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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江苏海安撤县设市获批:续写江海文明起源传奇

九州地名 2022-04-02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江苏省撤销海安县,设立县级海安市,以原海安县的行政区域为海安市的行政区域。海安市人民政府驻中城街道长江中路106号。海安市由江苏省直辖,南通市代管。

根据江苏省政府514日印发的通知要求,撤县设市后的海安市,要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海安市自行解决。

 《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得新建政府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划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海安地理位置

你好,海安市

海安市位于南通、盐城、泰州三市交界处,东临黄海,南望长江,靠江靠海靠上海,是苏中水陆交通要冲气候宜人,雨水充沛,河道成网,物产丰富。全市总面积1180平方公里,总人口94万,下辖10个区镇,含1个国家级开发区,1个省级高新区,1个省级商贸物流园,1个老坝港滨海新区。

2017年,实现GDP 86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亿元,同口径增长4.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656元、19641元,分别增长9.0%9.3 %。在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榜、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榜排名中,分别列第29位、第8位,全国工业百强县排名列第30位。

海安是学界公认的江海文明起源。海安境内的青墩遗址将江淮平原的历史追溯到6000年前。经考古界专家学者实地论证,青墩遗址代表了新石器时代江淮东部先进水平。春秋时期鲁哀公十二年(前483年),吴侯会卫侯于郧(今立发桥),建发繇亭以示纪念。汉代开上官运盐河过县境。东晋义熙七年(411年)始设县。此后,县治几度兴废。唐代淮南节度使李承实沿海筑捍海堰,北宋范仲淹倡导修筑海堤数百里,过境40多里。明朝海防兵备副使刘景韶、副将邱升率兵民抗倭,斩敌数千余人,保证了百姓的安宁。

悠远的历史、古老的文明,让海安钟灵毓秀、人杰地灵,这里走出了魏建功、杨冰等一代名家,留下了刘少奇、陈毅、粟裕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光辉足迹、苏中七战七捷的不朽神话和角斜红旗民兵团的革命薪火。

秉承先辈的光荣传统和优秀品质,海安人民勤劳生产、热爱生活,海安花鼓舞进了奥运会和世博会,世界击剑冠军仲满等一批优秀儿女日益成为海安在世界大舞台上的靓丽名片;全市人民大力弘扬“海纳百川、创新争先”的新时期海安精神,在传承中致力创新,在包容中奋力进取,创造了无愧于青墩先民的辉煌业绩,续写着江海文明起源的传奇。

历史沿革


海安历史悠久,是南通(江海)文化的源头。南莫境内青墩遗址的发掘和研究表明,早在6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海安县西部地区就有人类居住。西周至东周属吴国,后属越国,楚灭越后属楚。今海安及周边数县当时称海阳。郧(今立发)是海阳的中心,吴侯与卫侯曾在此会晤。秦属东海郡,汉属吴国,汉初一度为吴王刘濞封地。

汉武帝时海安地区属临淮郡海陵县。至东汉仍属海陵县,上属徐州广陵郡。三国时先属魏,后属吴国,一度海陵县废,西晋复置海陵县。

东晋安帝义熙七年(公元411年)始设宁海县,上属海陵郡。宁海县即今海安县,为海安建县之始。南北朝时期南朝宋泰始七年(471年)分宁海县西境置海安县(因海水常浸淹农田,遂取名海安,为“永不扬波”之意),后并入宁海县。

唐初宁海县省入海陵县,属扬州淮南道,唐中宗景龙二年(708年),分海陵县东境复置海安县。县治在今海安镇,唐玄宗开元十年(722年)(封建社会鼎盛时期),海安县又并入海陵县。

2018年5月16日《南通日报》头版

五代十国时南唐升海陵为泰州,宋海陵县建置未变,海安、西溪(东台)为海陵县二大镇之一。北宋设泰州军,元代设泰州路总管府,下辖海陵县。

明朝初年海陵县省入泰州,上属扬州府,清代相沿不变。清朝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析泰州之东北境置东台县,至此今海安境域之东南部在如皋县境,上属通州;北部在东台县境,中部、西部仍在泰州境,上属扬州。

民国六年(1917年),改泰州为泰县。

1940年,新四军东进,在海安镇建立泰县抗日民主政府。19412月,海安镇以东建立泰东县,海安、曲塘、白米以北建泰北办事处。19431月建紫石县,县政府设在沙岗莫家庄。至19466月,县境与海安县大略相同。此后县域与东台、泰县等互有变动。19483月,紫石县更名为海安县。海安东部为黄海,因海水经常浸淹农田,遂取名海安,取“永不扬波”之意。

1949120日,海安全境解放,县政府迁回海安镇。


接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2018]63号文件《省政府关于撤销海安县设立县级海安市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海安县设立县级海安市,以原海安县的行政区域为海安市的行政区域,海安市人民政府驻中城街道长江中路106号。海安市由省直辖,南通市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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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交点汇、海安发布等

编辑:华夏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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