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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喊你建言献策啦!

浙江经信 2023-09-24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省级专项规划管理规定》,省经信厅编制了《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更好服务浙江数字经济发展,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现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


反馈意见方式如下

01

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在线反馈您的意见。

02

可邮寄纸质反馈意见材料至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省经信厅数字经济处。联系人:姚春彬;联系电话:0571-87056913。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



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打造数字变革新高地,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期为2021年到2025年。


一、宏观背景与现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特殊期,数字经济在复杂和不确定中,从孕育兴起阶段向更高质量、更深融合的新阶段迈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省应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新趋势,以“一号工程”实施成效为基础,补齐短板、化危为机,推进数字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的2.0阶段,成为“重要窗口”建设的重要标志性成果。
(一)发展回顾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委省政府抢抓时代机遇,启动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成立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浙江省国家数字经济示范省建设方案、浙江省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等系列政策文件,成为全国首批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数字经济引领增长态势基本形成。全省数字经济总量从2015年的1.48万亿元增加至2019年的2.7万亿元,数字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从34.6%上升至43.3%,各项主要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2017年以来,数字经济对GDP增长贡献率超过60%,在全省经济中的核心地位和主引擎作用日益突出。2020年新冠疫情中,数字经济更在防控疫情、维持消费、提振经济中展现出强大抗冲击能力和发展韧性。
数字产业发展能级保持全国前列。2020年,浙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7019.88亿元,占GDP比重达到10.9%,“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速达15.2%;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规模位列全国前列;形成电子商务、云计算大数据、数字安防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特色优势行业,杭州数字安防入选全国先进制造业集群。全省数字产业超千亿元企业1家、超百亿元企业25家、上市企业129家,2020年入选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电子元器件和互联网百强企业分别达16家、9家、19家和4家。
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浙江全方位推进产业、企业数字化转型,2019年“产业数字化”指数跃升全国第一。截至2020年底,全省在役工业机器人累计达11.1万台,累计上云企业超41万家,认定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149家、未来工厂12家;创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210个。数字化转型有力支撑全省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2020年,全省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4.98万元/人年,比2015年增加5.68万元/人年。
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引领全国。围绕新型贸易中心、新兴金融中心建设,浙江积极推动数字技术与服务领域融合创新。五年间,全省网络零售额从0.76万亿元增长至2.26万亿元,占全国网络零售总额的19.2%,快递业务量从38.3亿件增长至179.46亿件。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数量位居全国第一;eWTP秘书处、世界银行全球数字金融中心、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国家短视频基地相继落地。疫情期间,钉钉、淘宝直播、智能快件箱等“非接触经济”、“线上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爆发式涌现。
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不断优化。2020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4.2%,近半数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涉及数字经济领域;之江实验室、阿里达摩院、量子精密测量大科学装置等加快建设。数字经济领域有效发明专利累计达6.5万件,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成果。已建有8个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39个省级数字经济类特色小镇、11个“万亩千亿”平台,杭州、德清获批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世界互联网大会、云栖大会、世界地理信息大会等影响力不断扩大;全省11个市人才净流入率均为正,成为数字经济领域创业创新首选地。
数字赋能政府治理持续深化。浙江以“最多跑一次”为牵引,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浙里办”实名注册用户超5500万,全省依申请政务服务办件“一网通办率超过80%,352项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40个跨部门“一件事”实现网上掌上联办;在全国率先实现身份证、户口簿等11本证照跨省“亮证”,归集205.4亿条数据,累计共享调用15.5亿次,开放数据7.9亿条,位居全国前列;“城市大脑”建设应用不断深化;疫情期间全国首创健康码,成为我省社会数字化治理重要成果。
“云+网+端”数字设施加快完善。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建成5G基站6.26万座,窄带物联网基站4万余个,IPv6覆盖用户1亿户。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正式启用,杭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网间带宽从260G增至660G,累计建有数据中心193个,其中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20个,建成桐乡市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F根服务器浙江镜像节点上线发布。阿里云ET城市大脑、海康威视“视频感知”入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上线6个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十三五”阶段,浙江数字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瓶颈。主要表现为:数字科技基础研究能力、原始创新能力与领先地区差距较大,操作系统、高端芯片、工业软件等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短板有待补齐;集成电路、高世代显示屏等领域的大项目布局相对滞后,数字产业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竞争力有待提升;实体经济数字融合水平不够高,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认识不足、能力不足、成效不足等难题有待破解;省内后发地区数字经济发展路径有待明确,数字经济发展区域协同度有待提高。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国际国内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浙江数字经济发展在迎来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同时,也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新挑战。
纵观全球,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加速演变期,数字科技革新作为第四次产业革命核心组成,仍处于进阶迭代阶段,继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之后,区块链、量子计算等技术加速突破,并驱动数字经济在全球经济整体下行中呈现“逆势上扬”发展态势。然而全球变革下,数字经济发展面对竞与合、危与机并存的复杂局面:一方面全球合作共赢空间不断拓宽、国际经贸活动加速向数字世界延伸;另一方面数字经济也成为“逆全球化”中“贸易战”“技术战”的重灾区,科技产业竞争和治理规则博弈持续加剧。
展望全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中,我国数字经济进入提速换代的蓬勃发展期。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后疫情时代数字消费需求爆发式增长,数字融合成为构建“双循环”新格局的重要力量;政府数字化改革成为推进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手段;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实质推进,数字长三角建设为区域协同发展创造新空间。同时,数字经济发展伴生的平台治理、新业态监管、数据合规使用、个人信息保护等难题凸显,城市间数字经济优势资源争夺愈演愈烈。
浙江作为首批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十四五”时期,全省数字经济增加值将占GDP半壁以上江山,进入高质量发展的2.0阶段,主要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数字技术自主创新能力突破的攻坚期。在持续深化和拓展数字技术与各领域融合创新、不断催生新业态新模式的同时,加快创新重点向基础前沿方向深化,推动数字经济领域原始创新和“卡脖子”技术攻关,着力突破一批基础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全面提升浙江数字科技创新策源能力。
——数字产业基础再造与产业链提升的窗口期。抓住全球产业链重构和我国卡位信息技术产业链核心环节重要契机,加快集成电路、基础软件等标志性产业链及数字产业关键核心环节布局,攻坚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数字产业集群。
——数智赋能产业转型升级的扩面期。产业数字化转型由头部示范引领向全角度、全链条、全行业、全领域融合扩面,串联产业链与供应链,提升供给侧全要素生产率,拓展需求侧数字消费需求,有力支撑浙江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体系,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枢纽。
——数字化改革纵深推进的关键期。加快治理数字化探索由转型挺进改革的深水区,推动省域治理体制机制、组织构架、方式流程、手段工具全方位系统性重塑,建立推动数字经济能级与质效双跃迁的新型生产关系,以数字化改革牵引全面深化改革,打造全球数字变革样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系统观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数字化改革为驱动,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突出数字科技创新引领,强化数字基建、数据资源两大支撑,深入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三化”协同发展,构建形成“一个核心引领,两大重要支撑、三化协同推进”的发展格局,以全面建成“三区三中心”为方向,全力打造全球数字经济创新高地、数字赋能领航地、数字变革策源地和数字贸易战略枢纽(“三地一枢纽”),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强大动力和战略支撑。
全球数字经济创新高地。瞄准世界数字科技发展前沿,聚力发展世界领先、自主可控的数字技术,加快建设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全球有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集聚全球数字科技高端人才,着力在重点领域的原始创新、关键技术攻关、协同创新上实现突破,力争引领全球数字科技重大领域创新方向。紧抓产业基础高级化、前沿数字技术产业化、产业跨界融合化趋势,不断壮大数字产业规模和能级,筑强数字产业核心竞争力,引领全国数字产业发展。
全球数字赋能领航地。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以数字赋能新制造、新贸易、新服务、新农业发展,打造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的制造枢纽,内外贸有效贯通的市场枢纽,培育新模式新业态的商业变革枢纽,探索形成领先的数字赋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模式,面向全球有效输出数字赋能能力。
全球数字变革策源地。以数字化改革牵引全面深化改革,全方位推进数字技术在省域治理现代化中的应用,聚焦与数字经济生产力发展相匹配的生产关系构建,着力突破一批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形成与数字时代新型生产关系相适应的政府管理体制、权力运行方式、政务服务体系,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为数字经济发展创造营商环境最优省、市场机制最活省、改革探索领跑省。
全球数字贸易战略枢纽。发挥我省数字贸易先发优势,持续推动贸易数字化转型,支持跨境电商、新零售、数字服务贸易、数字支付结算、智慧供应链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数字贸易国际化发展,形成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数字贸易开放体系,推进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建设,构建现代化“四港”联动的战略枢纽,努力打造全球数字贸易战略枢纽。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数据赋能。坚持创新为第一动力,加快构建“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新生态,着力提升数字技术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把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为示范,高效释放数据资源的价值作用,开启数据驱动高质量发展新模式。
融合带动、应用先导。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加快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将应用场景作为技术与需求的粘合剂,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打造一批应用场景,形成场景供给多元态势,加强新技术应用示范。
改革创新,包容审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政策协调,构建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和资源有序流通和高效配置的发展生态,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探索建立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容错纠错机制,构建与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制度环境。
开放共享、安全可控。以全球视野、区域协同理念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快数据开放、设施共享、系统互通,缩小城乡和区域数字鸿沟,协同推进数字长三角建设;加强数据与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强化产业链稳定性安全性,防范数字化转型风险,推动网络信息安全与数字经济发展良性互动。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三地一枢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省数字经济总量达到5.4万亿元,占地区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0%左右,数字经济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整体发展水平处于全国第一方阵前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高水平建成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形成数字经济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格局,成为我省展示“重要窗口”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数字科技创新更活跃。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控制、网络安全、区块链等领域自主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形成一批标志性创新成果,初步建成重大科学装置群,之江实验室成为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国家实验室,基本建成国际一流的“互联网+”科创高地。力争到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
数字产业竞争力更强劲。建成万亿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形成集成电路、数字安防、网络通信、智能计算等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标志性产业链和一批“新星”产业群。力争到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以上,规上电子信息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1.7万亿元以上,规上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1.8万亿元以上。
产业数字化转型更深入。产业数字化指数稳居全国前列,建成具有国际水准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规上企业、重点产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服务业数字化转型程度全国领先,初步建成全球数字贸易中心;数字文化产业规模质量领跑全国。力争到2025年,全省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5万元/人年,数字贸易进出口总额突破1万亿元,培育5个以上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供应链平台,快递业务量超300亿件。
数字化治理水平更现代。基本建成“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智治能力持续领跑全国。基本形成包容审慎的监管体系、多元协同共治的数字化治理机制,建立起最具制度竞争力的数字经济发展营商环境,以数字经济为支撑的数字赋能文化全面繁荣,成为全球数字经济人才集聚高地,创业创新活力领跑全国。力争到2025年,全省掌上办公比例达到80%,依申请政务服务办件“一网通办”率达到90%。
数字基础设施更先进。建成全球领先的算力和新技术基础设施、全国一流的城市智能化终端设施网络、跨界融合基础设施,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国内一流、浙江特色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到2025年,建成20万个以上5G基站,10个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云平台,具备45万+个机架的数据中心服务能力。
数据资源应用更广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全国领先,数据确权、定价、交易等机制初步建立。推动省市两级公共数据平台建设,使其成为支撑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力争到2025年,公共数据开放水平、政企数据融合度领跑全国,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数据创新应用场景。


注: 带*数据为2019年数据


展望2035年,“三区三中心”地位进一步巩固,数字经济综合发展水平稳居世界前列;数字创新源头活水涌流,成为具有全球吸引力的数字创新资源集聚地,掌握一批全球领先的“杀手锏”技术,有力驱动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建设;数字产业竞争力全球领先,形成特色鲜明的数字产业生态,打造若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产业集群;数字赋能产业发展全面变革,迈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建成数字驱动的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经济、政府、社会数字化变革硕果丰富,高水平建成网络强省、数字浙江,成为全球数字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理念创新重要策源地。数字经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辩证统一、匹配互促,数据资源要素活力充分释放,浙江全面进入繁荣成熟的数字经济时代,数字经济成为“重要窗口”中的一道靓丽风景,为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立柱架梁。


三、聚力创新引领力,激发数字科技创新源头活水
围绕“互联网+”科创高地建设,深入推进数字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力攻坚标志性数字技术、构建高能级创新平台、营造十联动创业创新生态、打造数字人才“蓄水池”,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科技创新高地。
(一)全力攻坚关键核心数字技术
1.实施“双尖双领”科技攻关计划。以攻克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技术短板、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等为突破口,重点在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与智能网络、专用芯片、脑机融合、量子信息、网络空间安全等领域加大核心关键技术攻关。结合基础研究的“尖峰计划”、技术安全自主可控的“尖兵计划”、抢占科技制高点的“领雁计划”、融入国家战略的“领航计划”四大计划,深入实施数字经济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工程,形成一批具有国际水准、中国特色、浙江优势的标志性技术。力争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有效发明专利超10万件。
2.创新数字技术攻关机制。创新攻关项目形成机制,结合“卡脖子”技术清单、产业链断链断供风险清单和处置清单等,探索“揭榜挂帅”制、“赛马”制、“基金”制等,短中长期结合,迭代梳理、动态更新发布重点数字技术攻关项目清单。创新攻关组织形式,支持开展自我攻关、协同攻关和国际合作攻关等;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项目为基础、专家为支撑”的协同创新簇;强化项目闭环管理,推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完善项目绩效评价和尽职免责制度。加强数字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联系,优化“挂图作战”和“一对一”精准对接服务,加强政策、技术、金融保险等要素对接,提升科技攻关项目成功率。

专栏1 数字产业关键技术攻关计划方向


实施基础研究“尖峰计划”。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为目标,在量子信息、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与智能网络、面向后摩尔时代的芯片等领域,每年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前瞻性、引领性基础研究项目。实施技术安全自主可控的“尖兵计划”。以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为目标,按照“急用先行、重点突破”的原则,在自主可控智能网联车、区块链软硬件核心技术国产化、5G规模化部署技术、脑机融合、量子计算等领域,每年实施一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实施抢占科技制高点的“领雁计划”。按照“长远部署、系统推进”原则,强化全链条一体化布局,综合已有优势和潜在优势,在专用芯片、人工智能和融合应用,新一代网络通信与时空技术等领域,每年布局实施一批重大引领性项目。实施融入国家战略的“领航计划”。主动对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加强国家网络安全空间、大数据、智能制造和机器人、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领域研究;对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加强高性能计算等领域研究;对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加强量子信息、通信网络、先进制造等领域研究。


(二)构建高能级创新平台体系
1.突出大院名校作用。推进数字经济领域重点建设高校和优势特色学科加快发展,鼓励高校率先争取设置集成电路电路科学与工程等新一级学科,重点支持浙江大学等加快数字科技方向顶尖、高峰学科等学科群建设,支持西湖大学围绕数字经济领域开展新型省部共建、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究型大学,争创数字科技“双一流”学科。深化与国内外大院名校合作,鼓励产学研合作,支持共建新型科研平台、研究机构等创新载体,鼓励开展数字经领域重大前沿基础技术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力争到2025年,数字经济领域新型研发机构达到50家。
2.完善新型实验室体系。完善实验室梯度培育机制,加快构建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组成的新型实验室体系,重点推进之江、湖畔、西湖等国家、省实验室建设,支持省内高校开展省实验室创建,在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感知、智能计算、脑机融合、集成电路和量子计算等方向产生一批原创性、突破性、引领性、支撑性重大科技成果。探索组建联合实验室和实验室联盟,强化原始创新供给和引领,取得重大开创性原始创新成果,抢占国际科技制高点。
3.推进重大科学设施及验证平台建设。推进浙江大学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建设;加快人工智能、量子传感、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大科学装置及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推进6G、智能网联汽车、无人机、动态无线充电等新技术新装备测试验证,谋划建设工业互联网、能源互联网、车联网等重点应用领域测试验证平台,重点推进智能网联驾驶测试与评价工信部重点实验室(浙江中心)、杭州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网络安全攻防靶场等项目建设。力争到2025年,建成大科学装置2个以上。
4.加快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创建数字科技领域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协同创新平台,推进人工智能协同创新中心、宁波智能制造研究平台、省微纳技术研发开放平台等建设,支持创建国家软件产业协同攻关中心、数据智能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发挥产业创新平台在理论研究、技术突破、行业应用、产业合作方面的耦合带动作用,构建“核心技术、平台模式、开放机制”三位一体新型创新网络。


专栏2 数字产业领域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导向


新型实验室体系。推动之江实验室纳入国家实验室布局,建设智能计算研究院。提升湖畔省实验室能级。提升培育一批数字科技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

大科学装置集群。推进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建设,谋划建设超高灵敏极弱磁场和惯性测量、新一代工控系统安全、多维超级智能感知等重大科学装置。

新型研发机构。聚焦人工智能、自动驾驶、大数据、网络安全、区块链、量子信息等前沿关键领域,推进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创新研究院、北京大学信息技术高等研究院等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三)营造十联动创业创新生态
1.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积极依托浙江科技大市场、网上技术市场3.0开展数字科技创新成果交易;健全以价值为导向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加强高校院所研发创新激励和数字科技技术成果评价。创新数字科技管理运行机制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数字科技创新容错机制,降低数字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门槛和成本,集聚创新创业资源。
2.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提升数字经济领域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科创服务能力,推动传统领域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基础数字功能全覆盖,推进产品快速打样、检验检测、模拟计算、技术评估等专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集聚一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构建完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数字科技研发资源共享平台,发挥创新券作用,积极开展研发设备、创新能力、脱敏数据、专业人才等共享。
3.完善双创孵化平台体系。构建完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特色小镇+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多梯度多层级数字经济创新创业成长空间。重点做大做强杭州未来科技城、嘉兴科技城等国家级区域双创示范基地,提升发展云栖小镇、余杭梦想小镇、萧山信息港小镇、德清地理信息小镇等数字经济特色小镇,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推进双创资源集聚,有力支撑数字经济创业创新。
(四)打造全球数字人才“蓄水池”
1.创新数字人才引进机制。制定数字经济领域“高精尖缺”人才目录,依托“鲲鹏行动”计划、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加快集聚数字经济高层次人才团队。抢抓全球人才流动窗口期,布局建设数字经济国际人才促进中心、海外人才工作站,鼓励企业布局海外“人才飞地”,与跨国公司设立联合研发中心、创新基地,加强人才项目对接。在城西科创大走廊、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重点平台探索形成“类海外”创新环境,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研环境、基础条件,鼓励留学人员及高技术人员带项目、技术在浙创业创新。
2.完善数字人才培育机制。结合省内高校专业和学科建设推动人才培育,探索“数字科技+X”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融合,加强STEM(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青年人才培育。深化科教结合、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模式创新,推动数字经济产教融合联盟和人才实训基地建设,培养数字化转型工程技术和应用技能型人才。推动数字经济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开展一线从业人员数字技术及技能培训。推进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探索产业数字化人才和小众专业人才资源共享,提高复合型人才供给能力。
3.优化数字人才发展环境。根据数字经济人才特点,建立完善市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优化人才评价认定标准,探索完善面向新兴领域、未来产业的职称评定办法,完善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协同的人才激励机制。大力推动人才政策创新,研究出台更加开放的引进高端人才停居留政策、外国人工作许可制度和出入境便利举措,积极争取与国际接轨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完善国际型高端人才的住房、子女就学等配套服务保障,引聚全球优秀人才。办好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等人才交流活动,营造数字人才全面发展环境。


专栏3 数字人才引培计划方向


数字科技领军人才。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深入实施数字经济领域重大引智工程,推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汇聚数字经济领域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新时代“数字浙商”。实施企业家数字素养提升工程,加大互联网、数字经济等战略思维培训宣讲,推进企业家数字经济战略思维培育,造就一批具备数字经济时代战略视野的知名浙商。

急需紧缺“数字工匠”。推动数字经济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对一线从业人员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培训,培育既精通本行业业务技能又熟悉信息化知识的“数字工匠”和卓越工程师。

数字新农人、“农创客”。落实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就业创业政策,推进省级引领性青年创业农场建设,支持农村电商、家庭民宿、智慧农旅等乡村创业创新,培育新农人;引导支持农创客回乡创业,开展商业模式、数字解决方案创新。

青年数字“双创”英才。鼓励高校开展“双创”培训,支持大学生创业创新;支持返乡大学生、农村青年开展电商创业;鼓励留学人员及高技术人员带项目、技术在浙创业,造就一批青年企业家。


四、聚力数字产业化,构筑现代产业体系砥柱中流
将数字产业化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先导力量,持续壮大数字产业竞争力,不断催生融合型新经济模式,强化数字经济发展的平台支撑,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标志性产业链,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一)培育壮大数字产业生态
1.聚焦标志性产业链攻坚基础产业。抢抓全球数字产业链重构机遇,聚焦省内优势产业,深入推进产业基础再造与产业链提升,持续锻强数字安防、网络通信、智能光伏、新型电子材料及元器件等“长板”产业,大力培育智能计算、新型显示等“短板”领域,强化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发展能力,实施延链、补链、强链重大项目,着力打造5个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标志性产业链。推进杭州国际级软件名城、宁波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等建设,推进关键基础软件协同攻关,做强工业、金融等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提升高端软件供给能力。强化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布局,积极发展网络安全产业,推进自主创新基地、自主软硬件适配中心和测试中心建设,提升产业自主可控能力。


专栏4 数字产业重点领域及标志性产业链建设导向


数字安防产业链。提升发展高端精密光学镜头、CMOS传感器、高速存储设备、中控设备和平台等关键零部件,推动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超高清视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新技术的融合创新和发展应用,突破快速编解码、远距离多目标识别等关键技术,推动数字安防向更高端、更智能发展。

集成电路产业链。做强集成电路设计,加大功率器件、MEMS传感器、智能终端芯片等专用芯片开发力度,推进存储器用、处理器用等高端通用芯片项目,探索研发基于RISC-V开源指令集架构芯片。提升发展先进封装测试和特色工艺环节,大力发展大尺寸硅片、陶瓷封装材料等基础原材料和半导体设备,推进产业链协同。

网络通信产业链。巩固路由交换设备、网络通信器件、光纤光缆、通信终端等领域优势,补链发展射频器件、5G光通信模块、5G小微型基站设备等关键技术和产品,集成发展工业数采设备、车联网和飞联网通信设备等专用通信设备,积极发展网络安全设备。拓展5G等新一代网络通信技术在智能制造、超高清视频、智慧医疗等领域应用场景试点,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智能计算产业链。做强存储器、数据库、服务器、中间件等关键产品及服务优势,补齐国产操作系统、系统软件等关键技术短板,推动高性能智能计算架构体系、智能算力技术水平及智能计算机整机性能取得重大突破。

电子材料。围绕原料、装备、技术、产品制造等产业链短板及卡脖子环节,推进省级电子化学材料创新平台建设,重点突破干膜光刻胶、电路制造用前躯体、电子级化学品超纯包装容器等关键技术,重点发展引线框架、金属溅射靶材、封装锡球等重点产品,提升发展电子湿化学品,引进发展分析测试仪器、特种树脂原料、先进半导体制程用工艺化学品等,加速国产化替代进程。

新型显示。推进长三角新型显示产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强新型背板、超高清(4K/8K)、柔性面板等量产技术研发,发展OLED/AMOLED显示、量子点、MicroLED显示、MiniLED显示、激光显示等显示器件和终端,拓展在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领域的应用。加快基板材料、OLED有机发光材料、混合液晶材料、光学膜、掩膜版、靶材等核心材料开发和生产,形成新增长点。

智能光伏。重点发展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柔性薄膜太阳能电池、智能光伏组件等,补链发展智能逆变器、控制器、高效电力电子器件等关键部件。推进光伏系统智能集成,建立全流程智能管控平台,加强面板智能清洗机器人、智能巡检设备等远程运维技术应用。创新智能光伏发展模式,加快推广光伏发电系统及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拓展工业园区、社区、交通、农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基础软件。以“高可靠、多兼容、强交互”为方向,重点加快分布式架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高端基础软件研发,做大做强智能工业、智慧医疗、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建筑等嵌入式软件和行业应用系统软件开发。

工业软件。重点提升发展MES、DCS、ERP等工业控制类和管理类软件;大力发展集成电路EDA工具、三维模拟仿真软件等设计类软件,突破几何内核算法、有限次元算法、约束求解器等关键技术;做大做强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建筑等嵌入式软件和行业应用软件开发。

网络安全。积极发展拟态安全、5G网络切片隔离、智能安全网关、多方安全计算、大数据脱敏、商用密码等创新技术和产品,加强区块链、量子信息、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集成。积极发展等级保护设计咨询、风险评估、应急容灾、安全保险等服务。


2.聚焦“新星”培育筑优新兴产业生态。围绕算力、算法、数据、安全等数字技术新赛道,大力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物联网、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新兴产业,支持地方聚焦特定领域培育“新星”产业群,加快企业集聚发展。推进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领域开源开放平台建设,加强云原生架构、关键算法资源、低代码工具和环境等供给能力,探索打造国际化开源社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开源生态。顺应新技术交叉融合趋势,强化应用场景拓展,支持围绕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新智造等典型应用场景,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示范应用,推进5G+工业互联网、5G+VR/AR、人工智能物联网(AIoT)、区块链+物联网、智能驾驶舱等融合创新技术产品商业化进程,加快构建“硬件+软件+平台+服务”产业生态,培育数字经济新增长点。

专栏5 数字经济“新星”产业群培育导向


物联网和边缘计算。大力发展物联感知传输设备,重点发展基于5G、Cat.1、NB-IoT等多种速率、频段和协议的蜂窝物联网,以及短距无线通信设备。积极发展物联网实时操作系统、边缘智能设备管理平台等平台以及物联网应用服务,突破5G网络切片、移动边缘计算、时间敏感网络(TSN)、V2X等关键技术,拓展工业互联网、车联网、能源互联网等应用领域。

云计算。突破分布式计算架构、云计算操作系统、云数据库、容器封装和应用虚拟化、批处理/流处理引擎、消息中间件等关键技术,夯实通用组件和微服务,提升发展云服务和云应用,培育一批特色行业云和整体解决方案,构建国内领先的云计算产业生态。支持杭州建设全国云计算之城。

大数据。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重点发展数据清洗、数据脱敏、数据挖掘分析、数据可视化等大数据服务,开发数据中台、业务中台等技术和产品,拓展社会信用、舆情监管、金融风险评估等应用领域。探索开展数据价值评估、数据交易、数据确权和追溯等服务。

人工智能。围绕人工智能基础关键技术和算法、软件平台、硬件系统等,开展技术攻关和产业化,重点突破机器视觉、生物识别、语音识别、图形图像处理、智能人机交互、类脑信息处理等基础关键技术和算法,拓展AI+工业智能、智慧物流、灾害风险预测、无人机调度、数字精准医疗等应用解决方案。

区块链。加快突破共识机制、跨链、智能合约、多方安全计算等基础关键技术,加强与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融合集成,加强在电子政务、金融征信和反欺诈、产品追溯、产业链合作、公益服务、价值通兑等领域应用。

虚拟现实。围绕产业发展、智慧城市、普惠民生等需求,建设完善家装、电商、医疗、教育、文娱等领域特色虚拟现实平台,突破发展低时延快速渲染、虚拟仿真引擎等关键技术,鼓励开展基于虚拟现实平台的创新创业,集成发展一批3D扫描设备、工业相机、VR/AR眼镜等智能硬件。

卫星互联网。积极推进微小卫星、皮卫星等研发,加快北斗导航、5G+、物联网、高分遥感技术等技术的融合创新,构建高精度时空基准服务地面网络,培育一批空天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在航空器通讯导航、汽车无人驾驶、气象环境和地震监测等领域应用。


3.聚焦深度融合培育智能融合产业。紧扣消费升级趋势,加快提升数字化产品供给能力,积极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智能船舶(无人艇)、智能机器人(无人机)、智能医疗装备、智能消费电子等研发与产业化;结合省内传统优势产品(装备)升级,加强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嵌入式软件、地理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积极培育智能家居、智能仪器仪表、智能应急、智能文体用品等智能化新产品新装备,支持传统产业集群与互联网产业生态跨界融合、协同创新,培育智能融合产品集群。支持企业基于智能产品(装备),积极搭建物联网、云服务平台,延伸发展智能化“产品+服务”,在合规基础上加强数据采集和分析应用,发展精准化、个性化服务,优化用户体验,提升品牌竞争力。


专栏6 智能融合产业培育导向


智能网联汽车。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企业集聚发展,推进整零协同,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强智能网联关键元器件、零部件及系统开发,重点突破车载操作系统、复杂环境感知、智能网联决策控制、北斗高精高速定位等关键技术,以及永磁同步电机、电机驱动控制系统、动力电池和管理系统等软硬件集成技术。

智能家居。推动智能化、高端化发展,做强智能家电、智能照明、智能卫浴等领域关键技术产品,推进智能家居云平台建设应用,加强产品、平台之间的标准化、数字化、品牌化集成,优化智能家居服务模式和服务质量,建成国内领先的产品、平台及应用“三位一体”智能家居生态体系,打造国内中高端智能家居产业基地。

智能机器人(无人机)。大力发展服务机器人、物流无人机、农用植保等专用无人机。加快突破控制器、高精密减速器、伺服电机、光电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领域,增强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等人工智能技术在机器人领域交叉融合,推进机器人、无人机智能集成应用。

智能船舶(无人艇)。顺应船舶绿色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需要,重点突破通信导航设备、船用雷达、控制装置等主要船舶电子产品的关键技术,以特种船舶设备为突破口,逐步形成自主品牌。加快突破高精度关键传感器领域的技术革新,增强智能航行控制、海上小目标检测与识别,海底目标识别、智能数据分析、数据融合等人工智能数据在无人艇领域的交叉融合与使用,快速推动无人艇智能集成化应用。

智能诊疗设备。发挥省智能诊疗设备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作用,大力发展高端数字医学影像和诊断设备、医用级可穿戴式设备、智能医疗辅助系统、医疗纳米机器人等智能诊疗产品,拓展“产品+服务”,积极发展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影像辅助诊断、在线问诊、远程会诊、健康管理等精准医疗服务。

智能消费电子。以“强设计、多功能、重交互体验”为方向,重点发展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智能鞋服等智能可穿戴设备,积极发展智能音箱、智能平衡车、智能投影设备等智能移动终端,加强个人隐私数据保护和应用,推动产品形态和服务模式的多元化发展,完善智能消费电子产业发展生态。


4.聚焦生产组织变革壮大新经济模式。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跨界融通、激发创新创业、提高社会生产效率为导向积极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新个体经济等新经济模式。鼓励互联网企业、传统龙头企业打造具备赋能和效益倍增作用的平台生态,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培育发展共享经济新业态,推动生产要素及各类服务要素高质量供给和高效配置。积极发展自主就业、灵活就业、“副业创新”、多点执业等适应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新型就业形态和模式,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内生动力。积极发展基于数字技术的“无人经济”、“非接触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服务降本增效。


专栏7 新经济发展模式


平台经济。围绕商贸流通、智能家居、智慧出行、医疗健康、家政服务、教育培训、文化旅游等生产生活领域,打造产业平台化发展生态,探索线上服务新模式,激活消费新市场。探索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供应链管理平台、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等为重点,加快企业线上集聚和协作发展,培育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区(产业集群),推动产业供需调配和供需对接,完善虚拟园区个性化云服务。

共享经济。围绕旅游、出行、教育、医疗等领域,有序发展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网络课堂、共享拼团旅游等。鼓励企业搭建满足灵活用工、共享用工的服务平台,加强要素有序流动,完善灵活就业者权益保障,探索税收征管模式创新。围绕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发展领域,探索发展生产设备共享、产能共享、办公资源共享、创新资源共享等共享经济新模式,建设共享智能制造中心、中试基地等。

“非接触经济”。培育壮大线上到家服务模式,建设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等数字生活新平台,推广“线上下单+无接触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等新模式。支持传统行业开启直播卖货新模式,培育社交电商、社区电商等新业态。建设无人超市、无人售货机等,加快布局智能储物柜、末端配送服务站等,支持发展共享快递模式,鼓励发展无人机(车)、物流机器人配送等新服务。

互联网微经济。抢抓扩大内需市场的发展机遇,降低个体经营者线上创业就业成本,鼓励发展多样化的线上自主就业、分时就业,打造兼职就业、副业创业等多种形式蓬勃发展格局,促进消费结构从“经验化”转向“体验化”转变。大力发展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微”“短”“快”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微服务等万众创新。


5.聚焦前沿技术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把握前沿技术发展趋势和浙江基础优势,以“有中生新”和“无中生有”为路径,聚焦延伸、裂变、融合、渗透的产业发展模式,着力布局培育具备爆发式增长潜力的未来产业。重点布局量子信息、类脑计算、柔性电子、未来网络等产业,创新发展人工智能+未来医疗、脑机融合等交叉融合型未来产业,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率先布局未来产业顶尖研究机构,面向未来应用场景打造示范应用平台,适时布局未来产业先导区,助力构建未来产业先发优势。


专栏8 未来产业重点方向


量子信息。加快发展量子通信,重点发展基于量子密钥分发的安全解决方案,拓展智能手机、金融、政府等应用领域。积极发展量子测量,推进量子精密测量与传感大科学装置建设,集聚发展超高精度测量、脑神经系统测量、惯性测量等。探索发展量子电路模拟器、超导量子芯片、云端量子计算系统、量子计算机等。

类脑计算。突破脉冲神经元网络(SNN)模型基础核心技术,以及类脑视觉、听觉、自然语言理解等多模态感知与处理关键技术,发展高世代低功耗高并行类脑计算芯片、自主架构的大规模神经元类脑计算机、类脑计算机器人等,拓展复杂决策、空间立体导航等应用领域。

柔性电子。加快突破基于石墨烯、碳纳米管等碳基材料的柔性可充电锂电池、超级电容器、铅炭超级电池和透明电极等,发展柔性传感器、柔性射频电子标签、柔性显示器件等“柔性电子+”产品,拓展智能可穿戴、新型3D打印、新能源、医疗设备等领域应用。

未来网络。加快下一代移动通信网络技术和标准的研制,突破大规模无线通信物理层基础理论与技术、太赫兹无线通信技术与系统、面向基站的大规模无线通信新型天线与射频技术、毫米波一体化射频前端系统关键技术等,构建三位空间万物智联的新型网络。


(二)壮大数字产业企业矩阵


1.全力做强平台型旗舰企业生态。迭代开展“雄鹰行动2.0”,突出扶优扶强,完善动态培育制度,完用好“雄鹰企业重要事项服务直通车”机制,着力培育数字经济世界一流企业。实施数字经济总部企业培育计划,积极招引世界500强和全球数字经济百强企业、全国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在浙江设立全球总部、研发总部、区域总部,开展实体化经营,丰富数字产业生态“基因”,打造全国数字经济总部企业汇聚高地。鼓励龙头企业以技术、资金、资源、数据等要素为纽带,成为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链主型、平台型、生态型企业;鼓励中小企业主动融入平台,打造共建共享、优势互补、能力适配、互利共赢的企业共同体,实现产业链上下游衔接联动以及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2.构建企业梯次融合发展体系。完善冠军型企业梯次融通培育机制,推动企业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梯级成长,培育一批具有掌握独门绝技、业态模式特征鲜明、占据独特市场地位的数字经济领域冠军企业。加大数字经济领域科技企业梯次培育力度,通过平台企业孵化衍生、科技人才团队创业创新等多种途径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择优扶强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强化领军企业创新担当,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和知名度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到2025年,力争培育数字经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2万家。深入实施“凤凰计划”,加大数字经济企业股改、上市、并购重组引导和支持力度,推动数字经济企业利用各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快速发展。
3.激发数字经济市场主体活力。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围绕数字经济企业生命周期阶段性特点与需求,强化政策与服务赋能,提升企业开设、融资信贷、要素使用、知识产权保护等环节便利度,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针对行业和企业发展痛点与难点,搭建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健全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加强供需信息精准匹配和应用场景供给,完善多元化金融服务,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实施“放水养鱼”行动计划,完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减税减负政策,变“漫灌”式普惠减负为“滴灌”式精准减负,涵养税源激发经济活力,打造一批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数字经济市场主体。
(三)打造高能级产业发展平台
1.构建“一湾四廊”数字产业创新引擎。强化全省统筹布局,发挥各地特色优势,打造高能级战略平台,厚实数字产业发展战略众深。突出杭州、宁波示范引领作用,支持杭州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宁波创建国家数字经济示范应用城市,辐射带动其他地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将环杭州湾打造成为浙江数字产业集群创新发展数字湾区。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为主平台建设创新策源地,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区域性创新高地,强化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G60科创走廊(浙江段)、温州环大罗山科创走廊等创新引擎作用,沿四大创新走廊布局一批特色化、专业化数字科技创新创业基地,形成数字科技与产业融合应用示范点。
2.提升“国字号”创新发展能级。发挥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数字经济发展支撑作用,加快杭州、德清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试验区等“国字号”创新发展载体建设,鼓励各地争取参与数字经济领域国家级试点示范建设。鼓励各地市推动“一地市一特色”发展,培育集聚形成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地标性的数字产业特色集群,重点引导温州发展物联网产业、台州发展光电产业、舟山发展海洋电子信息产业、衢州发展新型电子材料产业等,成为各具特色的数字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3.推进数字产业重大平台建设。推进紫金湾数字信息产业平台、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平台、嘉兴中新嘉善智能传感产业平台等建设,支持各地谋划建设数字产业领域“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布局一批重量级数字产业项目。支持省内数字安防、云计算等发展较好的地区申报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一批数字产业领域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进数字产业小微企业园建设,深拓数字产业化发展“战略纵深”。

专栏9 数字经济“万亩千亿”平台建设


围绕集成电路、5G通信、新型显示、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数字经济发展重点领域,按照“推进一批、谋划一批”的思路,推进“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建设。

紫金港数字信息产业平台。重点发展云计算、大数据和“互联网+”等产业,依托浙江大学和西湖大学科研转化,谋划布局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孵化发展相关产业的创新型企业,形成特色突出、融合紧密的数字信息发展格局,打造中国云计算、大数据产业技术发源地,云计算、大数据运用示范基地。

宁波国家高新区工业互联网产业平台。以工业软件为引领,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芯片及传感器等新兴产业关键技术为特色,以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金融、智慧物流、电子商务等为应用领域,协同上下游关联产业,构建本地化配套供给程度较高、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的工业互联网产业链,推动工业软件产品在制造业应用,以应用带动工业软件迭代创新,打造行业领先的工业软件战略产品。

宁波北仑集成电路产业平台。强化集成电路企业与产业链下游企业融合发展,集中优势资源突破5G射频、特种工艺芯片、超高纯金属材料、光刻胶材料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加快推进集成电路及材料产业倍速发展,打造产业规模实力全省领先,上下游产业深度融合创新载体辐射能力突出,产业集聚水平国内一流的集成电路及材料产业高端制造及创新引领平台。

温州乐清智能电力物联网产业平台。聚焦智能电力设备和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加快推动电气产业向智能电力物联网产业转型升级,依托浙大智能装备与制造研究院、工程师创新服务中心等研发平台,加快推动全国电气领域技术成果在乐清转化。构筑“一心三区”空间布局,打造集智能输配电设备、智能仪器仪表、物联网以及云计算等于一体的智能电力物联网产业链。

嘉兴中新嘉善智能传感产业平台。发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体制机制优势,打造智能传感器设计、制造、封测和系统方案全产业链,聚焦汽车电子、智能硬件、移动终端、物联网、智能制造等重点应用领域,以标志性项目招引、领军企业培育、创新资源集聚、产城融合发展为突破口,以“一院一园一基金”模式构建集智能传感器产业生态,打造国内有影响力的智能传感器产业基地。

嘉兴南湖微电子产业平台。重点发展半导体器件设计和封测、智能终端研发生产、半导体原材料(硅片)制造等产业,培育发展集成电路制造、智能终端应用等产业,强化技术研发、创业孵化、产品应用等同步推进,打造全产业链的微电子产业平台。

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平台。聚焦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设备及应用的全产业链,以标志性项目引进、领军型企业培育、创新资源要素集聚、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以“一园一院一基金”模式构建高端集成电路产业生态,打造国内知名的集成电路产业集群高地和产城融合发展引领高地。

金华义乌智能显示材料产业平台。围绕新型智能显示材料研发、智造和应用等环节,聚焦Mini LED和Micro LED、有机发光半导体(OLED)、电泳显示(电子纸)三大最前沿新型显示材料领域,形成以半导体发光为主导的新型智能显示材料全产业链布局,打造智能显示材料产业链集聚优势。

金华义乌新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平台。构建基于自主可控龙芯CPU的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加大招引自主可控电子信息新型原材料、系统整机和智能终端制造等标志性项目,重点开展工业用智能终端、消费用智能终端、关键芯片设计及生产、关键基础材料研发生产等,力争实现上下游产业链本地化供给,培育千亿级信创产业集群,打造信创产业智造示范基地。

衢州高端电子材料产业平台。重点围绕集成电路材料、新能源汽车锂电材料两大主导产业,打造高端电子材料产业“卡脖子”技术自主创新的基地、引领世界高端化学品技术的创新高地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学研综合创新中心,全面实现基础研究—高端测试—技术转移—产业化全链条贯通式发展。


五、聚力产业数字化,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领航标杆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改造,以数字赋能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助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以构建“双循环”新格局为导向,加快商贸流通体系数字化转型,引领数字消费需求,扩大数字贸易空间,畅顺供需对接渠道,打造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
(一)发展新智造,赋能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1.构建工业互联网赋能体系。围绕“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基础性平台能力提升与平台服务开放,加强平台标准体系建设、优化多级应用平台构建体制,围绕通用设施、共性需求、公共服务等,着力开发集成工业知识快速建模、异构大数据处理、虚拟工厂模拟运行引擎、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开发工具等通用微服务组件,提升基础性平台赋能水平,打造国际领先的基础性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十大标志性产业链、产业集聚区等为重点,推进产业链级、行业级、区域级、特定环节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以杭州-宁波双城联动为依托,带动全省各地市共同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争创工业互联网国家示范区,推进中国(杭州)工业互联网小镇建设,支持宁波打造全国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力争到2025年,建设100个以上各类工业互联网平台。

专栏10 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方向


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我省主要行业,提供企业工艺及能耗管理、流程控制优化、智能生产管控、产品远程诊断、设备预测性维护、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力争实现百亿级以上产业集群全覆盖。

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依托小微企业园、特色小镇、产业集聚区等,提供区域资源协同、区域设备规模接入、共性机理模型与微服务开发等服务,力争实现省级产业平台基本覆盖。

产业链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主要面向浙江省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推动产业链资源精准对接、要素优化配置、运转高效协同,提升产业链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增强产业链的柔性、韧性和粘性。

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围绕企业上下游产业链生态圈,开放企业资源和能力,满足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需求。

特定环节工业互联网平台。针对能源管理、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品质管控、危化品监管等特定环节或特定场景,以轻量化的方式提供跨行业、跨地域数字化转型服务。


2.推动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结合产业升级的痛点、堵点和数字化特征,分类制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案例集和工具集,加强服务商对接,全面激活产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将数字化转型作为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的主路径,以“415”产业集群为重点,加快推进现代纺织、绿色石化、汽车及零部件等重点传统制造行业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化手段开展产业领域“物资、人才、订单、资金”等资源的整合。探索发展社区化运作、网络化协同的“虚拟”产业集群,实现产业供需调配和精准对接,推进协同制造,构建虚实融合的创新集群生态。

专栏11 制造业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导向


离散型行业数字化转型。围绕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纺织服装、智能家居等离散型行业,重点推进装备标准化信息采集与控制、自动化诊断、故障预测、远程运维等系统建设,推动关键技术装备和先进制造工艺集成应用;鼓励开发智能产品和智能装备,发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

流程型行业数字化转型。围绕绿色石化、生物医药、食品加工、新材料、新能源等流程型行业,重点支持运用工业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强化工艺数字建模、流程仿真等核心制造环节可视化支撑,实现生产管控一体化;开展高价值设备预测性维护,开展基于模型驱动的设备安全管理、质量管控和能耗优化管理;支持打造一体化分布式产供销系统,强化多基地生产销售整合协同,实现整体产销能力的提升。


3.深化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龙头企业聚焦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业务全过程,加快云化、平台化、服务化转型,打造一批“未来工厂”,争创“灯塔工厂”。强化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具有带动能力的产业集群核心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数字化转型。持续推广“平台赋能服务商、服务商服务中小企业”的“1+N+M”业务模式,拓展平台服务能力,大规模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创新云量贷、数据券、科技创新券和小微企业服务券等服务,全面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

专栏12 新智造培育重点


数字化设计。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重点,围绕外观造型、功能创新、结构优化、节能节材、新材料应用等重点环节,推广应用数字化设计工具,构建标准零部件库、材料库、模具库、知识库等,规范信息交互、用户体验、运行维护等设计标准,拓展个性化设计、交互设计、网络设计、系统仿真等模式和应用。

智能化生产。推动生产过程“感知—分析—决策—执行”闭环,实现生产设备、产线、车间及工厂智能化运作,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和能源消耗。优化组织要素管理,构建新型智能化生产组织架构。

网络化协同。支持企业建设面向供应链的网络化协同系统,促进企业间数据互联和业务互联,推动供应链企业和合作伙伴共享客户、订单、设计、生产、经营等各类信息,实现网络化协同设计、协同生产、协同服务,促进资源共享、业务优化和产能高效配置。

共享化制造。支持大型企业立足行业共性需求,搭建资源和能力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共享制造模式,强化分散、闲置生产资源整合集聚、弹性匹配、动态共享。推动企业建设共享工厂,集中配置通用性强、购置成本高的生产设备,面向行业发展分包协同生产、融资租赁等模式。

个性化定制。发展客户需求分析、敏捷产品开发设计、柔性智能生产、精准交付服务等系统,增强用户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参与度,实现供需精准对接、高效匹配。支持结合不同行业特点和现状建设大批量个性化定制平台和小批量个性化制造系统。

服务化延伸。开展设备健康管理、产品远程运维、设备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工业设计、总集成总承包等新型业务,推动企业从原有制造业务向价值链两端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实现从单纯产品制造向“产品+服务”模式发展。

数字化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数据的集中化管理和云端数据共享,基于数据的集成、优化和挖掘,用大数据驱动实现企业精准决策,提高管理效能。以企业码为载体,构建企业多维画像和信息库,提升产业链企业间协同水平。


4.加速园区数字化转型。将数字化水平作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围绕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产业服务等方面数字化需求,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应用。以开发区、特色小镇、小微园区等为重点,推进5G网络、感知网络、工业互联网、边缘计算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园区推动5G切片网络、自动驾驶摆渡、无人物流小车等新应用落地。推进“园区大脑”建设,强化工业互联网与园区大脑的集成应用,强化园区智慧化运营、可视化管理,探索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面向企业共性需求,完善供应链协同、政策兑现、银企对接等精准服务,建设一批数字化示范园区。
5.数智赋能产业协同融合发展。以数字化为路径推动先进制造与现代服务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技术渗透,积极发展“互联网+”汽车全生命周期服务、生命健康服务、智能装备总包及智能运维服务、个性化定制等新模式,支持构建“产品+内容+场景”的全链式生态;推进电子商务、智慧物流等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打通从原材料、生产设备、产成品到销售的供应链,培育端到端现代供应链能力。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动部品部件智能制造制造技术创新,探索推进浙江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强化工程规划设计、采购供应、施工生产以及运营服务等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运营,着力打造数字建造产业化发展引领区。
(二)发展新贸易,支撑双循环新格局构建
1.打造数字贸易战略枢纽。以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加快跨境电商综试区全省覆盖,推动多种形态跨境电商模式落地,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创新探索,积极发展跨境电商金融、信贷服务;推动头部电商平台加快构建面向全球的跨境电商供应链和产业链,带动商品、技术、服务和标准等输出。深化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提升云服务、数字内容、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外包等数字服务在服务贸易中占比;争取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创新探索,谋划建设“数字离岛”;以市场化方式推进电子世界贸易平台(eWTP)全球布局,建设全球跨境贸易数据网络。到2025年,数字贸易额达到7500亿元,培育10家全球有影响力的数字贸易平台,100家数字贸易重点企业,基本建成全球数字贸易中心。
2.高质量发展数字商贸业。推动重点商贸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以供应链管理、品牌建设、线上线下一体为特征的新零售。深化专业市场数字化转型,发展“云展览”“云发布”等新模式,强化与集群供应链数字化融合,打造供需精准对接和信息流、商流、物流、资金流畅通流转的数字化专业市场。创新电子商务数字营销场景和数字推广渠道,引领精品电商、精准电商、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模式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内涵式发展,加快向供应链服务商转型升级。
3.加快数字消费提档升级。结合繁荣商圈提能级行动,推动多元多层消费平台数字化改造,加快生物识别、MR/AR、智能体验等技术在商圈、街区中的融合应用,提升虚实融合的未来消费体验,以未来商圈、未来街区促进消费回流;推动社区商业线上线下融合,推动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等场所“人、货、场”云化改造,积极发展线上菜篮子、社区云超市等新模式;利用互联网补齐农村消费设施短板,推动乡村商贸振兴。支持杭州、宁波建设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

专栏13 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建设


“数字贸易示范区”核心区。发挥高新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数据资源丰富、数字贸易企业集聚优势,加强数字服务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强对技术研发潜力大的产业集群的支持,打造数字服务产业最优生态圈。

“数字贸易示范区”特色集聚区。发挥自贸区钱塘新区片区政策叠加优势,及跨境电商综试区创新资源聚集优势,重点发展跨境电商、跨境贸易金融、保税贸易、保税服务等数字贸易相关产业。加强钱塘新区eWTP示范区在跨境金融、电子认证、在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参与构建引领全球的跨境电商规则体系。  

数字贸易集群。加大数字贸易示范区与浙江自贸区四个片区联动,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沪嘉杭Gb0科创走廊等全省高能级平台为重要载体,着力孕育世界级数字贸易产业集群。构建“义甬舟”数字贸易大通道,着力孕育浙江数字贸易特色集群。

数字贸易博览会。推进线上展览展示场景建设。创新线上展会和数字化营销模式,深化“一国一品一展”浙江出口网上交易会模式,利用新兴技术提升客商画像能力,构建大数据精准匹配机制,延伸线上物流、资金、汇兑等数字化贸易链条。鼓励投资贸易类展会增设数字贸易展区,全力申办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对标广交会、服贸会、进博会,打造国家级数字贸易博览会。


4.构建畅通数字物流体系。持续推进物流行业数字化转型,推广智能仓储、无人仓、无人车、无人机、智能运输船舶等应用,规范发展网络货运,积极发展共享云仓、城市末端共同配送、无接触配送等智慧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智能末端配送设施城镇社区和行政村全覆盖,提升冷链物流、城乡配送等。推进面向全球的供应链易货交易服务平台建设,探索“互联网+口岸”新服务,加快“单一窗口”向“通关+物流”“通关+金融”等服务贸易事项拓展,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数字化监管方式创新,探索符合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特点的跨境外汇结算模式;推动海上丝绸之路指数、快递物流指数等成为全球航运物流风向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通达主要经济体,覆盖城乡、联通全球的国际寄递网络,基本实现快递入村入园全覆盖。
(三)发展新服务,激发服务新业态活力
1.促进新兴金融健康发展。推进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与金融深度融合,高水平建设钱塘江金融港湾和杭州国际金融科技中心,推进杭州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加快打造全国一流的新兴金融中心。按照“移动支付之省”建设要求,持续推动移动支付技术创新,支持支付产业链由支付结算服务向提供行业解决方案拓展,发挥银行卡清算牌照作用,规范推进移动支付模式创新及产品服务输出,推动全球化布局;积极争取央行数字人民币(DC)试点,探索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场景,力争数字货币率先推广应用。发挥全省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作用,创新金融监管手段,不断完善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长效机制和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推动新兴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2.积极发展数字生活新服务。围绕与居民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吃、喝、玩、乐、游、购、娱”生活性服务业全生态链,积极发展生活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托育养老、家政维修、美容美发、家具设计等居民服务数字平台,逐步形成数字生活新服务生态体系。推进有条件的数字生活服务平台企业发展城市连锁,加大政策支持,加快省内外市场拓展和品牌培育。推进数字生活新服务标杆城市、数字生活新服务示范区、数字生活新服务特色镇建设,以杭州为重点打造面向全球、引领未来、辐射全省的数字生活新服务标杆城市。到2025年,数字生活新服务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8%以上,建设数字生活服务第一省和具有国际水准的新型消费中心。

专栏14 数字赋能新场景建设


“新零售”场景。引导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加快发展以供应链管理、品牌建设、线上线下一体为特征的新零售。以网络协同和数据智能为核心,探索发展智能商业。

“在线教育”场景。支持互联网企业与教育机构深度合作,拓展智能化、交互式在线教育模式,开展基于线上智能环境的课堂教学、支持业内优质教育品牌投入线上课程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和共享,着力打造若干云上名校。

“在线办公”场景。鼓励研发全场景在线办公软件及系统解决方案,培育在家办公、异地办公、移动办公等新模式,鼓励举办线上招聘会等“无接触面试”。完善电子合同、 电子发票、电子认证等数字应用的基础设施,发展云招商、云 洽谈、云签约,推广“电子签名+区块链”等线上认证方式。

“智慧出行”场景。推广智能网联汽车、船联网等场景应用,探索无人机、无人车等无人驾驶运载工具在各类场景的应用。推进移动支付在公交、高速公路等领域的应用。规范发展定制公交、智能停车、智能公交、共享汽车、分时租赁、共享单车、自动驾驶微公交等服务新业态。

“智慧健康”场景。支持引导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5G等技术与医疗健康深度融合,共享优质资源,拓展服务空间,提升医疗质量。支持开展“互联网+”健康咨询、诊疗、护理、药事等服务,鼓励互联网医院平台向基层延伸,构建上级下级联动、线上线下一体的全流程医疗健康服务。

“智慧全域旅游”场景。推进智慧旅游景区、智慧酒店(民宿)建设,集成创新“浙里好玩”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成智慧文化云,构建文化和旅游数字服务矩阵。构建基于大数据的旅游市场精准营销和品牌推广体系,做实做强“诗画浙江”品牌形象。推进“互联网+旅游”,推动线上预订与线上旅游发展,构建基于旅游业应用场景的新产业链,满足游客全方面服务需求。

“智能亚运”场景。围绕办赛、参赛、重点环节,加强数字孪生、沉浸式观赛、复眼摄像、多场景一脸通行等智能技术体验布局,建设亚运云转播中心,构建5G+4K/8K视频采编集、赛事实况直播、视频传输系统,实现5G网络在亚运会场馆和交通枢纽的优化部署和连片优质覆盖。


3.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融合应用,大力发展个性化定制设计、智能设计、虚拟设计、云设计、众包设计、仿真设计等数字化设计新业态;推动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研究开发等科创服务数字化转型,提升全过程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推广“智慧检测”“共享实验室”等新模式;面向个体经济、微经济等新趋势,加快在线化、智能化的“社保薪税”等人力资源服务解决方案开发,加速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和高端化升级。
4.创新培育数字文化新业态。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大力发展数字影音、动漫游戏、电竞、网络文学、数字音乐、数字影视广告、互动新媒体等数字文化产业,鼓励先进网络文化创作,建设一批省级数字文化创意产业试验区。推动国际动漫之都、全球数字内容产业中心、国际影视产业基地等文化品牌建设,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IP和品牌。推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演艺娱乐等传统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广“游戏+虚拟旅游”、 “电影+沉浸式体验”等新技术应用,培育云看展、云演出、云阅读等,构建数字“虚拟文化空间”,带动虚拟体验周边产品消费。推进“浙江智慧文化云”建设,建设推广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诗路文化体验园,实现数字公共文化资源无差别、无门槛服务,打造文化数智创新先行区。
(四)发展新农业,推进乡村经济全面振兴
1.加快数字农业科技创新突破。围绕农业现代化发,着力攻关突破农业生产专用传感、农业信息智能分析决策、数字化精确育种等数字农业科技关键共性技术;探索推进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大数据认知分析、区块链、5G等前沿技术在农业领域融合应用。加快智能化农机装备自主研发与推广,积极发展农业机器人、农业无人机、数控喷药、智能采摘、畜禽智能化养殖及粪污处理等智能化装备。
2.推进生产经营数字化转型。扩大数字技术在农业“两区”、特色农业强镇、规模化种养基地等应用,鼓励使用环境气候、土壤墒情、作物长势、灾情虫情等智能监测装备及水肥药精准施用、精准种植、农机智能调度等系统,推进数字农业园区、数字农业强镇建设。鼓励通风温控、空气过滤、环境感知等设备应用,集成应用精准上料、畜禽粪污处理、疫病疫情精准防控等技术,推进养殖数字化转型。鼓励构建基于物联网的水产养殖生产和管理系统,打造数字渔场;以宁波、温州、舟山、台州等地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为重点,积极应用北斗、卫星通讯及船联网等发展数字渔业。
3.完善网络化流通体系。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融合电商平台资源,持续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加快“网上农博”推广应用。健全农产品产销一体化信息系统,支持26县开展电商助农。打通农产品从基地到城市社区与市场的信息流、物流通道。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和农业投入品管理系统,构建肥药“进-销-用-回”的数字化管理体系,探索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在质量安全溯源、透明供应链等方面创新应用。
4.数字赋能农文旅融合双创。推进“互联网+”农村经济创业创新,大力培育数字新农人、“农创客”,鼓励发展体验农业、众筹农业、定制(订单)农业、共享农业、云农场等“互联网+农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美丽休闲乡村(渔村、农庄)、农家乐(民宿)、乡村康养和文创基地等开展在线宣传与经营,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在线展示与交易、大众参与式评价、数字创意漫游等经营新模式,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加强乡村传统文化资源数字化保护和开发利用,建设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民间艺术之乡、传统村落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资源库,丰富数字化公共文化产品。
六、聚力治理数字化,勇立数字化改革潮头浪尖
以包容审慎为导向,围绕数字技术创新带来的治理新需求,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构建适应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以整体智治为目标,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以开放共享为理念,破除地区间利益藩篱和政策壁垒,推进区域协同发展,推动数字经济更高水平开放发展。
(一)包容审慎,创新数字治理机制
1.创新数字经济监管理念与方式。根据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特点,加快建立市场化、法治化、数字化、协同创新监管体系,优化事前合规、事中审查、事后执法全链条监管。深化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新模式应用,健全触发式监管机制,按照鼓励创新、坚守底线原则,加强对新生事物发展规律研究,分类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面向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发展建设过程中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清单、减责清单等,完善市场主体容错免责减责机制,完善风险拨备资金、保险计划、应急处置等风险补偿措施;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开展新技术压力测试和试点验证,探索适用于数字经济新模式新业态的“监管沙箱”措施,提高对创新业务的可控监管能力,降低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的监管壁垒。
2.建立多元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加快建立市场监管部门和网络交易平台之间的信用信息交互平台,支持平台型企业建设相关主体信用库,推动基于政企信息交互的共治机制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约束惩戒机制。围绕服务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探索厘清垄断边界,推动互联网平台依法合规经营、增强社会责任,以服务实体经济和遵从审慎监管为前提守正创新,形成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监管体系和平台经济生态圈。发挥平台企业作用,加强对平台经营主体资格核验与管理责任,鼓励牵头制定行业公约推动行业自律发展。加强对网络违法行为防范和处置,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市场监督“四位一体”的新治理机制。
3.开展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在构建数字经济生产关系进行探索和实践,积极在新产业、新制造、新基建、新业态、新治理等“五新”探索形成“一县一经验”的发展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改革成果。贯彻落实国家数字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加快出台配套规范性文件,推动条例执行。开展数据资源利用与保护、数字经济平台发展与监管等方面立法探索。深化互联网司法、互联网公证、互联网仲裁建设,开展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机制探索。
4.强化数字治理中数字技术应用。强化先进数字技术在数字经济治理中应用,研发大数据智能监察、风险监测评估等创新应用,推动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现精准监管。依托网络交易信息采集和多维度大数据分析模型,建设网络交易主体和网络交易行为的大数据监测系统,及时发现涉嫌违法的网络交易行为。探索建设在线电子证据取证固证系统,为实施网络交易大数据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实现技术治理、“以网管网”。
5.参与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建设。充分发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省内龙头企业作用,参与建设有利于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规则制度体系。加强数字贸易规则和标准的国际对接,积极参与全球数字贸易、数据跨境流动、数字经济税收等国际规则与制度的研究与建设;开展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行业公信力的数字经济伦理准则研究;结合eWTP平台全球布局,积极开展跨境金融服务、电子认证、在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全球跨境电商规则体系探索;积极探索数字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渠道和争议解决机制。
(二)整体智治,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
1.提升全域协同智治水平。推动党政机关履职方式方法系统性数字化重塑,形成各级党政职能部门核心业务全覆盖、横向纵向全贯通的全方位数字化工作体系。强化“浙政钉”政务协同支撑能力建设,加快实施机关内部“一件事”集成改革,全面建成“掌上办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察、智慧司法等建设,不断提升数字法治发展水平。推进数字政府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建立“首席数据官”和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数字政府协同机制,加强省市县整体协同和部门间信息共享与事项联办。深化科学有效的经济治理、精密融合的社会治理、协同智能的生态治理和精准高效的应急治理,推进城市大脑“一城一脑”建设,构建全域智慧的协同治理体系。
2.创新惠民惠企场景应用。持续迭代升级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深化多部门协同联办,推进“一件事”集成改革重点领域延伸扩面,加快实现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推进涉企服务改革创新,通过数据共享、流程优化等手段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推进数字化创新成果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围绕健康、教育、就业、社保、养老、救助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打通民生服务难点痛点堵点,促进公共资源优化配置作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等覆盖延伸,构建优质、精准、普惠、均等的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体系。
3.推进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创新以数据资源为基础、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健全党建统领“四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最多跑一地”改革,加强“基层治理四平台”运行管理和全科网格建设,集成提升基层治理数字化平台,推进网格智治建设。发挥边缘计算、物联网、图像识别等技术在社会城市管理、区域安防、司法办案、群众信访等领域的全链条、全周期应用,推进不同场景下的智能化应用赋能基层治理。深入实施国家数字乡村试点,推进益农信息社行政村全覆盖,实现“村民办事不出村”;推进“浙农码”开发应用,推广云农技、云问诊、云课堂等惠民服务,打造一批数字乡村示范样板。


专栏15 数字惠民服务发展重点


数字教育。推进“之江汇”教育广场2.0建设,加快发展互联网学校,构建“互联网+教育”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强教育大数据仓建设。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基本建成高效协同、开放共享的智慧教育体系。

数字健康。全面推进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施卫生健康云网计划,推进浙江省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探索以人和机构为主线的医疗健康数据共享、协同应用。以浙里办国民医疗健康服务专区为载体,打造“一站式、全方位”的掌上医疗健康服务生态圈。推广“出生一件事”等掌上办事服务。加快推进智慧医院、数字医共体建设,提升医疗健康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

数字交通。深化交通大数据应用,加强出行服务产品和服务应用场景开发,完善综合交通智慧云平台,完善“浙里畅行”出行一站式服务应用,优化浙里办‘浙里畅行’交通专区便民惠民的窗口功能,实现‘一窗办事、一点出行’”。加速北斗导航技术与交通出行相融合,实现公众出行城市“一张图”。

数字养老。推动各类养老机构和社区乡村利用信息技术,提供各类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各类机构开展健康养老大数据深度挖掘与应用。发展互联网+养老,加快建设“浙里养”平台。建设社保卡线上统一服务平台和人力社保部门“电子档案袋”,推进数据信息在扩面管理、异地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等应用,实现养老保险待遇网上自助测(估)算。

未来社区。开展未来社区数字化协同发展试点,落实实体建设和数字建设孪生理念,实行基层事务数字化、精益化统筹管理,加快推广社区信息模型(CIM)平台,推进社区智慧服务平台全覆盖,打造城市数字化治理创新落地单元。

数字乡村。推进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深化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示范。推动数字技术与农村集体资产财物管理、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深度融合,建设乡村事务管理和便民服务数字化平台,推动农民生活数字化转型。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应用数字技术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开放共享,深化数字经济开放合作
1.协同推进数字长三角建设。积极融入长三角G60科创大走廊建设,强化与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创新联动,优化升级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加快重大科研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学数据等合理流动与开放共享,打造区域数字科技攻关合作网络。推进长三角5G网络一体化建设,谋划建设面向重大科研、区域共用的E级高性能计算中心,探索跨区域数据流动、数据中心能耗指标共享统筹机制,推进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信用、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等平台建设,加速数字应用场景一体化创新。
2.强化数字经济国内合作。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数字经济领先发展地区项目合作和人才交流。围绕数字经济领域的标志性产业链建设,强化与国内重点地区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对接,探索“资本化招商”“政府风投”等模式,推动产业链补短板的重点企业、产业项目的引进。深化数字经济山海协作,以新型飞地为桥梁,推动资源要素跨区域流通,推动欠发达地区数字经济跨越式发展。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输出数字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和新型业模式等,共享发展红利。
3.推进数字经济领域军民融合。支持省内数字经济企业、科研院所与军方共建数字经济领域先进技术与产业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创新联盟等数字军民融合产业协同平台,重点推动先进电子、北斗导航、卫星遥感等优势领域军民产业联盟建设。支持在浙国防类研究院所、实验室等推动数字科技领域先进国防技术向民用转移转化。支持省内数字经济领域企业、研发机构围绕强军需求,积极开发先进的数字经济创新产品、装备和解决方案,形成一批数字应用场景。
4.扩大数字经济全球开放合作。支持企业积极参与“21世纪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推动浙江数字经济产品、服务与解决方案走向“一带一路”。实施全球精准合作计划升级版,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围绕集成电路、高端软件等重点产业领域,推进科技创新合作创新和数字产业协作布局,谋划与日韩产业合作,强化数控机床、集成电路等优势互补领域;用足用好中欧投资协定、RCEP自贸协定等,扩大与欧洲、东南亚等在数字经济领域的经贸合作;实施对非合作计划,拓展电子商务市场。办好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数字经济大会等,打造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国际合作平台。
七、聚力数字新基建,筑牢数字经济发展底座持续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升级,加快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交通、能源等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构建形成泛在、智能的空天地海一体新型数字基础设施。
(一)全面升级通信网络基础设施
1.高水平建设5G宽带网络。完善5G基站建设标准,推进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加大5G基站选址、用电等支持力度,推动5G基站共建共享,加快推进5G SA(独立组网)核心网建设,推动5G网络从城市向乡镇延伸覆盖。推进杭州亚运会、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等5G应用工程;推进5G+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医疗、教育、交通等融合应用场景创新,丰富“5G+”垂直行业应用场景,支持特定领域探索5G网络切片应用,形成一批5G+优秀解决方案,实现5G网络全面覆盖。
2.推进新型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部署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完成各类信息(数字)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实现各级政府门户网站、重点商业网站、媒体网站等改造升级,各类应用全面支持IPv6。推进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创新运营,优化互联网骨干网络结构,提高杭州、宁波、舟山、金华、嘉兴等重点区域的国际通信服务能力。强化互联网域名根镜像服务器建设,开展面向全国的“.cn”顶级域名基础及增值服务。对接国家及长三角区域量子通信商用干线网络建设,在省内有条件的地区布局建设量子通信专网及城域网,推动政务、金融、科技等重点领域应用。
3.布局全域感知物联网基础设施。以场景需求为导向,推进高、中、低速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协同部署5G、LTE-M和窄带物联网(NB-IoT)等蜂窝物联网。加强物联网、智能传感网等感知神经元在数字城市、社区、乡村基础设施部署,建设超亿个感知节点,打造“万物互联、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神经感知网络。建设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感知设备统一接入、集中管理和感知数据共享利用。
4.加快卫星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开展卫星制造、卫星发射、地面设备及卫星运营,参与国家低轨通信卫星、地面信息港等项目,建设卫星互联网地面增强基础设施,推进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积极发展时空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加强北斗导航、遥感遥测等技术在交通出行、海洋渔业、港口物流等领域普及应用,加快“互联网+航天+通信”融合创新,打造空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
(二)建设领先的算力基础设施
1.优化绿色数据中心布局。以云计算化、绿色化、集约化、高效化为目标,优化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加强存量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聚焦云存储、分布式处理等业务,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国家级区域型数据中心集群。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开展绿色节能、高效计算的区域型云数据中心建设,降低中小型创新企业开发成本。推进数据中心服务从数据存储型向计算支撑转变,推进建设具备计算能力、桌面交付能力、存储空间和软件服务能力的数据中心。
2.加快边缘计算中心发展。面向工业互联网、车联网、远程医疗等典型应用场景,满足超低时延、智能应用、大带宽、安全和隐私保护等需求,布局集网络、存储、计算为一体的边缘数据中心节点。结合生产生活需求和资源条件,探索变电站改造、箱式微型部署等手段,灵活集成布局边缘数据中心;推进电网变电站、充换电站(储能站)和数据中心站“三站合一”建设,支持边缘数据中心共建共享,构建云边协同的算力服务网络。
3.推进超级计算中心建设。推动乌镇之光(桐乡)超算中心等建设,全面提升计算能力。依托之江实验室等,加快建设智能计算中心,加强人工智能芯片和服务器运用,推进百亿神经元类脑计算系统、广域协同智能计算系统等重大项目,探索类脑计算等智能计算技术突破,提升算力运行效率,加强对图形图像识别、语音识别等人工智能领域算力支撑。
(三)加快部署新技术基础设施
1.推进人工智能平台建设。推进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搭建新一代高性能人工智能开源框架、公共计算、数据开放等平台,推进“城市大脑”、智能感知等国家级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平台建设,提升通用组件和工具、开发环境等技术供给能力,培育一批“人工智能+”优秀服务解决方案,拓展智能工业、智慧医疗、智慧物流、社会治理等应用。
2.建设云计算服务平台。支持省内龙头云服务提供商推进云基础服务平台建设,优化“神龙”架构,提升产品适配程度,降低计算服务成本,集成应用软件定义网络(SDN)、网络功能虚拟化(NFV)等技术。按照自主可控的原则,推进全国产化云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政务、金融等领域应用覆盖。结合优势产业,加快建设完善一批工业、电商、物流、医疗、教育等行业领域特色云平台。
3.加快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迭代完善区块链技术架构,支持底层平台建设部署,加强区块链和物联网、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基建关键技术的融合集成,构建区块链开放生态。以自主可控底层平台为基础,推进区块链行业应用服务平台建设,围绕金融风控、商业智能合约、产品监管追溯、信用体系建设、数字版权交易、电商物流等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的区块链开放服务平台。
(四)建设融合型智能化基础设施
1.规模部署城市智能感知网络。结合城市更新需求,推进物联网、视觉识别、安全物联网、数字孪生等技术在城市基础设施中的融合应用,围绕街区楼宇、道路桥梁、地下管网、环境卫生、公共治安等城市场景,推进视频、智能传感器、射频识别、电子标签等前端智能感知终端深度覆盖和集成共享,合理部署智慧路灯、智慧井盖、智慧泊车等数字基础设施,推进杆塔资源共建共享;分类分级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打造可视化、可诊断、可预测、可决策的城市三维数字底座,为城市高效、安全、低碳运行提供新设施支撑,构建面向未来的新型城市。
2.建设车路协同网络及智慧交通设施。推动交通网、信息网、能源网“三网合一”,逐步实现车车、车路智能协同,构建实时感知、瞬时响应、智能决策的新兴智能交通体系框架。加快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等地开放测试道路的数字轨和测试场建设,逐步扩展智能驾驶典型场景。推动杭绍甬、沪杭甬、杭州绕城西复线等智慧高速、智慧公路建设;加快机场、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打造智慧机场、智慧港口、数字口岸,加快实现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四港联动”发展,助力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3.推动清洁能源设施智能化升级。推动智慧电网、智慧管网、智能充电桩、光伏发电微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部署泛在电力物联网、电网数字化平台、能源大数据中心等智慧电网基础设施。开展“多站合一”试点,推进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构建多能协同的能源数字管理平台,推动形成多种能源、多个区域高效协同互补的新型能源设施布局,构建多元融合高弹性能源互联网。
4.加快生态环境设施智能化升级。推动智能化环保、水利、海洋、气象等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物联网、地理信息、卫星影像、时空数据分析等技术,构建空天地一体、全面协同、智能开放的生态环境数字化监测体系,实现环境治理与修复、污染源、生态保护、生态质量监测、生态环境风险预测预警等领域全覆盖,优化环境治理与灾害应急的设施支撑。
八、聚力数据新价值,点燃数智赋能燎原星火
将数据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推进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深化数据应用创新与价值实现。
(一)深化公共数据共享开放
1.完善数据采集机制。出台大数据采集规范,制定数据采集归集标准,形成统一数据采集机制,实现公共数据资源的统一采集、集中存储、集中管理、集中处理和分析,提高公共数据采集的质量和规范性。建立跨部门实时采集、比对、清洗系统,形成跨部门数据采集、共享校核机制,形成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治理闭环,提高数据准确性、可用性、可靠性。建设省级数据治理系统,加强对归集数据流式清洗和离线清洗,不断优化和改良数据清洗规则,降低问题数据误判率。
2.深化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加快完善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探索建立政务数据开放“负面清单”制度,强化数据资源统筹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完善不同类型数据使用流程和安全管理措施,以精细化管理为基础进一步提升数据开放共享水平。强化省公共数据平台支撑能力,推进全省数据资源向部门数据仓、省大数据中心汇聚,形成全省统一规范、共建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数据高铁”,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汇聚,探索打造数据中台,开展数据共享、开放、分析等服务,促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共享和一源多用。
3.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在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文化教育、普惠金融、市场监管等领域及有条件地市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优先开放民生密切相关、社会迫切需要、经济效益明显的公共数据。制定实施《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全面施行《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公共数据开放配套制度、标准规范建设;探索建立动态调整的公共数据资源可开发利用范围和目录清单,明确开发利用边界条件和监管措施。基于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建立分行业、分场景的公共数据平台受限数据开放域,安全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提升公共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探索建设面向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数据靶场”,定期开展“数据演习”,支撑重大突发事件决策研判和调度指挥。
(二)激活数据资源应用价值
1.提高数据要素配置流通能力。以释放数据价值为导向,加强数据资源确权、流通、交易、应用、开发、保护等规则体系研究。探索建立社会数据市场化运营机制,强化数据交易行为管理,逐步构建数据要素价格公示、监测预警、价格调查制度,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理行使数据定价自主权,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
2.推动政企数据融合创新。扩大数据开放范围,引导具有公共属性企业参与数据开放,通过产业政策、商业模式创新、合作交流、开放数据集、提供数据接口、数据沙箱等,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开放自有数据资源,探索形成政企数据融合的标准规范和对接机制,支持政企双方数据联合校验和模型对接,创新社会数据流通利用机制。加强高价值社会数据的“统采共用、分采统用”,探索数据互换、合作开发等多种合作模式,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汇聚融合,构建以数据为纽带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释放数据潜力。
3.建设数据开放应用场景。围绕民生消费、经济建设、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构建一批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典型场景应用。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市场化服务机制,建立以场景授权推动数据有序开放的机制,培育市场化数据应用服务主体、公益性数据服务组织和研究机构,打造数据供应链。围绕省内重点产业集群、产业链,建设行业大数据平台,推动大数据在各行业领域融合创新应用。支持优势产业上下游企业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合作,共建安全可信的工业数据空间。探索开展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工业大数据竞赛等,引导企业用好各业务环节数据,发展数据驱动的制造新模式新业态。
(三)强化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
1.强化数据合规应用。探索建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和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护机制,探索构建全链条化的数据产权保护和安全评价机制,研究针对数据垄断、数据造假、数据泄漏和数据滥用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治理机制,着力建立数据安全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建立数据“安全岛”,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开展数据管理能力评估贯标,引导各行业、各领域提升数据管理能力。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细分领域大数据数据质量、数据治理和数据安全等关键标准研制,争取开展试验验证和试点推广。构建数据开放共享安全框架,支持企业在合法合规情况下开展数据创新应用,推动公共数据安全、有序、可控地开发利用
2.强化网络安全保障。推进依法治网体系建设,健全网络安全保障工作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涉密网络分级保护、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等工作,建立完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重点行业、电子政务、工业控制系统、新基建等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防护,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主动防御、监测预警、安全防护能力,实现基础设施运行状态、风险隐患实时感知、精准研判和科学决策。加强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坚持“平战结合”,构建常态化、制度化安全风险评估、快速应急响应及处置机制,强化网络安全业务培训、技术防范,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3.强化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明确数据挖掘应用和个人隐私保护的界限,强化对企业利用公民隐私从事商业活动的监督和约束,重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个人信息保护。加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规范,落实个人信息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等制度,建立健全数据收集使用报备和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治理与打击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切实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九、保障措施
围绕规划制定的目标与任务,持续完善工作体系、政策体系、体制机制与发展环境,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综合运用财政、金融、要素等各类政策手段,调动数字经济多元主体积极性,推动规模有序实施。
(一)落实组织领导保障
发挥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对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各领域的统筹协调,做好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强化各级各部门数字经济发展的职能配置和职责定位,构建上下衔接、统筹有力的组织体系和协调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数字经济领域生产力布局和重大试点示范工程。加强与国家级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建设数字经济新型智库,提供智力支撑。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对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中存在的制度性、政策性障碍,支持通过改革试点、专题会议等方式予以协调解决。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统筹优化省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发挥好省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积极对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等,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项目建设。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用足用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新技术及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减免)政策。强化数字经济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建设中的能耗、土地、频谱等要素保障。强化金融支撑,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引导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保险产品,大力发展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产品保险。
(三)积极谋划重大改革
发挥数字化改革撬动作用,率先探索改革举措,营造更加公平开放、便利规范的市场环境。优化金融、技术等关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推动“多规合一”改革,提升项目审批落地效能。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高水平建成用好“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引导资源要素向数字经济优势区域、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中。推进“工业大脑”体系建设,构建工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全面连接,建立健全新智造体制机制。
(四)提升全民数字技能
强化全民数字教育,提升数字设备普及度,增强数字访问包容性,为全民数字获得与数字参与提供便利;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开设面向大众的数字技能扫盲课程,并为特定的人群尤其是老年人、残障人士定制相关基础课程,提供志愿服务与帮助,全面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加强网络健康教育,提升公民信息和媒体素养,增强公众辨别网络虚假信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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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数字经济处

责编 | 金文

编辑 | 郑钧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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