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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主要预期目标)

  凯里市大风洞镇水晶葡萄种植园区。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主要预期目标”内容如下:


  (一)经济增长目标。(牵头省领导:李再勇、卢雍政、陶长海、吴强)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力争超过1.6万亿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第一产业增长6.8%。(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扶贫办、省粮食和储备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3.第二产业增长9.5%。(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4.第三产业增长10%。(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民航贵州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脱贫攻坚目标。(牵头省领导:吴强)


  8.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10万人,18个县通过脱贫摘帽考核验收,17个县达到脱贫摘帽标准。(牵头单位:省扶贫办,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移民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医保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9.全面完成188万人搬迁任务。(牵头单位:省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高质量发展目标。(牵头省领导:李再勇、卢雍政、王世杰、陶长海、吴强)


  10.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到每人7.3万元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11.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0%左右。(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12.新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20%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13.绿色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42%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大数据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14.制造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25%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1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9%。(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16.县城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5%以上。(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17.森林覆盖率达到58.5%。(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18.节能减排降碳指标控制在国家下达计划范围内。(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民生保障目标。(牵头省领导:李再勇、魏国楠、吴强)


  19.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5%左右和4.2%以内。(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0.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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