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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诱、选美、狱中卖淫…这监狱里的花样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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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朋友说内容有点划水...


先和大家说声抱歉,的确是的,因为临近年关,有些可能涉及敏感的内容就不方便更了,每年都一样,国庆、春节这样比较大的节日,平台都会比较严格,属于封号的高峰期,加上最近比较忙,所以多多体谅吧,大家请多多爱护我啊~


废话结束,开始今天的内容!锵锵锵~



说到监狱,相信大部分朋友都只是在电影中感受过,而多数电影只不过展现的是监狱的一面,过去关于监狱的真实样貌文章也发过一些,今天我们就继续来看看监狱还有哪些花样。


监狱生活是辛苦单调的,毕竟失去自由,给你再多好吃的也不会开心(emmm...吃货的世界可能不同)


但是,今天要说的监狱则是花样百出!完全不比外面的花花世界差多少!




在巴西的一所监狱中,曾发生过一起比较奇葩的越狱事件, 这次越狱活动的规模非常的大,总共有38个罪犯成功逃出。



而越狱事件的起因更令人无语, 当天有三名穿着性感的女子闯入监狱后,勾引了当值的狱警,并和他们比赛酒量,当然狱警非但没有拒绝,还和她们快活了起来,最后狱警喝的不省人事。



这件事直到第二天才被发现,而这几名警察被叫醒后发现自己浑身赤裸,还被铐住了。



经过调查,发现这是一场策划以久的越狱事件,三名女子在酒中下了药。




狱警被灌倒后,胆大的罪犯全部逃脱,直到被发现时,这几名警察还晕晕乎乎的。



监狱这种关押犯罪人员的重地,竟然有人能随便进出,还能把狱警们迷倒,我也醉了...


除了这种有策划的越狱事件,还有监狱是奇葩属性的,在那里还会举办监狱模特选美大赛。



达拉维尔布鲁斯监狱是巴西里约热内卢安全性最高的女子监狱。


米歇尔·兰格尔被评为选美皇后


这里过去曾以暴力和无序而臭名昭著,现在每年至少有一天会变得耀眼且充满魅力,这座监狱每年都会举行女囚选美大赛,以增强女囚自尊心。



选美大赛旨在促进监狱人性化管理和提高女囚自尊。



这些女囚穿着不同的服饰,被志愿者打扮得漂漂亮亮,如同“世界小姐”那样走上T台表演。



据巴西司法部统计,该国女囚数量在2000年到2014年间增长了567%(莫非是监狱里的生活太精彩?外面的世界太枯燥?)。



巴西监狱囚犯数量位列世界第四,60多万名囚犯被安置在只能容纳37.7万人的监狱中。



尽管犯罪率上升,尤其是女性犯罪日益增多,这个南美国家至少有一天会忘记这些烦恼。



这些女囚将手放在自己的臀部上,正在展示自己的曲线美,而监狱警卫站在瞭望塔上观看。



参加选美大赛的女囚互相拥抱,鼓励对方。




选美选手穿着夏服和帽子走秀,希望能够为评委留下深刻印象。




这名参赛者情绪比较激动,拥抱选美大赛主持人。



参赛者在选美大赛上摆姿势留影,监狱警卫则表情放松地观看着,同时互相开着玩笑。



她叫奈丽,曾经的“囚犯小姐”冠军,因犯下抢案被判处39年徒刑,在2010年入狱服刑却在狱中卖淫,多判了6年徒刑。


虽然她获得冠军,但还是得乖乖地服完刑期。



虽说是监狱,但对于女囚选美,还是挺感慨的,毕竟也算是人性化的管理。


说完国外,再说说国内的。


监狱长为黑帮大佬建“安乐淫窝”,死刑犯高墙内外来去自由。


数年前,因犯故意杀人罪而被判处死缓、绰号“虎豹”的大连黑社会老大邹显卫,在被投入监狱后,花钱买通监狱领导,在高墙内住着单间,有专人伺候,随意出入监区,并动辄打骂其他服刑人员。


这位“特殊犯人”后来在监狱领导的一手策划下,两次获得减刑,最后终于获得保外就医,并再次酿成血案,从而牵出大连监狱一串贪官(是不是和孙小果案很像?)。


大连“虎豹”案是一起震惊中央和辽宁的案件。这个黑社会性质团伙私藏枪支弹药、杀人越货、敲诈勒索,还大肆贿赂司法官员做保护伞,可谓无恶不作、血债累累。


制造多起刑事案件大连“黑老大”被处以极刑,2003年11月3日“黑社会”头目邹显卫及骨干成员陈德政被执行枪决。


东北黑道“虎豹”

“虎豹”邹显卫,1963年生于大连市金州区,由于长得高大剽悍,且生性好斗,凶猛残暴,人送绰号“虎豹”。上世纪80年代初,他在大连开发区开了家歌舞厅,将社会上一大批地痞、流氓收罗门下,渐渐形成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在黑道上称霸一方。同时,他的生意越做越大,进而涉足娱乐、餐饮等行业,其资产逾千万元。

1995年4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流氓罪和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11月6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邹显卫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缓判决下来后,邹显卫没有马上到要求的监狱服刑,而是通过各种关系,想转到辽宁省大连监狱服刑。而此前,该监狱从没关押过无期徒刑以上的犯人,这里的犯人最高刑期为15年。但监狱领导考虑到邹显卫有钱,有广泛的社会关系,是个“能”人,可以为监狱创收,揽活儿,通过介绍,就破例“收留”了他。

该团伙是以绰号叫“虎豹”的邹显卫为首,于政龙、王振毅、岑全玖为骨干,黄治峰等人为主要成员的将近30人的、较为固定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
   
1979年9月,16岁的邹显卫因持刀伤人被劳教2年。
1983年4月,邹显卫又因流氓罪被当时的大连市金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出狱后的邹显卫在刚刚兴建起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办了一家名为“一步天”的歌舞厅,歌舞厅为他带来了滚滚钱财。他又投资开办其他的娱乐餐饮项目,生意越做越大,不到10年,他已拥有了上千万的资产。早在“一步天”歌舞厅开张伊始,邹显卫就将一大批流氓地痞网罗到他的麾下,为他充当打手、站脚助威者,日久天长,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就此形成,在大连市内、金州、开发区的黑道上占据了一席之地。

1992年10月19日,邹显卫纠集7个同伙,手持猎枪、藏刀、木棒与高福崇、常福胜团伙发生黑吃黑打斗火并,高福崇被打死,常福胜被打成重伤。邹显卫见势不妙,匆忙逃到国外躲避,一年后又偷偷潜回大连,1994年3月,警方抓获了邹显卫。

在押的邹显卫向看守所的管教检举了同监室羁押的另一犯罪嫌疑人有更深的案底,经警方查证属实,警方循此线索破获了一起大案。后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邹显卫杀人一案时,对他的检举揭发重大立功表现予以认定,但同时认为,邹显卫致人伤亡的枪支下落不明,他没有如实交代,说明其没有真正的悔意,故不能减轻处罚。

1995年4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流氓罪、非法拘禁罪判处邹显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邹显卫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辽宁省高法。为了能让他活命,邹显卫的余党四处活动,买通了某些官员为邹说话。

1995年11月6日,辽宁省高法对邹的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鉴于邹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破获了一起重大案件属重大立功,应依法从轻处罚,故改判邹显卫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虎豹”邹显卫因此被第一次“刀下留人”,在地狱的门口把命又捡了回来。

影响力:惊动中央领导

在知情人的不断举报下,并有记者写出内参,此案惊动了中央、省市有关领导,中纪委和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均派人到大连进行摸底侦查,并掌握了此案所涉及的大量触目惊心的违法犯罪和司法事实。2001年5月24日,谢红军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6月7日,检察机关对其依法逮捕。随后,副监狱长汪永明、四监区监区长于景波先后被拘留和逮捕。检察机关在侦查期间又发现了谢涉嫌的其他犯罪事实。中央领导人相继对大连监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严厉的批示。

揭内幕:“二减一保”的背后
   
邹显卫在辽宁省大连监狱期间过着“皇帝”般的生活,监狱把他安排在远离普通牢房的单间里,房间里有冰箱、彩电、电话等生活用品,两名犯人充当勤杂人员为其服务,随叫随到。很少参加劳动改造的邹显卫还担任劳改积极分子委员会主任,动不动就打骂其他犯人,简直可以在监狱里呼风唤雨。

当然,这一切是用金钱来铺路的。这期间,通过邹显卫揽工程,辽宁省大连监狱不但创收上百万元,各位领导的腰包也因此鼓了起来。从1998年到2000年,邹显卫连续四年在春节前分别送给监狱长谢红军10万、10万、15万和19万元人民币,共计54万元。同时受审的汪永明和于景波也各有一万元的红包入账。三人当庭承认了自己的受贿行为。

邹显卫的投入显然是需要得到回报的,这不仅仅包括监狱中的特殊待遇。在大连监狱期间他两次被减刑,最后保外就医,而大连监狱申报的减刑材料内容大部分是夸大事实或根本上就是莫须有。

检查机关就此对三人控诉徇私舞弊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罪。1997年12月,在辽宁省大连监狱谢红军等人的一手策划下,邹显卫由死缓减为有期徒刑17年,而在大连监狱申报的四项立功表现中,救火、检举揭发他人脱逃等立功表现都属无中生有。1999年3月,大连监狱再次采取为邹显卫报省监狱劳改积极分子、制造虚假考核材料多加分等办法,使其再次减刑一年零11个月。

尽管邹显卫可以在监狱中获得自由,但自由毕竟是有限的。于是,这一伙人又商量着给他办个保外就医。从1999年2月开始,邹显卫在监狱里装疯卖傻,经常故意追打犯人做样子,还到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就诊。监狱方面则派人千方百计找到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的患有脑肿瘤的病人孙某,替代邹显卫拍了张脑部核磁共振的片子。随后,监狱用这张片子制造了邹显卫患有脑瘤的假诊断。当年10月,监狱又请来辽宁省某精神病鉴定中心对其进行了司法鉴定,羊绒衫和高档照相机送上,好吃好喝伺候一番,“颅脑外伤性精神病,暂无服刑能力”的司法鉴定结论得出了。2000年3月,邹显卫神气活现地走出监狱大门。
  
再触礁杀人案牵出监狱腐败

在外飞扬跋扈的邹显卫这下更觉得无法无天了,生性难改的他很快就再次“触礁”。2000年4月7日晚,邹显卫率团伙持枪在大连开发区一家洗浴中心寻衅滋事,开枪打死一人,重伤一人。当晚,监狱领导得知邹可能是犯事了,急忙将他召回监狱。第二天,看管不严的邹显卫被监狱第四监区副监区长冷某(已被判刑)用捷达轿车的后备厢拉出监狱。针对此严重失职行为,检查机关指控三人失职致使关押人员脱逃罪。
  
铁窗内设套房高间“虎豹”狱内外任逍遥
   
按照终审判决的要求,邹显卫应立即押往辽宁省瓦房店监狱服刑。但当时邹因结核病正在大连监狱医院住院,没有立即到瓦房店服刑。

为留在当地,邹通过关系和大连监狱狱政处副处长杨福玉接上了头。在一次谈话中,邹向杨福玉透露了欲留在大连监狱服刑的想法。杨说只有监狱长谢红军有权决定此事。在邹的再三央求下,杨答应给邹和监狱长谢红军牵个线。

几天后,邹显卫向杨福玉介绍了一名做老板的朋友,这名老板在杨福玉的引荐下认识了谢红军。在一次酒宴席间,这名老板塞给貌似冷淡的谢红军5000元人民币,以此来投石问路,谁知谢红军竟爽快地收下了,并马上投桃报李,派狱政处副处长杨福玉去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等部门办理将邹显卫的服刑地点转到大连监狱的手续。1996年4月3日,邹显卫如愿以偿地转到了大连监狱。

   
入狱后不久,杨福玉就捎话过来,说监狱长谢红军从外地调来时间不长,当时还没有房子住,请邹显卫帮助解决。

邹打电话给那名老板朋友,一套80多平方米的精装房送给了谢红军。

如此一来,邹显卫在谢红军心目中的分量就变得举足轻重起来。邹显卫在大连监狱图谋得到特别关照的欲求,谢红军在“知恩图报”中也一点点地在给予满足。

1996年秋天,为改善财源紧张的状况,大连监狱成立了一个公司,后改为监狱四大队。公司刚刚成立,谢红军就将邹显卫调了去,任命其为劳改基建委员会主任,主管公司的业务。邹显卫利用他在社会上经商多年、结交甚广的优势,仅仅用电话联系就在狱中为大连监狱揽到了不少活儿。

1997年春节前,邹显卫将10万元钱送给谢红军。谢红军照收不误,还拍胸脯说他十分领情,以后有事可以直接找他!

在谢的授意下,大连监狱很快就在大墙内的偏僻一角腾出一处远离普通牢房的、独门独院的两室套房,客厅、卧室各一间,专供邹显卫一个人在此居住。这哪里是牢房,分明是一处稍次于高级酒店客房的世外桃源!在邹显卫的个人卧室内,沙发、彩电、冰箱、空调、VCD和外线电话等家具、生活用品应有尽有。

和监狱长的关系如此亲密、特殊,因此邹显卫在狱中霸气十足,俨然一个牢头老大,没人敢管他也是可以想见的。邹经常随意打骂、体罚其他犯人,新进来的犯人都必须来拜见这个监狱中的老大,不懂此规矩、不来表示臣服的,就必定会吃苦头。邹显卫称王称霸,给臣服的犯人的回报是:他可以代为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异地关押等,条件是交钱即可。邹代办这些手续十拿九稳,在邹显卫自己被保外就医前的几年内,他共为数十名犯人代办了此类手续。

对于如此“有能力”、如此“特殊”、如此“风流倜傥”的犯人,大连监狱内一名女狱警甚至不顾自己是有夫之妇、已为人母,荒唐地坠入了邹显卫的情网,成了邹召之即来、共享鱼水之欢的铁杆情妇。
   
“虎豹”提出要减刑监狱长帮编立功材料
   
1997年的7月,邹显卫向监狱长谢红军提出减刑要求。
   
考虑到邹显卫简直就是监狱的财神爷,又是如此爽快大方地“孝敬”自己,谢红军岂敢不答应邹的要求。他找来副监狱长汪永明、狱政处副处长杨福玉和邹显卫所在监区的大队长于景波等人开会研究如何帮邹显卫减刑。

直接主管邹显卫的大队长于景波受命,仅用一夜时间就为邹伪造了齐备的服刑表现考核、立功表现等材料。其中一份立功表现的材料编造了邹显卫在1997年5月5日狱中车间着大火时,奋不顾身带领犯人奋力扑灭大火,避免了重大损失等谎言。实际上狱中确实着过那么一场大火,但当时邹显卫根本不在监狱内,他正在大连市内潇洒呢。立功表现材料还称:由于表现突出,该犯1996年被表扬3次,记功一次,年底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1997年被表扬两次,记功两次,记大功两次……

1997年11月,谢红军派人将编造好的邹显卫减刑申报材料送呈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在谢红军的极力“推荐”下及与某些官员疏通后,邹显卫不仅如愿地于1997年12月10日被批准由死缓减刑为服刑17年,还因他的“立功表现”被评为辽宁省“劳改积极分子”,这为其后的减刑又埋下了伏笔。

作为对谢红军“救命之恩”的回报,1998年春节前,邹显卫在监狱外、大连市内一著名酒店设宴款待谢红军,并在席间将装有10万元人民币的两个纸袋塞给谢红军。

此后,邹显卫走出监狱的次数更加频繁,但谢红军对邹在社会上胡作非为之事不管不问,听之任之,只要邹向自己交上可观的“保护费”,谢就任凭邹肆意妄为。

1999年春节前,谢红军给在狱外的邹打电话,以暗示方式索取“保护费”。邹显卫约谢红军到大连开发区的一家星级酒店,二人酒酣耳热之时,邹拱手奉上两纸袋共计人民币15万元的“贡银”,谢红军照单全收。此后,谢红军又授意大连监狱有关人为邹编造争取考核加分的材料,给邹申报省“劳改积极分子”。辽宁省监狱管理局认可了邹的考核材料,批准邹为省“劳改积极分子”。

此后的1999年3月,邹显卫又获得减刑1年零11个月的“奖赏”,服刑时间又从17年减到15年。

邹显卫早在1998年10月前后,就在监狱外结识了陈德政、于政龙等人,由于政龙把那些刑满释放人员、地痞流氓、混混儿、立棍者招至麾下,在邹显卫的老“地盘”上为非作歹、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逐渐演变成涉黑的暴力团伙,团伙成员由几人、几十人发展至上百人之多,他们统一着装、集中居住,经常在大连市内、开发区和金州区内的娱乐、生产经营场所招摇出没、立棍称霸、收取保护费。

徒刑改为保外就医监狱外再酿大血案
  
尽管邹显卫频繁出入监狱如履平地,但他的身份毕竟仍是犯人,时不时地还要回监狱里应付一下。而10多年漫漫刑期不知何时是尽头,邹显卫连时不时回监狱里“住”两天的耐性也没有了。他要“彻底自由”,他要不受任何限制地回到社会,领着他的那些小兄弟大干一场。为此,他向监狱长谢红军进一步提出了保外就医的要求。

谢红军对邹的如此过分、苛刻的要求没有拒绝,又召集汪永明、杨福玉、于景波商量,如何才能使邹的愿望得偿。最后几人达成一致,只有说邹得了精神病才能达到目的。

2000年3月21日,邹显卫获准出监“保外就医”。

2000年4月7日中午,“虎豹”邹显卫率陈德政等几十名“小兄弟”,乘多辆出租车杀向大连开发区维也纳洗浴中心,在与另一团伙遭遇交手时,邹显卫持猎枪向人连开两枪,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邹显卫见势不妙,更名改姓,便衣简从,在金州等地躲藏起来;于政龙等团伙头目、骨干逃到辽宁庄河等地躲藏。直到10多个月后的2001年初,在全国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中,公安机关才抓获了邹显卫、于政龙等人。
   
“虎豹”案大白天下司法腐败得以揭开
  
 2001年3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邹显卫死刑立即执行。200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宏到沈阳视察,闻听“虎豹”一案详情后拍案而起:“马上到大连去,刀下留人,这个‘虎豹’现在不能杀,要彻底查清此案背后的东西!”

辽宁省检察院的办案人当即赶往大连,于当晚就提审了“虎豹”邹显卫。办案人当夜又马不停蹄地返回沈阳,向领导做了汇报。次日,中共辽宁省委主管政法的领导出面协调,“虎豹”才被从大连押解到了沈阳。

在“虎豹”邹显卫涉嫌组织黑社会团伙等罪名的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并揭露出谢红军、汪永明、杨福玉、于景波、董吉运等一大串贪婪腐败的司法工作人员、官员。

2003年8月18日上午,在沈阳市中级法院对谢红军等3人开庭审理的法庭上,辽宁省大连监狱原监狱长谢红军、原副监狱长汪永明、四监区原监区长于景波站在了被告席上,他们本来是管理罪犯的,如今却沦落成了罪犯。

据悉,检察机关共控诉谢红军5项罪名:徇私舞弊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受贿罪、行贿罪和挪用公款罪。检察机关还控诉汪永明犯徇私舞弊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受贿罪;控诉于景波犯徇私舞弊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受贿罪和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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