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宠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宠物是我们亲密的朋友,给大家带来心灵慰藉和快乐,但是一些不文明养宠行为也带来诸多社会问题。为进一步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根据《潍坊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区文明办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请大家自觉做到文明养宠,共建美好家园。
1.携带爱宠户外活动时,请为宠物束上牵引绳及嘴套等防护用具,由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牵领,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以免伤害或惊扰他人。
2.定期为爱宠注射疫苗并进行常规检查,关爱宠物健康的同时也是对自身和其他市民健康负责的行为。
3.外出遛宠时不放任爱宠践踏公共绿地、草地花圃;不要让爱宠在小区楼道、电梯、花园等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如有排泄物,请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保持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
文明养宠是每位养宠人的责任和义务,请养宠的市民朋友们积极践行倡议,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养宠行为,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宠人。
滨海区文明办
2024年4月25日
编辑|任艺舒
审核|袁彦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