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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灯者邹碧华的理想永不磨灭

2015-03-04 法务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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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付小为


去年12月10日,年仅47岁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在工作期间突发心脏病,带着对司法事业的热忱离开了人世。时间过去近3个月,法律界内外对邹碧华法官的悼念、追忆活动始终没有间断。

日前,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

此前没有人料到,一位在行政序位上排得并不算高的法官的离世,会在业内产生如此强烈的震撼效应。也因为法律界上下的一致共鸣,有媒体冠之以“邹碧华现象”。

作为法律职业界的典型人物,邹碧华与以往看到的先进模范、榜样典型有着极大的不同。他的为人所知,不是经由传统媒体的“深入挖掘”继而得到官方认可,而是来自于其身前在工作岗位上的兢兢业业,在诸多司法实践问题上的独立判断和坚定立场。

邹碧华逝世伊始,司法界、律师界、法学理论界等不同领域的法律从业者纷纷在网络社交媒体上表达着各自的哀悼。在一些法官、律师重新拿起案头的《要件审判九步法》,纪念这位学者型法官的时候,邹碧华的一篇名为《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热文也从圈内传到了圈外。

关于邹碧华辞世的扼腕叹息声中,有人赞叹其业务、理论能力的兼具,有人引据他对法官和律师关系的深刻洞见。这个有志于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法律人,身后赢得了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授以及其他各类法律工作者的一致认可。诚如最高院法官何帆所言,想象中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终于在网络上的各种自发悼念中出现。

解读“邹碧华现象”,焦点大多集中在邹碧华“横跨”行业内外,同时在两个舆论场得到极高的评价上。但从法律人的职业及其精神来看,邹碧华大概更愿意认同,他不过在做一个合格的法律人该做的一切。对法律、法官职业的信仰,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可以概括邹碧华26年职业生涯的所有付出和坚守。另一方面,邹碧华对法官职业本身也有更深的理解,就像他说的,“当一个好法官,光靠扎实的专业知识是不够的,专业知识如果不与社会生活相结合,如果没有人文精神的滋养,就会干瘪无味”。而后一点,是他获得司法界以外认同的重要因素。今天来看,邹碧华在法官职业上的不断精钻,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的自我提升,恰是当下司法改革对司法人员专业化要求的方向。

在生命的最后阶段,邹碧华把主要精力全部投入到大幕刚刚拉起的司法改革上。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的操盘手之一,他身体力行地推动司法改革,虽不讳言改革之艰,却毫不畏难迎艰而上,把改革“一点一点往前拱”,只要内心笃定路径正确,没有什么好彷徨犹豫。

邹碧华法官的过早离开令人痛惜,但他“燃灯者”的理想,炽热的信仰力量仍在,司法改革的事业未竟,他的事迹会召唤更多满怀职业理想的法律人接过火把点亮未来。这也是对邹碧华法官的最好告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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