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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书丨《刑法学习定律》

泰享读书会 周泰研究院 2022-10-02

日前,「泰享读书会」暨燕大元照赠书仪式在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举行。当天「泰享读书会」由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侯爱文律师主持,多名律师、顾问及英腾计划成员参与分享,北京大学出版社同仁及周泰同事现场观看。十二位周泰同仁从燕大元照书库中挑选了十二本进行推荐与分享,带来了一场精彩纷呈的读书交流会。

本文整理自「泰享读书会」上周泰律所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陈鑫律师的读书心得,以飨读者。

书名:刑法学习定律 

作者:周光权

出版日期:2019-10

ISBN:9787301307076

大家好,今天给大家推荐的书是周光权教授的《刑法学习定律》这本书。

首先跟大家分享一下为什么要推荐这本书,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理由。

第一,并不是说研习过法律或者从事过法律实务工作就当然掌握了法律的学习方法,两者不能直接划等号。

在座的各位都读过法学院,也有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但我们是否认真的思考过法律学习方法的问题,可能每个人心中有不同的答案。

《刑法学习定律》在我看来就是一把尺子,我们每个法律人都可以拿过来量一下,自己学习刑法是否具有体系性,学习过程中是否有阶层性的思考,学习的内容和方法是否需要调整,如何去不断进行总结,这是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经常在脑海里思考的问题。

第二,《刑法学习定律》是作者周光权教授20年来法学教学的体验和感悟,字里行间都饱含了作者浓厚的情怀,读的时候深受感动。

比如作者在序言中谈到“我所琢磨的只不过是想在晚窗之下,为你举一盏读书灯”,读的时候画面感十足,深深体会到了作者的情真意切。同时本书的编辑也特别用心,从书的封面设计,装订装帧,体例结构,纸张选用等等都体现了北大出版社的高水准,尤其是封底对本书内容的概述,提出了本书既可以让研习者少走弯路,也能体会到学习的愉悦,给人印象深刻。

第三,作者的《刑法学习定律》和《刑法公开课》可以比照着读,共同学习。

两套书互为表里、相得益彰,《刑法公开课》更多的是作者关于刑法教义学的阐述和运用,《刑法学习定律》则类似于传授读者武功“心法”,是国内法学界少有的系统学习刑法方法的专著。正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作者根据多年教学经验和感悟总结的《刑法学习定律》,值得大家认真研读。

下面,跟大家分享一下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的一些思考和体会。

首先,我想跟大家分享的一条重要学习定律,就是要自觉培养阶层性(或者体系性)的思考能力

作者在阶层犯罪论这一章节中提出,在思考犯罪论体系问题时,要自觉地训练自己进行阶层性思考的能力,是刑法学习的一项重要定律。我在读的时候也由此延伸到我们刑事辩护的道与术的问题,其实也是对刑事辩护的一种阶层性思考。

所谓刑事辩护的道,那我们要思考刑事辩护的本质和特征,刑事辩护的思维、辩护律师的禀赋和操守等等。在思考刑事辩护“道”的同时,还要修炼我们的“术”,那就是知识储备、能力结构、方法优化。再比如我们律师最熟悉的证据质证的问题,我们都知道证据的三性,也都能通过证据的三性去分析证据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质证。

但如果我们再深入一下,按照作者阶层性的学习定律去思考问题,是否可以从不同的维度去考虑证据的质证呢,比如从证据本身、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印证关系、证据和待证事实的关系,证明标准以及在案证据是否形成证明的体系等方面进行思考,可能会对我们的质证更有帮助,也更加体系和全面。

其次,作者提出的学习刑法不能偏离生活经验,不能脱离司法实践的学习定律也让我印象深刻。

作者指出,“一方面,你需要学好刑法教义学理论;另一方面,你需要去研究中国社会的犯罪现实,思考实践中面对的难题是什么”。其实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可以深刻体会到作者强烈的问题意识,很多的内容都是从中国的司法实际出发,针对的都是实践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或者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相互影响等现象,言之有物,让人读来获益匪浅。

其实司法实践是检视刑法理论最好的工具,好的理论是一定能够回应并解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因此,我们就要时刻关注中国的司法实践,并持续的与法学理论进行检视和思考。

另外生活经验也很重要,因为一些生活的常识、常情、常理等,本身就可以作为裁判的依据,是可以写到审判书里面的。

而且我们的学习,以及从事的司法实务工作,我们的质证意见和辩护意见,也不能脱离生活经验,否则不仅不具有说服力,可能还会让人对我们的水平和能力产生怀疑。

因此,学习刑法不能偏离生活经验,要接地气,同时要多研读权威的司法审判案例,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导案例,更要反复的学。可以说不偏离生活经验、不脱离司法实践,是我们作为刑辩律师做好工作的基本前提和要求。

再次,再给大家分享作者提出的一个重要学习定律,那就是要培养刑法思维,时刻保持探索、质疑的精神,要有问题意识。

作者提到,培养自己的刑法思维,形成有特色的刑法上的思考方法,能够逐步进行阶层性、规范性、体系性思考,是学习刑法的重要定律。而阅读又是我们每个人知识构造的底色,是基本功,也是培养我们刑法思维的必经之路。作者提到,保持对刑法的终身学习,就必须时刻反思和总结,只要自己敢于怀疑、反思,什么时候开始都为时不晚。

最后,用作者在本书第一个学习定律“刑法学的魅力”中的一句话作为结语,与大家共勉,那就是“只有把刑法学好,才对得起在艰难的时刻与你相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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