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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六稳”“六保”,滕州法院集中执行再出发!

滕州法院 2021-05-0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决策部署,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11月4日—11月6日,滕州法院开展了服务“六稳”“六保”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对涉金融、涉民生等六类案件进行集中攻坚,以实际行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梁某某与马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马某某偿还梁某某本金加利息11万元。马某某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11月5日,执行干警来到马某某住处将其拘传,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被执行人马某某当场履行案款11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冯某、马某某、王某某诉滕州某实业公司劳动争议三案,法院判决被告滕州某实业公司支付三原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共计九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冯某某等三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仍未实际履行。法院执行干警到该公司调查发现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遂告知法院拟采取查封设备等强制措施,在法律威慑下,该公司与三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将按期履行完毕。



执行现场

查找失信被执行人

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张贴公告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传唤、拘传被执行人23人,执结案件11件,执行到位金额50.8万元,强制交付财产1宗,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保障了民生,维护了金融秩序,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彰显了司法权威。


下一步,滕州法院将持续攻坚克难,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涉黑恶案件、涉民生案件、涉民营企业权益保障案件等,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失信行为,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编辑:秦剑波 李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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