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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又出新规,会计准则变化,注会考生从2017哭到了2018!

2018-01-05 一起学CPA

就在2018年元旦,财政部又出新规!财务报表大调整!


而在2017年初,新修订的收入准则在虽没纳入2017年CPA考纲之中,但是2018年CPA考纲中也必然有所体。那么,元旦公布的修订会计准则会不会也纳入考纲呢?一石激起千层浪,我们先看看具体是什么影响:


1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

财会〔2017〕22号(节选)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执行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及我部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1节选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实施时间: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并允许主体提前采用。因此,所有在香港上市或在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境外市场发行权益证券或债券的境内公司,都须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考虑到我国A股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等的情况和要求有所不同,我们广泛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并与相关部委进行沟通,在兼顾我国的市场环境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并与国际趋同的基础上,采取了分步实施的策略,具体如下:


一是,对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这一要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生效日期保持一致,以避免该类上市公司境内外报表出现差异。


二是,对于其他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为这些企业预留两年的准备时间,以总结借鉴境外上市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经验,确保所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地执行新准则。


三是,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为这些企业预留近三年的准备时间,以确保准则在该类企业得到平稳有效实施。


四是,对于条件具备、有意愿和有能力提前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允许其提前执行本准则。


3对CPA有哪些影响


这次的会计准则修订,对现有的企业影响是非常巨大的,不管是风投还是正在准备IPO的企业,都需要重新去梳理自家的财务工作。


而对我们注会考生而言,会计准则的修订将直接影响到注会的考试内容。因为注会会计这门课所有的考点都是源于会计准则,而审计、税法、财管这三门与会计直接相关的科目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我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金融企业应当根据金融企业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要求,比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 政 部

2017年12月25日


1营业外收入大瘦身


政府补助、处置非流动资产损益都不能在营业外收入里面披露了。


所以各位会计朋友,年末一定要检查一下你们的财务报表是不是已经将上面的2项计入了营业外收入进行披露了!


2四小税不可以通过管理费用进行核算了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这些之前一定要强调的四小龙,现在改天换日必须通过税金及附加进行核算了。


记住,一定要先计提,然后缴纳的时候冲减应交税费科目。


3营业税金及附加改成了税金及附加


这个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就是去掉了2个字。但是也要改一下,只是让人看到你是知道这个变化的。



《资产负债表》修订新增项目说明


1.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处置组中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在资产类科目新设置的“持有待售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新增“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处置组中与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在负债类科目新设置的“持有待售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利润表》修订新增项目说明


1.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该项目应根据在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处置损失,以“-”号填列。


2.新增“其他收益”行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该项目应根据在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其他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营业外收入”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营业外支出”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该两个项目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分别列报。



以上两个通知,无疑是对2018年CPA考试大纲的内容又进行更新,这对于我们注会考生来说简直是噩耗。


3

网友怎么说


  • 来自考试狗的悲鸣


@不想喜欢不喜欢我的你


听到一个噩耗,收入准则要改,2018年考试内容牵涉到收入的都要改所以现在提前准备没用吗不好好看书,拖到2018年再考,我这坑了我自己啊


@肋下有肉


新收入准则读哭了2017年不过,2018年完蛋了


@诺颜T


你你你你~够狠!改完增值税,那么大变动,你又对准则下手!我去了,2018年还得重学多少啊!收入那是小事吗?我的个天呐~


@rockscience


哇哇哇, 新的收入准则已经颁布,据说金融资产也会颠覆性的变化,,2018年的考试好严峻呀。等了4年,就是这样~  你以前学的都已是过去式。 还不积极储备,那真的什么都不剩了



@布布格拉大战CPA


2018年收入准则要改、金融工具也要改不要放弃,一定要今年过,因为2018年会从头开始


小编猜楼上都是CPA的备考生吧,心疼你们一秒钟~


  • 水逆背锅?!


@蜜餞和蜜餞的女朋友


终于闲下来看了两天收入费用 今天你告诉我准则变了水逆了么又……


少壮不努力,老大怪水逆……醒醒!


备考同学的崩溃可想而知……幸好2017年3月CPA更新了考纲,收入准则变动晚一步,没在考试变化之列,是不是感觉逃过了一截?


但你们有想过财务人此刻的心情吗?



@甜了个兔兔甜甜圈咩


世界上最抽象的中文应该是收入会计准则。佩服写准则的人。当年cpa会计最差的一章 收入


@返老还童Mugen


学习了新收入准则,感觉以后做买卖要烦死了


@四大手账Auditor_Journal


全世界都在转收入准则,好像很专业的样子,可老衲啥都不懂


这几位可说到点子上了哈哈哈哈,新收入准则提供的是框架指导意见,理论性非常强。如果没有案例结合或者实务操作指导,光靠这份文件,财务可能寸步难行。


  • 幸灾乐祸型


@人在北-平


收入准则变了,下一年有你们审计狗财务狗难受的时候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位同学,你是来拉仇恨的吗?


当然,也有面对焦虑,诚心诚意发问的:


@BlackTeeShop


求问:新收入准则出了以后,核实收入还需要分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所有权、建造这几种情况分别核实还是按统一模型核实比较好啊。


最后总结。


其实每一年CPA考纲都会因为财会行业会计准则变化而变化,作为一名注会考生,我们需要做的就是以不变应万变。


目前,只需要按部就班,踏踏实实的备考就好,改变的毕竟是少数,我们抓住了大多数,再参考下2018年新考纲以及新教材,做一个差异比对,做到心中有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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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综合自财政部、北京朝阳税务微信、xiaochenshuiwu、微博。由“一起学CPA”(微信号:gaodun_cpa)整理编辑。欢迎分享,转载请自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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