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动植物检疫】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认定


01改革内容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对“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认定”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02设定依据和改革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2021〕7号))。

03许可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满足条件的办公场所;

(三)申请从事的检疫处理类别需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从业人员需符合相应要求;


(四)使用的出入境检疫处理器械、药品以及计量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具有必要的出入境检疫处理安全防护装备、急救药品和设施;


(六)具有有效的企业章程、质量控制、效果评价、安全保障以及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等管理制度,包括申请单位章程、质量管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检疫处理操作规范等;


(七)建立完整的出入境检疫处理业务档案、技术培训档案和职工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八)检疫处理人员数量应能满足业务开展需要;


(九)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员,法律法规有规定的,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同时,申请从事各类检疫处理工作的单位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十)申请从事A类出入境检疫处理工作的单位,除应当具备申请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检疫处理B类资质3年以上,近3年无安全和质量事故;


2.药品、仪器、设备、材料、专用药品库及操作规范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3.配备检疫处理熏蒸气体浓度测定仪器、残留毒气检测仪器、大气采样仪器等设备。


(十一)申请从事B类出入境检疫处理工作的单位,除应当具备申请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处理场所、药品、仪器、设备、材料、专用药品库及操作规范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配备检疫处理熏蒸气体浓度测定仪器、残留毒气检测仪器、大气采样仪器等设备。


(十二)从事C类出入境检疫处理工作的单位,除应当具备申请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药品、仪器、设备、材料、专用药品库及操作规范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配备消毒效果评价相关检测设备。


(十三)申请从事D类出入境检疫处理工作的单位,除应当具备申请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药品、仪器、设备、材料、专用药品库及操作规范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配备除虫灭鼠试验室相关检测设备等。


(十四)申请从事E类出入境检疫处理工作的单位,除应当具备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处理场所、库房、处理设备及操作规范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使用特种设备的,持有特种设备许可证。


(十五)申请从事F类出入境检疫处理工作的单位,除应当具备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处理场所、库房、设备、放射性物品购置及存放、操作规范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持有放射性设备使用许可证。


(十六)申请从事G类出入境检疫处理工作的单位,除应当具备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处理场所、库房、处理设备及操作规范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使用特种设备的,持有特种设备许可证。


04材料要求


● 首次申请。

 

1.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核准申请表;

2.检疫处理人员名单;


● 变更申请。


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变更申请表。


● 延续申请。

 

1.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延续申请表;

2.检疫处理人员名单。


● 注销申请。

 

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注销申请表。

取得准予注销许可后,应交回原《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核准证书》。


05办理流程


直属海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申请后,直属海关应当组成评审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并在法定办结时限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告知申请单位。

06办理方式


海关行政审批一个窗口现场办理/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 (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


07监管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检疫处理过程加强监管,对检疫处理效果进行监督评价。

(二)每年至少组织1次对检疫处理单位,工作人员及其操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转载请注明来源“12360海关热线”

注: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单位:乌鲁木齐海关



【动植物检疫】从深山到餐桌的奇妙之旅——松茸出国记

【动植物检疫】警惕炭疽!这些知识需要您了解

【动植物检疫】科普 | 谷物头号杀手——谷斑皮蠹

【动植物检疫】进境原木指定监管场地出新规啦!
【动植物检疫】关于进口南非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解读【动植物检疫】鼠疫防控知识(下)
【动植物检疫】“林木杀手”长林小蠹
【动植物检疫】木薯粉进口小知识

【动植物检疫】鼠疫防控知识(上)

【动植物检疫】关于防止老挝牛结节性皮肤病传入我国的公告解读

【动植物检疫】如此诱人的樱桃,你心动了吗?

【动植物检疫】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申请指引

【动植物检疫】送你一朵小红花
【动植物检疫】关于牛结节性皮肤病,你知道吗?【动植物检疫】动物和动物制品的那些事儿
【动植物检疫】海关法治宣传之国门生物安全篇
【动植物检疫】海关提醒|8月2日起,输澳大利亚的货物熏蒸处理有新要求!【动植物检疫】茶叶出口通关秘籍【动植物检疫】竹木草制品出口指引
【动植物检疫】种禽入境通关记
【动植物检疫】海关提示:进境木质包装需如实申报
【动植物检疫】马铃薯出口那些事
【动植物检疫】关于防止柬埔寨牛结节性皮肤病传入我国的公告解读
【动植物检疫】河鲀,来认识一下!【动植物检疫】乡亲们的“致富”花——黄花菜出口指南
【动植物检疫】黄粉虫出口创汇之路
【动植物检疫】如何进口越南凉粉草?
【动植物检疫】海关口岸验核监管证件之动植物检疫篇
【动植物检疫】科普丨呀!土豆这是怎么了?
【动植物检疫】进口帝王蟹,你需要知道的有哪些
【动植物检疫】如何优雅地牵回一匹智利骏马【动植物检疫】梨火疫病菌知多少【动植物检疫】夏日限定丨荔枝知识知多少?
【动植物检疫】进口燕窝通关指南
【动植物检疫】一文读懂苹果出口全流程
【动植物检疫】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办事指南【动植物检疫】二师兄的通关之旅【动植物检疫】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指引
【动植物检疫】生蚝出口那些事儿
【动植物检疫】送你一朵小红花——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详解【动植物检疫】跟着马儿进中国:一图读懂进境马匹检疫监管流程
【动植物检疫】一文读懂进境粮食指定加工(下篇)——办理粮食进境和指定加工要求
【动植物检疫】出口畜禽原料养殖场备案办事指南
【动植物检疫】水果出口指南(欧盟及其他地区篇)
【动植物检疫】进口智利马检疫卫生要求解读【动植物检疫】海关实蝇监测 | 我们一起抓虫虫
【动植物检疫】是时候亮出“海绵宝宝”的真实面目了!
【动植物检疫】一文读懂进境粮食指定加工(上篇)——申请进境粮食指定场所资质【动植物检疫】水果出口指南(北美篇)【动植物检疫】一文读懂蔬菜种子进口【动植物检疫】樱桃红了 | 大连樱桃走向国际市场【动植物检疫】进境种苗那些事儿
【动植物检疫】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指引【动植物检疫】母亲节特辑|送你一朵小红花
【动植物检疫】看看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管
【动植物检疫】漂洋过海嗦粉去
【动植物检疫】进口蜂蜜,你不知道的那些事儿【动植物检疫】广东新会柑茶出口小知识【动植物检疫】一文让你读懂如何顺利出口菠萝
【动植物检疫】输美木制工艺品知多少?
【动植物检疫】保加利亚进口烟叶检验检疫要求
【动植物检疫】出境动植物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行政许可事项在线办理指南【动植物检疫】进口毛燕指定加工企业备案(下篇)
【动植物检疫】水果出口指南(南美篇)【动植物检疫】进口毛燕指定加工企业备案(上篇)【动植物检疫】种苗出口小课堂【动植物检疫】水果出口指南(RCEP篇)
【动植物检疫】鳗鱼制品出口小课堂【动植物检疫】检疫性有害生物科普——松材线虫
【动植物检疫】 富贵竹出口知多少
【动植物检疫】燕窝进口那点儿事儿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