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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最新人事任免

抚州发布 2023-10-02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建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李建光同志任抚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新生同志任抚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付和平同志任抚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抚州市工业智能化推进中心主任职务;

陈聪同志任抚州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胡小勇同志任抚州市廖坊水利枢纽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抚州市临川温泉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饶俊峰同志任抚州市临川温泉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邹志坚同志任赣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正处级);

段兴礼同志任赣东学院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祝小燕同志任赣东学院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金丹凤同志任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处处长;

杨亮同志任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国旺、张沪玉同志的抚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翁福达同志的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熊萍同志的抚州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小刚同志的抚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裴民强同志的抚州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宁广同志的抚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花惠仙同志的抚州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志辉同志的抚州市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胡光斌同志的抚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吴国良同志的抚州市廖坊水利枢纽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何华春同志的抚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水平同志的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管胜同志的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3年9月26日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段传国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以下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

段传国同志任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吴建才同志任抚州市第一中学校长;

王丰同志任抚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吕艇同志任抚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包伟豪同志任抚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徐相生同志任抚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肖泉明同志任抚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刘勇同志任抚州市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

吴峰同志任抚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万鹏同志任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局长;

游咏同志任抚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吴强同志任抚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李宇平同志任抚州市妇幼保健院(抚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李小勇同志任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审计处处长;

郑峥同志任抚州市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院长;

邓慧萍同志任江西省临川第一中学校长;

汪霞同志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韩长发同志任抚州市东临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李凌同志任抚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杨辉同志任抚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李伯平同志任东乡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

朱雪琴同志任赣东学院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

胡鹏同志任赣东学院应用工程系主任。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2023年9月26日



出品丨抚州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丨抚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编辑李晨  编审何志兰  陈细勤
合作热线丨18296459005(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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