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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了!镇江一便利店售卖过期食品......

最镇江
2024-09-08

来源:丹阳帮

编辑:何冰

审核:曾海蓉

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形

在超市或者便利店买到了过期食品

这时该怎么办呢?

大家是选择算了把东西扔掉

还是要求商家赔偿呢?

近日,来自丹阳的市民束女士

 便在某便利店购买到了过期的饼干 

▼▼▼▼

4月24日中午,束女士在单位附近的便利店购买午餐,“我总共买了5件商品,其中有两盒饼干,一盒给了我同事,是我同事发现饼干过期了。”束女士购买的饼干生产日期是2023年6月22日,而保质期是10个月,也就是说该产品在2024年4月22日就过期了。“我买的时候这两盒饼干已经过期两天了。”对于在连锁便利店买到过期产品,束女士很是不能理解。

随后,束女士来到了该便利店进行维权。在阐明来意后,便利店店员对束女士的购物小票以及商品进行了确认,同时查看了束女士购物时的监控视频。“她这个饼干确实是在我们店买的,饼干确实也过期了。”对于束女士的遭遇,店员深表歉意,当即电话联系了店长处理解决。

据了解

该店总共有三个员工,每个人都有专门负责的货架。由于人事调动,原本负责饼干货架的员工辞职了,新员工对业务还不熟悉,所以在整理货架的时候出现了失误,这才导致这两盒过期饼干没有被及时处理。除此之外,便利店未发现其他过期商品。

对于束女士购买到过期商品这一事实,该便利店对束女士进行了道歉并赔偿。便利店对束女士购买饼干的25.6元进行了退款,并赔偿1000元,双方就此事达成了和解

法律科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

 应仔细查看产品保质期

 生产日期等信息

 以免买到不合格产品

 如若买到,也别忘了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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