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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唱老三届》知青返城后……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数百万知识青年怀揣理想和激情,奔赴祖国的农村和边疆。


50年的光阴,让“老三届”作为一个特殊名词载入了史册;50年的光阴,让当年的老三届人如今霜染两鬓。面对历史,重新回顾青春的岁月,他们可能会为自己曾经有过的可笑的幼稚和真诚,以及种种无可挽回的闪失和局限而感慨……但是,仅仅沉浸于怀旧的情绪之中是不够的,那会阻碍我们真正地走进历史,容易使回忆走形甚至失真。


“回忆更应该是一种思想、一种触动,而不止于抚摸。”老三届的命运是与共和国的命运胶粘在一起的,他们的经历,他们的痛苦,他们的反思,是下一代的营养,也是这一代人特有的生命价值。肖复兴的著作《绝唱老三届》让我们重新审视已经步入退休之年的这一代人50年的生活轨迹。——编者

《绝唱老三届》
书包的故事

作者:肖复兴

16年前,1982年的暑假,我大学毕业,特意回了一趟北大荒我曾经插队过的地方。来到农场的场部,要搭乘一段长途汽车,跑一百多里,才能到达那个地方。那个地方一下子显得那么遥远。 

汽车要从场部开走的时候,有一个胖乎乎的女人嚷嚷着跑了过来,气喘吁吁地赶上了车,就和车上的人唠起了磕儿。我起初没有认出她来,以为是农场哪个生产队的坐地户、老柴禾妞,那一身装束实在完全本地化了,而被北大荒的太阳晒得黧黑的一张脸庞,和一个农妇没什么两样。当时,我只注意她的手里拿着一个书包,是一个小帆布书包,上面印着颐和园佛香阁的图案,还有“北京”两个红红的大字。如果不是车上的人告诉,我真的没有认出她来,岁月让我们一起变得苍老,雕刻得人如此面目皆非。 


想想那一年,我35岁,她比我们小5届,是老初中68届的,也就刚满30岁。她是特意跑100多里到农场场部给她的女儿买书包来的。那一年,她的二女儿7岁,刚刚要上小学。我们插队的地方就是这样远,又穷,即使买一个书包,也得跑这样远的路。 


我们是一列车皮从北京来到北大荒的。虽然并不大熟悉,但彼此还是知道的。尤其她是知青中和当地农民结婚比较早的一个,属于扎根农村的坚决派,远近有些名气。最早谈恋爱时,她的那个对象开拖拉机,常到知青宿舍里玩,有一次半夜下了夜班,跑进宿舍情不自禁高兴地喊着她的名字对大家说:“我摸着她的‘电铃’了!”当时,我们大家都不明白“电铃”是什么意思,很快就明白了,这事很快就传开了,他们很快也就结婚了。 

他们婚后日子过得还不错,先后生了两个女儿,女儿听话可人疼,丈夫憨厚体贴人,人气兴旺,她和丈夫知足常乐。知青大返城的时候,她都没动过心思要回北京。她想得很实在,也很实际,丈夫是农民,就是自己能回去,他也回不去,挺好的日子总不能像掰玉米一样将玉米粒和玉米棒子分两下过吧?再说回去了,自己父母家的日子和住房一样紧巴,不是给人家添乱吗?虾走虾道,鳖走鳖道,各有各的活法吧;她不羡慕别 


人,不埋怨丈夫,也不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开弓没有回头箭,这是她常说的话。 


她是个乐天派,这种性格成全了她。那年,我见到她的,她拿着给女儿新买的书包像买回个喜帖子似的,一路上光听她的说笑。我很长一段时间忘不掉那个书包,仅仅为了买一个书包,她要跑一百多里的路呀!我们回城的人当时日子也不怎样好过,但总不会为给孩子买个书包如此长途跋涉。也许,只有做母亲的,才能够这样为了孩子的一个书包长途跋涉。 


这样的日子,她又过了6年,也就是1988年。待我再次见到她时,她已人在北京。是别人告诉我,她带着她的二女儿回北京上学来了。那时,她的二女儿正好小学毕业,她不知哪儿来了一根筋,大女儿就没能上个高中,就地和自己一样修地球,二女儿再不能这样下去了,要不和她姐姐和自己不都成了彻头彻尾的柴禾妞了?为了孩子上学,她咬咬牙,一个家一分为二掰开了玉米粒和玉米棒子:让丈夫带着大女儿在北大荒,自己带着小女儿回到北京。 


丈夫本来就是个憨厚之人,又是为了自己女儿的前途,而她又是那样的坚决要带女儿回北京,便也不再说什么,只是准备好盘缠钱,送她们娘俩上路。即使将所有的困难都想到了,但他们谁也不会想到回头的路比往前走的路是那样的难呀!当初,一说走,到北大荒去,走得那叫痛快,好像是去打老蒋,好像是去打老美,好像是去干天翻地覆而慷慨壮丽的事业。现在,往回走了,没带回来打老蒋的伤疤,没带回打老美的奖章,只是带回两手空空和一个要上中学的女儿,那难处当然要比想象得还要多得多。毕竟不是衣锦还乡。 


那时,知青回城有政策可依,回北京容易,但工作难找。总不能挤在家里,坐吃山空吧?丈夫给她带回的钱越花越少了,她又没有一技之长,怎么办?碰了几次结结实实的壁之后,索性也不再找什么工作了。她是个乐天派,由于在北大荒呆的日子久了,思维方式都是地道农民式的,她把许多城里人想的复杂的问题想得简单明了。在城里再难,还能有北大荒难吗?她什么难没受过?什么苦没吃过?扛麻袋入囤、下河沤麻、上山伐木、怀着女儿打场、背着女儿收豆子、火烤胸前暖、风吹背后寒……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这个家?只不过原来为了整个家,这时就是为了女儿一个人了。 

我找到她时,她在自由市场推着一辆平板车卖菜。她说这是她找到的一个最适合自己干的活路。女儿是她惟一的希望,卖菜就成了她生存的惟一方式。 


她在父母的房前搭了一间偏房,晚上,挤进去睡觉;白天,钻出来,自己卖菜、女儿上学。土拨鼠一样从这间偏房里追进钻出,日落而息,日出而作,周而复始,整整10年。这10年,她没干过别的,咬定一根筋,就是卖菜。她知道自己没别的本事,也不会别的,但会吃苦,能吃城里人吃不了的苦。这就是北大荒教会给她的最大的本事。她常是天不亮爬起来蹬着平板车到郊区倒菜,让自己的妈妈照顾孩子上学。在孩子上学的时候,她已经把新鲜的菜从郊区运进了城里,她会把这些菜一直卖到卖光为止,常常是卖到女儿早已经放学回家,卖到晚雾升起,街灯闪亮。 

一般,她从不到批发菜市上去买菜,经过二道贩子的手,莱价肯定要高,她都是到郊区农民手里直接去买菜,可以便宜些。有时,她也会骑车骑140里地到固安农村买菜,为了更便宜些。反正是车轮子在自己脚下多跑些路,她多流些汗多受些累。她就是靠这些哪怕便宜几分钱的差价,一分钱一分钱赚来的。 


她从不做任何奢望,也很少抱怨,这些对于她都是奢侈品,不是自己能够享受得了的。她有时会想起远在天边的丈夫,她的年纪并不老,才40挂零,再说毕竟是多年的夫妻,他一个人带着那一个女儿在北大荒,也不容易。但她给他写信说没有办法,舍不得孩子打不着狼,咱没钱没势,要想把孩子培养出来,除了吃苦,没别的本事,咱们两人只好一起吃这份苦,苦吃多了就会苦尽甜来,这个甜来,就是女儿能够考上大学。她不羡慕别人,城里高楼大厦、灯红酒绿多得很,她知道没有一个属于自己。属于自己的,就是卖莱,多挣几个钱供女儿上学。她卖菜一卖就是整整10年。什么事能够坚持干上10年,也就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再坚硬的石头也就能水滴石穿。她以一个做母亲的韧性嚼碎了这10年之苦,用卖菜得到的血汗钱滋养着女儿长大。这10年中丈夫曾来京看望过她,也省吃俭用寄钱来,自己的父母姐妹多少也接济一点,但主要是她一个人用瘦弱的肩膀承担起这副对于她实在过于沉重的担子,将女儿培养到初中毕业、高中毕业。 


我常想她一个人蹬着平板车披星戴月从郊区甚至140里地之外运菜的情景,也常想起她一人枯守着菜摊卖菜一直卖到日落黄昏的情景,心里充满比感动要复杂得多的感情。我有时想如果没有那个上山下乡,没有那个疯狂而荒唐的年月,她会是这样子吗?她应该和所有像她这样年龄的城里的女人一样,即使没钱没势没有了青春,终会有一个完整的家吧?


幸亏命运对她还算公平,让她失去那样多,也让她得到了她最想得到的,那就是女儿争气,考上了大学。 


今年,女儿正好大学毕业。虽然,工作一时挺难找,但我见到她时她先告诉我女儿大学就要毕业了的消息,一脸的高兴劲儿情不自禁。那里有10年的辛苦,10年的希望,所有付出的一切此刻都得到了补偿。 

和往常一样,我见到她时,她照样在卖菜,不同的是,在自由市场里,她已经有了自己专用的固定柜台。另外让我百感交集的是,我看到挂在柜台旁有一个书包,她用来装钱用的,是16年前她特意跑一百多里地到我们农场场部为女儿买的那个书包。书包上印着颐和园佛香阁的图案和“北京”两个字,只是那图案有些模糊不清,“北京”两个字已经完全褪色。 

附 记

我一直没有打听到她的消息。但我一直想象着她能够苦尽甜来,丈夫从北大荒也来到了北京和她与孩子团聚,孩子已经结婚有了一个幸福的家。这应该是她吃了那么多年的苦而得到的报偿。 


可是,前几天,我忽然听到这样的消息:说是前几年发生的事,她已经快50岁了,可还是在推车卖菜,孩子不让她干都不行,她说现在倒不是缺那几个钱花了,而是她一个人在家里呆不住,呆得闷得慌,卖菜卖习惯了,还能够给自己找个乐儿。但是,现在卖菜和她最初卖菜时的情景不一样了,有了城管以后,常常会有卡车呼啸而来,突然从车上跳下一帮胳膊上戴袖标的城管人员,不容分说就连车带菜都给抄走,扔到卡车上扬长而去。那天,城管的人要扔她的菜车的时候,她死死地抱着她的车不松手,挣把之中,车和一车的菜都砸在她的身上,她晕倒在地,后来被送到医院。 


告诉我这消息的是一位老知青,他一再对我说,我可也是听来的啊,不见得真的是这样的啊!我也但愿不见得是真的才好,对于我们普通人,也曾磨难也曾苦,却不曾富贵不曾穷,唯一希望的是平平安安。我从心底里祝愿她和她的一家。 

《绝唱老三届》
爱情故事作者:肖复兴

陈光顺和童建华是1969年从上海来的知青。那时,陈光顺是队上的统计,后来又干过机务,最后是副队长。人长得高大挺拔,面庞英俊。记得队上曾经排过样板戏《红灯记》,几乎众口一词,李玉和非他来演莫属,尽管他一再推脱说自己根本不会演戏,大伙依然非拉他上阵不可。虽然他一口上海腔唱得差些,但他的扮相要远远赛过胖得有些臃肿的浩亮,上台一亮相,满堂喝彩声。


那时,童建华先后干过农工、机务,又当过文书。她人长得苗条又秀气,身材尤其好,个子高高的,腿长长的,即使厚厚的大棉袄遮住了漂亮的三围,也遮不住她天生的美丽。而她的性格比她人还要美丽,极其温和得体,有一种在当时难得的书卷气。她的字写得和她人一样的漂亮,一看就知道从小受过良好的教育和训练。她不多言多语,干活任劳任怨,从不怕吃苦,和有些娇气的上海女青年大相径庭。


如果说陈光顺像是北大荒上一棵挺拔的白杨,童建华确实像是一株秀美的白桦。因此,当他们两人相爱了,所有的人都觉得是天设地造的一双,都为他们祝福。


其实,恋爱对于童建华来说,是当时一种无奈的选择。童建华从心里绝不想在北大荒找对象,更不想在北大荒结婚。她出身在一个知识分子的家庭,读书一直是她未泯的希望,尤其有了可以推荐工农兵上大学的消息之后,这种念头便像燃起荒火般烧得心里难受。以她干活的态度,以她的好人缘,当然也应该包括她的好模样,队里推荐工农兵上大学,自然推荐上了她。谁知,政审不合格,说她的父亲有历史问题,大学之门无情地向她关闭了。就是这时候,她相中陈光顺作为自己的对象。人生失利之中,恋爱给了她温情的抚慰和补偿。


所有的领导都会喜欢像陈光顺这样的人,忠厚能干又听话,出身又是地道的工人,家里家外光滑得没有一点毛病。因此,他刚到北大荒不久就入了党、提了干,成为了当时需要的典型。他像是一张白纸,任人在上面描绘当时流行的最新最美的画面。这种画面曾经使得他一度辉煌,却在关键的时刻遮挡住了他的去路。推荐工农兵上大学,便没有他的份,因为他是被培养的接班人,当然要留在北大荒发挥作用,他已经自觉地斩断了上大学的念头。

1976年,最后一批工农兵大学生的名额,像是旱天中稀少的雨点,童建华幸运地赶上了这列末班车的尾巴,被推荐上了哈尔滨的一所中专,学金属专业。虽然没能上梦中的大学,毕竟离开了北大荒,有了学上,也算是退而求其次吧。


陈光顺为童建华送行时,—下子百感交集而无法言表。来北大荒7年,恋爱3年,感情同时融在这片土地和女友身上。他当然希望她如愿以偿,但又舍不得离开她。他庆幸她终于上了学,又为笼罩在自己身上一时的辉煌而脱身不得,痛苦得无处诉说。


幸亏这样的日子并不太长,一年多后,“四人帮”被粉碎了,高考制度恢复了,陈光顺考上了哈尔滨的中专,他欣喜欲狂,即刻打点行装,奔向哈尔滨与童建华会合。


然而,他们没有想到,相逢和读书的喜悦还未过去,旋即刮起了知青返城风,而且越刮越猛,上海在向他们招手了。陈光顺和童建华商量,他们这一届学生毕业后全部都要留在哈尔滨,到那时再办回上海恐怕就难了,他想退学回北大荒,再办回上海可能要容易些。那么,就得把可以到手的文凭丢掉。童建华支持了他,先回去一个人,总算先有了一线光亮。读书和回家,是当时身在异乡的多少知青心里的两大情结呀!


于是,陈光顺和童建华再次分离。陈光顺回到北大荒,农场已是面目皆非,知青宿舍人去屋空,一片凄凉。他知道轰轰烈烈的知青上山下乡已经到了尾声,只是,他不知道这个尾声会绵延那样漫长的时间,直到他和童建华进入老年。他不知道时代的震荡,只不过是轻轻翻过的历史的一页,而对于个人却是整整一生。在历史面前,每一个人都是这样弱小和渺小。

别离之中,陈光顺无所事事,他要做的除了思念,就是等上海的调令。这两样东西都在磨他的性子,天长地阔,大雁南飞,草甸子上荒草摇曳,七星河水水流清瘦,北大荒寥廓苍凉得让他想落泪。


1980年,陈光顺终于等到了上海的调令。离开家11年之后,他又回到家了,走了一个圆圈,重新回到了原来的出发点上,青春已经和他挥手告别了。


单位先派他到九江生产第一线,一干就是5个月。在这5个月中,童建华也从哈尔滨毕业,办不回上海,便先办到了镇江当老师,总算离上海近了许多。即使是依然有着两地相思,两人的心里却都有一种苦尽甜来的感觉,充满着对未来新生活的憧憬。


谁想到,5个月后陈光顺回到上海,迎接他的却是祸不单行。因为他这5个月是住在九江传染病医院对面,竟染上了肝炎,回上海不久便住进了医院。而童建华总闹肚子疼,单位的医生并不给她开病假,只是给她开点药。等到她疼得躺在床上直打滚被送进医院,已经晚了,子宫肿瘤,第一次开刀取出瘤子依然还长,只好第二次开刀摘除了子宫。起初,童建华埋怨是单位的医生给耽误了,后来她明白了,在北大荒,天寒地冻又潮又湿,她太年轻,干活又太不惜命,病已经潜入她的身体里,长年累月已经无可奈何了。


这对思念多年的恋人,终于从北大荒回到上海了,却是咫尺千里,躺在各自医院的病床上,对着皓月一轮、明星万点,寄托苦涩的相思。


他们结婚是1985的春天,这时陈光顺33岁,童建华31岁。童建华很爱并感激小陈,手术和激素药物的后遗症,使得她明显地发胖,再不像以前那样苗条漂亮了,关键是子宫的摘除,使她再无法生育。可是陈光顺毅然和她结婚,他只说了这样一句话:“我爱她。”便不再说什么。


但是,爱情同时也面临着考验。结婚之后,他们一直挤在陈光顺的家中。一间房子,前有父母,后有弟弟,他们被挤在中间。在大上海的新生活,就这样开始。


只是这一代人已经学会了吃苦而不诉苦,我们曾经是自愿才搭乘上这列轰轰烈烈的时代列车的,当这列列车轰隆隆地驶走之后,我们被甩了下来,被摔伤,是必然的事情。所以,我们吃苦而不诉苦,因为我们知道诉苦不会得到人们的同情,下一代会觉得那些苦只是我们自找的,谁让你们当初自以为真的能会当击水三千里?我们只能悄悄舔舐自己的伤口,让它慢慢结痂,让它在阴雨天时悄悄带给我们阵阵的隐痛。


1986年,童建华从报纸上看到上海市教育局和人事局联合举行咨询活动,解决两地教师的分居问题。她从镇江赶回上海,拉着陈光顺到现场,想死马当做活马医,试一试。他们的运气真好,赶巧碰上人事局局长坐在那儿值班,听了他们的申诉之后,非常同情这对坎坷中的患难夫妻,说根据他们的情况,童建华是完全可以办回上海的,并告诉他们办理调动的程序,要先由陈光顺的上属公司申报。陈光顺请求局长:“您能不能帮我们写个条子?我们好找单位的领导。”好心的局长帮他们写了个条子。这张条子起了作用,单位领导再不推诿,立刻打电话给公司,公司立刻打报告向市里申报……他们不知道陈光顺和童建华到底和市人事局的局长是什么关系。复杂的问题—下子简单化了。生活在给了他们那么多磨难之后,终于向他们露出了笑容。


童建华回到上海,在一所大学的实验室工作。曾经吃过苦中苦,她的工作是没得挑。然而就在这时,陈光顺家中后院起火。他的弟弟要结婚,惟一的一间房子,弟弟要争着做新房,最后竟和哥哥争吵起来。童建华夹在中间,非常尴尬难受,最后,两人只得搬进了童建华父母的家,和两个老人住在了一起。那是一间10平方米的西房,天天被晒得火热,最恼人的是和老人的相处,老人原来都是单位的领导,自尊心很强,陈光顺在北大荒也曾是个头头,自尊心也很强。几强相遇,难免碰出火花。那一阵子,家冷冰冰的,下班回家,谁也不说话,父母看电视,童建华看书,小陈塞上耳机抱着收录机听音乐,每天如此,各就其位。


如果有个孩子,那该多好,就不会这样死气沉沉的了。童建华和陈光顺都想到了孩子,没有孩子的痛苦,此时才真正像撒在伤口上的盐,在他们心里隐隐作痛,他们谁也不说什么,但比说出来还要疼。没有孩子的家,像是没有放盐的菜,日子过得单调得要命。那一阵子,童建华和小陈有时下班后竟谁也不愿意走进这个家门。


辛辛苦苦熬回了上海,为了什么?付出了一张文凭、一个子宫的代价,又是为了什么?他们曾经是多么让北大荒的老乡们羡慕的一对,北大荒的磨砺却让他们的生活残缺,内心永远淌血。但即使在那些摩擦的日子里,他们谁也不提孩子的旧伤疤,他们知道那是北大荒留给他们青春的纪念。


像许多从北大荒回到上海的知青一样,他们勤勤恳恳地工作,老老实实地生活,他们失去了许多,但他们没有太多抱怨,也没有太多的感慨,他们知道无论怎么样,日子都像路一样总是要走的,那么就往前走吧。


这几年,他们的日子过得很好,陈光顺提拔到研究院当负责生产的院长,童建华当了实验室主任,还兼任着学院的支部书记和工会主席,两口子的工作更忙了。他们搬了新家,住上了112平方米的大房子,两口人足够宽敞的了。

从北大荒的青春时节一起携手走来,竟然—下子走过了40年的路程。一天天的日子,过起来的时候显得那么慢,只有当它们被甩在了我们的身后,才显得飞快。所有的一切,哪怕是痛苦艰辛的日子,也变成了美好的回忆。

《绝唱老三届》
同桌的你

作者:肖复兴

夏天说来就来了,今年的夏天似乎比往年更热。大约因为今年是知青上山下乡三十年的缘故,小学同学有三十年没有见面,热情竟然比天气还要热,破天荒竟发起一次聚会,而且把凡是在北京的老同学都召集起来,一锅烩在了世界公园里。热热闹闹的气氛,一下子把三十年的距离缩短了。虽然那么多年没见了,还是一眼或几眼就能够认出来。 


老姚挨着个又是握手又是拥抱的,一圈热烈下来,方才想起同桌小萍没来。一问,说是通知到她了,她也一口答应要来的,等等吧!可一直等到聚会散了,也没见到小萍。 


老姚心里有些怅然,如果不是这次聚会,也许老姚还不至于那么想见到小萍。偏偏见到那么多同学,惟独没能见到她,想见到她的念头一下子越发强烈起来。他握着同学抄给他的一个电话号码,第二天上午就给小萍挂了一个电话。是公共电话,但人和小萍很熟,告诉我小萍上班去了,你晚上再打个电话来。 

越没接上线,心里越是没着没落。小萍和老姚是小学三年级到六年级的同桌,那时,老姚调皮得很,老师特意让她坐在他的旁边帮助我。那年冬天,老姚在学校里踢球踢破了教室的玻璃,老师找家长,吓得老姚没敢回家,大半夜了还在大街上转悠,饿得够呛。做梦也没有想到,小萍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小萍拉着老姚先到夜宵店吃了一大碗馄饨、几个火烧,可能老姚狼吞虎咽的劲儿,让小萍看着忍不住直笑,笑得老姚有点儿不好意思。小萍发现了,说你快吃吧,我不看你了!便自己对着玻璃窗吹着哈气,用小手在哈气上画着小猫小狗的图案。画得可滑稽了,她吹着哈气的样子也滑稽得很,鼓着小嘴像小鱼,逗得老姚一时忘了自己惹的祸,忍不住望着玻璃窗笑,小萍便也笑,两个人咯咯都笑起来,此起彼伏的,惹得四周的人都不住看他们两人,看玻璃窗上的哈气。然后,小萍陪老姚回家,要不那一晚上爸爸的鞋底子肯定挨上了。可是,小萍却为此挨了她母亲的—顿打。 


那晚上的事,一直到现在记忆犹新。小学时的友情纯真得像婴儿的眼泪一样透明。老姚再心里一直把小萍当做最好的朋友。 


“文化大革命”爆发之后,有人在她家门口贴了一张大字报,我才知道她的母亲在解放前当过舞女。一天的下午,红卫兵挥.舞着皮带闯进大院,皮带挥下去,将她的母亲和她一起打倒在地。朋儿以后,没人再敢理小萍,仿佛她和她母亲都是舞女一样。我很为她不平,我们毕竟是朋友,我悄悄地和她说话,她却总是远远地躲我,怕因为她而使我受连累。她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小姑娘。 


后来,老姚到北大荒插队,小萍的母亲被赶回老家的乡下,让她跟着母亲一起走,她说什么就是不走,就是不迁户口。有好长一段时间,街道办事处那帮整她和她母亲的小脚侦缉队,天天找她的麻烦,要她迁户口走人。最后,弄得她没办法,她找了一个年龄大她好多的工人,草草地结了婚。那时,讲究出身,有这样一个根正苗红的丈夫做保障,那帮小脚侦缉队才不再找她的麻烦,她才留在了北京,后来在一家街道工厂工作。想想她的命运,真是让人感慨。 

记得第一次队北大荒回北京探亲,老姚在大街上曾经看见过小萍一次。她推着自行车,车座后面坐着她的孩子。她显得很苍老,他们没有多说什么话,但老姚看出来,她的心里充满无言的悲伤。从此她搬家,老姚工作频繁调动,他们断了音讯。老姚有时想,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他们的友情也许会像清澈的流水绵绵长长地流到今天呢。 


晚上,老姚给小萍又打了个电话。这回终于接到了小萍的电话,但老姚一点儿也听不出她的声音了,而且也没有他那样的热情,陌生的声音像是离得老远老远。老姚希望能够见上一面,小萍说她很忙,就算了吧。老姚一再坚持,又激动地说起那个童年的晚上那馄饨、那火烧、那玻璃窗上的哈气……那话说得有些激动,跳跃着感晴色彩,说到最后,连他自己都有些感动,可对方的话筒半天没传过来声音。 


老姚一下子愣在那里,怕她是把电话给放下了吧,禁不住“喂!喂”叫了好几声,话筒里才传来她的话。真怕她一口拒绝,说她早忘了那些陈年芝麻烂谷子之类的话,那可就太伤他的自尊了。但她同意了,明天中午到花市大街新开张的金伦大厦门口见面。毕竟是童年的友情,不是冬天吹在玻璃窗上的哈气一会儿就消失了的。 


第二天中午,老姚准时来到金伦大厦门前。他想会一眼就认出小萍来的,前天在世界公园里不是一眼认出好多上学时并不熟悉的同学吗?现在还能想象出小萍那时候的样子来,尤其是对着玻璃吹哈气,鼓着小嘴像小鱼一样的样子,好像就在眼前。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没见小萍的面,也没见有一个女人在门口有丝毫等人的意思。那天中午可真热,晒得老姚早就出了一身汗,满头冒油。开始的兴奋劲儿,让位于焦急,他等得着急不行了,凡是进出大厦的四十岁左右的女人,他都要格外注意,伸长了脖子多瞅几眼,甚至走上前去看看,惹得人家以为我好像要有什么企图似的。一直等到下午三点多了,也没有看见小萍的影子。 


后来,别的同学告诉老姚,小萍看见他去了,只是她没有上前叫他。那天在金伦大厦门口有个卖冰棍汽水的就是小萍。老姚竟一点也没有注意到。自从一年多前下了岗,她就是这样摆个小摊子,到了夏天卖冰棍汽水,到了冬天卖糖葫芦。 

第二天老姚再去大厦,门口没有卖冰棍汽水的。老姚还是没有找到小萍。老姚想我恐怕是找不到她了。过去的一切过去了,不会像是翻过去的书,可以重头再看一遍的。 

附 记

如今,老姚也下岗了。他没有像当年小萍一样出去干点儿什么活。他的孩子大学毕业,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收入颇丰,他犯不上出去再卖一把老骨头挣命。 


他再也没见过小萍。偶尔之间,他会想起小萍,想起小萍当年在花市大街金伦大厦前卖冰棍汽水的情景,会自我解嘲地想,现在我也去那里卖冰棍汽水都不行了,因为金伦大厦早拆了,现在盖起了搜秀新楼,都快盖到马路牙子上了,以前金伦大厦前能够摆摊子的小广场都没有了。世事沧桑,人生无常,他常会涌起这样的感慨。 

摘自《绝唱老三届》 肖复兴著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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