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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法院诉源治理有绝招!

一个目标,两种力量,三个环节

这是云南省临沧市双江县人民法院探索出的诉源治理路径

它们具体都代表什么?

这条治理路径又能发挥怎样的作用?



锁定一个目标




近年来,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要求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将诉源治理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依托“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将各职能部门、行业部门、基层社会治理力量纳入到诉源治理机制中,多元解纷、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发挥两种力量




利用法院自身力量培养少数民族政法干部,不断提升少数民族政法干部素质;强化法治在维护民族团结中的作用,比如:在民族村寨建立双语少数民族法官联络点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普法宣传以及咨询服务并且推行“法官+村民自治”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推进纠纷化解,共建和谐美丽的多民族家园。



发挥人民调解在诉源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一方面成立调解中心以凝聚多元解纷力量;另一方面通过召开调解工作培训会的形式,交流工作经验,邀请法官对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制作进行培训,促进诉调对接工作的良性发展。



把握三个环节




源头预防环节,由“注重办案”转向“参与治理”,以“百场培训、千场普法”活动为契机,通过法治讲座、巡回审判、命案防控宣讲等方式,开展普法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



突出调解前置环节,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使纠纷以更简便方式在庭外化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及“无讼临沧”小程序作用,为民众提供高效的解决方案,将纠纷化解在“云”端。



在诉中化解环节,坚持调解优先,邀请公安、司法、乡(镇)政府和村组干部,多方联动开展工作推动案件解决。而对涉少数民族群众纠纷案件,则选派少数民族法官审理,并吸纳少数民族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通过法理并用,情俗相融方式调解纠纷,从而加强民族团结,让各民族真正“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来源:云南省临沧市双江县人民法院
编辑:王紫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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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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