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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书丨《法律与文学》

泰享读书会 周泰研究院 2022-10-02

日前,「泰享读书会」暨燕大元照赠书仪式在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举行。当天「泰享读书会」由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侯爱文律师主持,多名律师、顾问及英腾计划成员参与分享,北京大学出版社同仁及周泰同事现场观看。十二位周泰同仁从燕大元照书库中挑选了十二本进行推荐与分享,带来了一场精彩纷呈的读书交流会。

本文整理自「泰享读书会」上周泰律所英腾计划成员盛思媛的读书心得,以飨读者。

书名:法律与文学 

作者:刘星

出版日期:2019-12

ISBN:9787301309704

“俺就是想讨个说法”“总得有个说法吧”……这是电影《秋菊打官司》中的经典台词。

首先看“讨说法”,五千年的文化历史让我们对人治的感知大于法治,很多时候,民众会寄希望于有“包青天”一样的人物出现来帮助自己伸张正义,而非依靠看上去刻板无趣的法律条文;另外从语义角度看,“打官司”的“打”本义为敲击,也能反映出民众对于诉讼的态度。

影片中这些表述是法律在文学作品中的生动体现;也是长期以来我国社会民众对法律与诉讼的深刻印象。那么法律与文学究竟有什么关系呢?

刘星老师的《法律与文学:在中国基层司法中展开》立足中国基层司法实践,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刻阐述,我将结合书中的第四章与第五章,从口语和书面两个角度探讨司法日常话语中的“文学化”。

 一 

口语文学化

基层司法是法律的重要环节,也是社会的聚焦模块之一。中国的乡土社会,从来都是一个由熟人构成的社会。在这样一个天然的封闭环境里,如何有效地实行法律考验着每一个执法者的智慧。

具体来说,书中选取了一段监护权纠纷中法官的话语:“您老也别太伤心了,我知道您是个明白人。儿子不在了,想起来心里难受,可是,您想过没有,孩子也是李梅(孩子的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丈夫刚刚去世,孩子又不在她身边,她的心里是个啥滋味?”(P172)

第一次看到这段话,我没想到是出自一位法官之口,因为我印象中的法官是法律的代表,所说的话也应该如法律一般严谨,但也就是通过这番话,案中的祖母同意调解,选择撤诉。

细细品读,这段话在呈现口语化特点的同时还加入了一些“文学化”。其一,插入语“我知道”使叙述增添了亲切感,消融了法官和听者之间的距离;其二,巧用比喻,用“身上掉下的肉”比喻“孩子”,利于触动听者心灵;其三,通过“相同角色并置”的对称叙述——双方都失去了最亲近的人,使听者祖母在感受自己的丧子之痛时也体验到儿媳的丧夫之痛,便于换位思考,转变想法。让抽象的法律变得生动、具体,避免法律的僵硬。

 二 

书面文学化

文学的载体是文本文字,相对应的,法律最常见的载体就是判决书。我国司法实践强调裁判文书要以理服人,是法理,也是道德上的“情理”“道理”。

如果说逻辑实现的是个案决定的合法性,那么修辞则有助于实现个案判断的合理性,司法中需要兼顾两种方法的运用。江苏泰州的八零后女法官用文学化、诗意化抒情语言表达“极不情愿目睹劳燕分飞之哀景”,判决原被告不准予离婚;北京东城法院引用“百善孝为先”的《孝经》内容来说理……都是通过明显的修辞手法,加入文学因素,较好地实现了判决结论的可接受性。

抽象来看,法律是一种理性存在,强调论证说服,讲究逻辑,追求严谨;而文学则是感性存在,注重修辞、叙事,追求情感渲染。研究法律与文学的关系,似乎是在挑战法律职业化和专业化的发展趋势。近年来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通常会在法律的逻辑之外,辅之以修辞,以通俗、严谨及说理透彻的语言让当事人知法明理。

今天,我国正处于转型化的关键时期,科技进步为普通群体了解法律、谈论法律提供了便捷而多元的平台,尤其是基层司法中,舆论的力量日益凸显,此时关注修辞与叙事,研究法律与文学,能够吸引公众,摆脱被动,从而推动法治的进步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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