西藏首笔!事关公积金……
好消息
近日
全区首笔“住房公积金+商业”
组合贷款成功办理
标志着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在我区正式落地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进一步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藏政办函〔2023〕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在拉萨的购房需求、切实解决购房资金问题,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积极与拉萨市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受托商业银行协调沟通,近日,成功办理全区首笔“住房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
在自治区住建厅党组的坚强领导及厅相关处室的大力指导下,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多次组织拉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受托商业银行召开协调会,就“住房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项目相关事宜进行认真讨论研究,达成一致意见。9月20日,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受托商业银行、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借款人一道前往拉萨市房管局、拉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步办理商品房组合贷款预抵押手续。9月21日,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联合受托商业银行成功发放首笔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17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120万元、商业银行贷款54万元),标志着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正式落地。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成功发放,最大限度满足了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申请的差异化金融服务需求,既是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落实房地产若干政策的具体举措,更是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深化改革、创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上的一次创新突破;既有效解决了面对高房价缴存职工购房资金不足的问题,又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进一步筑牢了公积金安全防线。
下一步,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充分发挥好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惠民、便利、专业、高效”的业务特点,不断完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和审批程序,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进一步满足广大缴存职工购房资金需求,在总结拉萨市区内新购房屋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将拉萨市区内二手房买卖纳入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范围。
还有这些消息值得关注!
事发拉萨一小区,多辆车被划伤……
西藏两地招聘专干、幼教等人员最新消息!
编辑丨周凯妮
初审丨黄慧英
终审丨黄伟虎
来源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近期热门视频
更多精彩视频,请关注西藏商报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