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

问津学术 2023-03-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优化政务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在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基础上,一些地区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将多个部门相关联的“单项事”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推行集成化办理,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大幅减少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得到企业和群众的普遍认可。同时,各地区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系统对接深度不够,数据共享难,不同地区集成化办理服务的名称、标准、规则不一致等问题,制约了“一件事一次办”推广。为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观念,推动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推动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从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出发,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件事一次办”,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坚持系统集成。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重要阶段,按照不同应用场景、业务情形,将多个相关联的“单项事”合理归集,科学设计办理流程,梳理形成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


坚持协同高效。强化部门间业务协同、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围绕业务流程、办理要素、申报方式、受理方式、联办机制、出件方式等进行优化,大幅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实现多个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


坚持依法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过程中,强化审管衔接,严格落实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无缝衔接。


(三)工作目标。2022年底前,各地区要建立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完成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中的任务,并结合各地实际拓展本地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2025年底前,各地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梳理集成同一阶段内需要到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开办、工程建设、生产经营、惠企政策兑现、员工录用、不动产登记、注销等集成化办理服务,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二)推进个人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围绕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梳理集成同一阶段内需要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新生儿出生、入园入学、大中专学生毕业、就业、就医、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二手房交易及水电气联动过户、退休、身后等集成化办理服务,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减少跑动次数。


三、优化“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


(一)科学设计流程。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梳理,合理调整前后置顺序,优化办理要素和业务流程,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


(二)简化申报方式。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通过归并、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精简、优化,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并行办理的事项外,企业和群众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全部或部分事项。


(三)统一受理方式。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事实际场景需求,科学合理设立线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在一个窗口综合收件,实现“一窗受理”。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立“一件事一次办”专栏,通过统一入口实现“一端受理”。


(四)建立联办机制。厘清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同步获取受理信息和有关部门的办理信息,开展联动审批,推行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


(五)提高出件效率。优化整合“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出件环节,按照集约化、高效化的原则,采取窗口发放、物流快递送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将办理结果和实体证照第一时间送达申请人。支持以信息化方式推送办理结果和电子证照,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端出件”。


(六)加强综合监管。针对“一件事一次办”跨部门、跨业务的特点,健全监管制度,明确各环节监管部门及职责,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落实监管措施,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地区,要明确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边界,强化审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促进集成化办理服务提升。


四、加强“一件事一次办”支撑能力建设


(一)推进线下综合受理窗口和线上受理专栏建设。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纳入综合受理窗口办理,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有条件的地区可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延伸到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各地区要充分利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事项管理、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等公共支撑能力,加快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系统建设,在政务服务平台设立专栏,并向政务服务移动端(含APP、小程序等)、集成化自助服务终端等拓展,便利企业和群众线上申办、自助申办。


(二)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各地区要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相关业务系统的整合力度,推动相关独立办理系统与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数据共享总枢纽,加快推动本部门涉及“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的垂直管理业务信息系统与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有效满足各地区需求,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办”。


(三)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数据按需共享应用。各地区要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业务流程,梳理数据共享需求、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明确数据共享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制度流程,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依法依规有序共享。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推动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务数据双向共享,不断提高共享数据质量和可用性、时效性。


(四)建立健全“一件事一次办”标准规范。制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国家标准,围绕事项名称与编码规则、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服务质量、监督评价等方面,建立健全标准体系,细化评价指标,完善评价方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的全面领导。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推进全国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组织编制并发布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明确“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名称、涉及事项、责任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统筹推进本地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围绕基础清单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部门分工和监管责任,并因地制宜拓展本地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主管行业领域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政策、业务、系统、数据等支持。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地区要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结合实际明确“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核心环节或第一个环节的办理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要会同配合单位编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配合单位要与牵头单位密切协作,主动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三)加强评价监督。各地区要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好差评工作,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情况的跟踪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相关信息,同时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的良好氛围。


附件:1.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2.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附件2


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民事诉讼原告或代理律师提供被告住所信息查询服务的通知

各地针对博士人才引进的政策,学历有价值,知识就是金钱

公安提醒:酒后坐副驾不开车,也可能构成犯罪

公安部刑侦局:请所有公检法干警、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律师、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教师学生、社区(村)工作者等予以转发!

律师办理刑民交叉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城市基层组织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推荐阅读收藏

2022年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重要意见通知汇总(截至10.1)

过去大半年每个月推送的内容请点击下发超链接查看

学术之路2022年9月推送图文汇总
问津学术圈2022年9月推送图文汇总
考博之路2022年9月推送图文汇总
教育部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
问津学术2022年9月推送图文汇总
2022年9月法学征文、期刊要目汇总,法研在线推送图文汇总!
学术之路2022年8月推送图文汇总
问津学术2022年8月推送图文汇总
考博之路2022年8月推送图文汇总
法研在线2022年8月推送图文汇总
问津学术圈2022年8月推送图文汇总
问津学术2022年07月份推文汇总
问津学术圈2022年07月份推文汇总
考博之路2022年07月份推文汇总
学术之路2022年07月份推文汇总
法研在线2022年07月份推文汇总
月初了,充电话费吧
问津学术2022年04月份推文汇总
问津学术2022年05月份推文汇总
法研在线2022年04月份推文汇总
法研在线2022年05月份推文汇总
学术之路2022年04月份推文汇总
学术之路2022年05月份推文汇总
考博之路2022年05月份推文汇总
考博之路2022年04月份推文汇总
问津学术圈2022年04月份推文汇总
问津学术圈2022年05月份推文汇总
法研在线2022年03月份推文汇总
学术之路2022年03月份推文汇总
考博之路2022年03月份推文汇总
问津学术2022年03月份推文汇总
问津学术圈2022年03月份推文汇总
学术之路2022年06月份推文汇总
问津学术圈2022年06月份推文汇总
法研在线2022年06月份推文汇总
考博之路2022年06月份推文汇总
问津学术2022年06月份推文汇总
考博之路2022年02月份推文汇总
问津学术圈2022年02月份推文汇总
法研在线2022年02月份推文汇总
学术之路2022年02月份推文汇总
问津学术2022年02月份推文汇总
法研在线2022年01月份推文汇总
学术之路2022年01月份推文汇总
问津学术2022年01月份推文汇总
问津学术圈2022年01月份推文汇总
考博之路2022年01月份推文汇总
问津学术圈2021年12月份推文汇总
学术之路2021年12月份推文汇总
问津学术2021年12月份推文汇总
考博之路2021年12月份推送考博信息汇总
法研在线2021年12月份推送的学术征文、期刊要目、学术资讯汇编
问津学术自媒体联盟2021年度的经济账单发布
考博之路2021年11月份推送考博信息汇总
问津学术2021年11月份推送图文信息汇总
法研在线2021年11月份推送图文信息汇总
学术之路2021年11月份推文汇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