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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的有关问题,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近日,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据悉,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就在政策执行期间,提取职工反映较多的问题明确如下:
一、不动产查询问题
申请人提供不动产信息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汕头市全市范围内名下无自有住房的信息查询结果(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各自名下无自有住房的信息查询结果;未婚的,提供申请人名下无自有住房的信息查询结果)。
线上查询途径:关注“汕头不动产”微信公众号,进入该公众号“办事大厅”中“我要查”---“全区域产权情况查看”进行房产查询。
二、婚姻证明材料问题
已婚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未婚或离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或本人未婚声明书、离婚证等)。
说明:申请人提供户口簿作为未婚佐证材料,申请人婚姻状况一栏必需记载“未婚”,否则需提供本人的未婚声明书。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问题
申请人可在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中“便民服务”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



来源:头融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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