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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查解封“一次也不用跑”!杭州法院执行“一件事”深入推进

杭州中院 2021-07-11

王先生是某企业的负责人,一件585万元标的额的合同纠纷胜诉了,对方却不履行,这让他很烦心,于是王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以为要进入漫长的执行过程,结果立案后,杭州中院通过在线方式向杭州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发起协查申请,发现被执行人董某在杭州市有一套住房,立即对住房发起查封申请。董某在收到查封通知后,主动向王先生沟通履行事宜。


对此,王先生十分感慨:“法院的执行效率高,对于一些失信企业的法律震慑力就高,我们在杭州干事创业也更有安全感。”



执行的高效

源于“一件事”改革


为了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加强部门联动,今年7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协同推进网络查控司法协作和司法处置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建立司法协助不动产登记省级“总对总”共享协作机制,实现全省不动产查询、查(解)封、协助登记“全网办”“无纸化”、推进司法处置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作出了具体部署。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建立了不动产查、解封登记智慧化办理协同机制的通知》,依托省市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实施不动产登记信息与法院裁判信息交互共享,实现不动产查、解封登记“即时办”。对于涉及杭州市区范围的不动产案件,法院执行人员“足不出户”便可网上发起不动产查、解封,实现相关业务网上即办。


经过试运行,今年7月8日起已在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钱塘新区范围内施行。截至11月底,我市累计完成查、解封网上办件6000余件,不动产窗口受理发起司法裁判文书查询5.4万余条,法院发起查询5.5万余条,涉及查封涉案标的金额75.52亿元。



“一件事改革”

这些事可以立刻办


1、不动产登记信息“即时查”

法院在对土地使用权、房屋实施查封或者进行实体处理前,或需了解被执行人不动产产权变化时,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该土地、房屋的权属。法院因上述需要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进行查询,实施“即时查”。


2、查、解封登记“即时办”

法院经核实确定协查不动产后,通过数据共享交互开展不动产查、解封工作,并实现查、解封“即时办”。


3、法律文书信息“即时核”

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需对申请人提供的法律文书进行内容校核,或因不动产登记“减材料”的需求,对申请人无法提供的法律文书进行共享,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相关法律文书校核查询实施“即时核”。


4、到期失效查封“自动解”

对于不动产查封期限届满,法院未续封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查封登记自动失效。需要办理续查封登记的,法院应对于查封登记到期前及时办理。


下一步,杭州法院将积极落实浙江高院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法院牵头、部门协作”的成功经验,贯通市县两级平台,为市域推进“一件事”改革创造良好条件,推动不动产处置“一件事”改革向纵深发展。同时积极构建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长效机制,注重数字赋能,打造面向未来的智慧执行新模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来源:杭+新闻  浙江天平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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