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锁浙江制造业投资新范式?这里有份指南先了解一下!
浙亩均办〔2018〕2号
经省政府同意,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规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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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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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建立健全“标准地”制度,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关于全面深化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特制定《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规范指南》(具体内容请滑至文末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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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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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规范指南由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研发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等7个指标构成。建设项目选址须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列入区域“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行业内建设项目,不得在该区域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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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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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可结合当前“亩产效益”情况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参照《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指标等别修正系数表》,合理提高标准、细化行业,制定执行《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规范条件》,将有关指标标准纳入土地“招拍挂”出让条件,并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报送省亩均办。改建、扩建项目和小微企业园入园标准可参照执行。
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投资强度和
产出效益规范指南表
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投资强度和
产出效益等别修正系数表
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有关
指标计算方法及说明
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单位:万元/亩)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指厂房、设备和地价款(厂房和设备的投资额按照项目建成进入正常生产时的厂房建造成本和设备购置成本计,地价款按照土地合同约定成交金额计)。
项目总用地面积是指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
二、亩均税收(单位:万元/亩)
亩均税收=税收实际贡献/项目总用地面积
税收实际贡献:指国税企业税费实际入库数与地税企业主要税费实际入库数之和。国税企业税费实际入库数=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增值税直接净入库税收+生产型出口企业发生的“免抵”税额;地税企业主要税费实际入库数=12项分税费净入库数,分税费净入库数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亩均增加值(单位:万元/亩)
亩均增加值=工业增加值/项目总用地面积
四、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万元/人·年)
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增加值/年平均职工人数
年平均职工人数:指企业年度平均从业人员数。
五、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万元/吨标煤)
单位能耗增加值=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六、单位排放增加值(单位:万元/吨)
单位排放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核定的排污量
核定的排污量:有排污许可证的,按许可证登载的许可排放量计;没有排污许可证的,按在线监测数和监督性监测数计;无证无监测的,按排污和物料计算。新建项目,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许可的排放量计算。
七、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单位:%)
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研发经费支出/主营业务收入
研发经费:指研究与试验发展内部经费支出。
主营业务收入:指项目建成达产后,由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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