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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市政协原副主席(正厅级),被逮捕

观八闽 2024-04-03


福建省厦门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永裕(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永裕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陈永裕(资料图)
据福建省纪委监委2023年12月消息,陈永裕被“双开”。

通报指出,经查,陈永裕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为官不廉,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搞权色交易;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组织人事、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永裕简历
陈永裕,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福建泉州人,大学学历,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
1995年5月至1997年8月,任泉州市鲤城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1997年8月至1998年2月,任泉州市鲤城区委副书记;
1998年2月至2001年1月,任福建省委组织部地市干部处处长;
2001年1月至2005年3月,任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处长;
2005年3月至2006年1月,任厦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部务会成员;
2006年1月至2011年6月,任厦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部务会成员,市委国资监管工委书记;
2011年6月至2011年8月,任厦门市翔安区委书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部务会成员,市委国资监管工委书记;
2011年8月至2016年1月,任厦门市翔安区委书记;
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任厦门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翔安区委书记;
2016年6月至2020年2月,任厦门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2020年2月至2022年1月,任厦门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2022年1月,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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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观八闽综合编辑|林诚烨 陈腾 审核|陈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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