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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必知古代文化常识大全Ⅱ | 收藏帖

2016-08-29 sszzbg 高中生学习



 

 

官爵



公卿



原指三公九卿,后泛指朝廷中的高级官员。三公九卿为官名合称,始见于《尚书大传》。


周代三公为最高辅政大臣,一说指太师、太傅、太保,一说指司徒、司马、司空。秦及西汉均未置。汉武帝时称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为三公。东汉改三公为太尉、司徒、司空,同为中央最高行政长官,实际权力因人而异。东汉末,曹操专权,罢三公,三公制遂废。以后历代皆有三公之号,多为加官、荣衔。


《汉书》以《周礼》所记九个官职为九卿。后人将秦汉时中央九个行政长官合称九卿:奉常(管宗庙礼仪)、郎中令(管宫廷侍卫)、卫尉(管宫门近卫军)、太仆(管皇帝车马)、廷尉(最高法官)、典客(管少数民族事务)、宗正(管皇族事务)、治粟内史(管租税赋役)、少府(管宫廷总务)。其中,廷尉、典客和治粟内史管的是政务,其余管的是皇帝私人事务。西汉时,九卿职权甚重,名义上仅次于丞相、御史大夫。后来为了加强皇权,九卿权位逐渐被削弱,名称也多有变化。


三省六部、宰相



东汉时,三公只处理例行公事,尚书台(后世称为尚书省)掌握实权。魏文帝鉴于尚书台权势太大,把它改为外围的执行机构,另设中书省参掌中枢机密。南北朝时皇帝鉴于中书省权势日大,又设门下省对其加以限制。这样就形成了皇朝中央三省分职的制度: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三省首长同为宰相,共议国政。以后三省名称多有变化。宋代中央是中书省和枢密院分掌文武。


尚书本是九卿中少府的属官,发展为尚书台后,事务增多,于是分曹治事,每曹设尚书一人,这就是后世中央各部的前身。从东汉到南北朝,部曹尚无定制,隋代始定为六部,属尚书省:吏(管官吏的任免与考核)、民(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礼(管典礼、科举、学校)、兵(管军事)、刑(管司法刑狱)、工(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唐代避太宗讳,改民部为户部。以后历代相承,作为中央行政机构的六部制基本未变。各部正、副首长称为尚书、侍郎,部下设司,正、副首长称为郎中、员外郎。六部成立,诸卿职权变小,有的卿由于职务并入有关部司,就裁撤了。


宰相一词最早见于《韩非子》,过去文人常用宰辅宰衡等称宰相,但都不是正式官号。正式定为官号是在辽代,其中枢机构是北、南宰相府,各设左、右宰相。明代废中书省,皇帝亲理国政,以翰林院官员加殿阁大学士衔草拟诏令,后来大学士逐渐参与大政,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号称辅臣,其首席称首辅。清沿明制,到雍正时成立军机处,军机大臣(数无定额)参决军国大政。


地方官



秦汉时,万户以上的县,长官称令;万户以下的县,长官称长。县丞助理县政,县尉掌管治安。隋唐时,县的长官都称令。宋代派中央官员出掌县政则称为“知某县事”,简称知县,明清沿用此称,元代则称为县尹。


秦汉时,县以上的行政单位是郡。秦代郡守管行政,郡丞佐之,郡尉管军事。《陈涉世家》:“攻陈,陈守令皆不在,独守丞与战谯门中。”言郡守与县令皆不在,独郡丞作战。汉代郡守改称太守,后兼领军事,故有郡将之称。督邮为郡的属官,每郡数人,代太守督察县乡、宣达教令,兼管诉讼、捕亡等事,权位甚重,唐以后废。《三国演义》有张飞怒鞭督邮的故事,其事实为刘备所曾做。汉代和郡平行的还有“国”,为皇帝子弟的封地,设官初仿中央,吴楚之乱后裁削,由中央派相处理行政,相与太守相当。汉武帝时全国分为十几个监察区,称为州或部,每州置刺史(后亦称为牧)一人,监察所属郡国。


隋唐时,县以上的行政单位是州或郡,称州时长官是刺史,称郡时长官是太守,两者权位相同。宋代县以上的行政单位是州,由中央派员管理行政,称“知某州军州事(包括地方军队和民政)”,简称知州,其属官有判官(管行政)、推官(管司法)等。


唐代于边防重地聚数州为一镇,设节度使,总揽一方军民财政大权,后来内地普遍设置,造成藩镇割据的局面。宋代废藩镇,节度使成为虚衔。




古代把职官分为若干等级,通称为品。曹魏时职官分为九品,一品最高,九品最低。隋唐时九品又分正从,自正四品以下,每品又分上下二阶,共三十级。明清加以简化,九品只各分正从,共十八级。隋唐时九品以内的职官称为流内,以外的称为流外。流外官经过考选转授流内官,唐代称为入流。清代不列入九品之内的官称为未入流。


官职的任免升降



(1)拜。用一定的礼仪授予某种官职或名位。如《<指南录>后序》中的“于是辞相印不拜”,就是没有接受丞相的印信,不去就职。


(2)除。授予官职。如《(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


(3)擢。提升官职。如《战国策·燕策》:“先王过举,擢之乎宾客之中,而立之乎群臣之上。”


(4)迁。调动官职,包括升级、降级、平级转调三种情况。为易于区分,人们在“迁”字的前面或后面加一个字,升级叫迁升、迁授、迁任、迁拜、迁叙,降级叫迁削、迁谪、迁黜、左迁,离职后调复原职叫迁复。


(5)谪。降职贬官或调往边远地区。如《岳阳楼记》:“滕子京谪守巴陵郡。”


(6)黜。与罢、免、夺都是免去官职。如《论语·微子》:“柳下惠为士师,三黜。”


(7)去。解除职务,有辞职、调离和免职三种情况。辞职和调离属于一般情况和调整官职,免职则是削职为民。


(8)释褐。亦称“解褐”,始任官职,谓脱去平民衣服开始做官。


(9)致仕。辞去官职。


(10)乞骸骨。官吏自请退职,意谓使骸骨得归葬故乡。如《张衡传》:“视事三年,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




即爵位、爵号,是古代君主颁予臣民的一种封号等级,商周时已置。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汉代封爵实际上只有王、侯二等,汉初异姓也封王,后来刘邦规定“非刘氏不王”,异姓受封者统称列侯。汉代列侯以食邑多寡分县侯、乡侯、亭侯,如关羽曾由曹操上表封汉寿亭侯,诸葛亮曾被刘禅封武乡侯。传说曹操铸寿亭侯印给关羽,关羽不受,曹操无奈,加一“汉”字,重新铸印,关羽才接受,借以突出关羽忠于汉室。实则“汉寿”为地名,在今湖南,此故事乃民间讹传。三国以后,历代封爵制度不尽相同,但同姓封王基本一致,异姓一般封为公侯伯子男,极少有封王者。晋宋以后,爵号加“开国”字样以示尊贵,称开国爵,不加者称散爵。


文选自《中学生阅读》高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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