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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通告(第21号)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信谣、不传谣,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信息来源: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宿迁日报社编辑:赵欣 孙奔审稿:张媛媛终审:申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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