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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一财金融”案被害人清退资金的公告

杭州中院 2023-03-01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向“一财金融”案被害人清退资金的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毛德安、彭磊、叶凌云、董郁彬、陈志红、罗丹犯集资诈骗罪一案(以下简称“一财金融”案)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工作。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书,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一财金融”案被害人。


二、发放金额


已执行到位的人民币2940138.79元。根据清退金额除以受损总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被害人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


三、发放时间


2022年12月13日。


四、发放方式


本次发放采取线上发放方式。法院通过工商银行为被害人办理资金清退业务,被害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


五、特别提醒


1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被害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2. 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案款发放工作、损害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被害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领取,避免人员聚集。


4. 如有其它问题,可拨打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线电话(0571-87393350),或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咨询。


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3日



来源: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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