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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名厅官被查实“双开”:不仅对抗审查,还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2017-01-04 凤凰江西

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分别对九江市委原常委黄斌严重违纪问题和省地矿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九江市委原常委黄斌被双开违规决策并收受巨额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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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对九江市委原常委黄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黄斌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策并收受巨额钱财,违规干预纪委办案,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黄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造成严重后果,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省地矿局原副局长张华被双开对抗组织审查,与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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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对省地矿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造成严重后果,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华开除党籍处分,按程序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延伸阅读

江西去年党纪政纪处分6778人 谈话市厅级干部74次


去年以来,江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

2016年,江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办结案件中,单纯违纪未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占总数的95.5%;受处分人员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778人,占处分总人数的74%

谈话市厅级干部74次

去年223日,经过宜春市纪委初核之后,市纪委副书记对某县政协副主席张朝(化名)就违规放贷、投资入股旅游地产问题进行诫勉谈话。起初,张朝一直不敢直面问题,含糊其辞,认为交代自己存在的问题就是“自断前程”。后来在市纪委副书记中肯的开导下,张朝慢慢意识到,诫勉谈话是“组织在帮助我、关心我,在咬我的耳朵,让我出出汗,扯住我的袖子,要我及时收手”。最终,他放下心理包袱,直面问题。谈话后,市纪委就其他反映不属实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正名,没影响张朝提拔进步。

开展有力度、有温度的谈话或函询是江西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效举措。2016年,江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函询3106件次,谈话752次,其中市厅级干部74次,县处级干部273次,乡科级干部245次。其中,给予组织处理2422人,同比增382.5%

379人主动交代问题

新余市高新区管委会原主任任某(副厅级),在组织调查之前,主动向组织交代有关问题,上缴违纪所得;在组织调查期间,积极配合审查,认错态度较好。依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按程序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收缴其违纪所得。

这样“断崖式”处理方法,在江西还有不少。该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探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间的相互转化,注意区分情形、区别对待。随着纪律审查震慑作用的不断增强,2016年,379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问题。

(综合江西省纪委、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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