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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祖开示】最足以害人心世道之邪说

2018-01-19 居士亭


三代而下,世多邪说。而邪说之最足以害人心世道者,莫如淫词小说为甚。


盖圣贤经传,唯恐不能觉天下之愚迷。


而淫词小说,唯恐不能丧斯民之廉耻。以故小说出而淫风炽,淫词兴而贞德衰。然谁无羞恶之心,岂肯作禽兽之事。但以聪明子弟,灵敏妇女,一睹此书,悉为所惑。初则艳其词章,以为佳妙。继则情随文转,不能自持。遂致竟以希圣希贤宜家宜国之身,甘作钻穴逾墙偷香窃玉之事,而绝无顾惜者,皆此等邪书之所蛊惑也。


其毒人也,烈于蜜饯砒霜。其陷人也,惨于雪覆坑坎。


令人灭理而乱伦,折福而损寿,破家而杀身,辱先而绝后。及其死也,尚使神识堕于地狱,受诸极苦。久经长劫,莫由出离。可不哀哉。凡作此书,及贩卖此书者,其罪甚于叛逆之首,乱贼之魁。当为国法所必诛,天律所不赦也。

奉劝

当权诸名公伟人,及一切有心世道仁人君子。


凡见此等人,务必劝令改业。凡见此等书及板,务必尽行焚毁。


有力则独任其资,无力则劝众共举。又祈辗转化导,俾人各景从。


必期于世间永无此书,人民各敦彝伦而后已。将见佛天云护,灾障冰消。身心安泰,家门迪吉。富寿康宁,现身获箕畴之五福【。勋徽爵位,后裔纳伊训之百祥矣。特将收藏小说四害,并焚毁淫书十法,详列于后。企有心世道者,采取而举行焉。(四害十法,见格言联璧。)


•摘自《印光法师文钞》

•增广卷四

•劝毁淫书说

附:

收藏淫词小说之四害,焚毁淫书之十法

一、玷品行


  览此等书,必非正人佳士。昔时南海一县令,好观肉蒲团,手抄小本日玩之。不意乱入详册,上司怒其无行,参革而死。


二、败闺门


  凡好藏淫书,好唱弹词之家,妇女率多丑声。其秉性幽贞者,或以瘵疾死,余多不忍言矣,可胜痛哉。


三、害子弟


  藏此书者,子弟必然偷看。其佳者以此早知觉,早破身,或以疾死。即令不死,转而自悔,而元气一散,断不能成大器。世间尽有佳子弟,秀出一时,迄无成就。多由浑金璞玉,早年玷缺,皆乃父兄巾箱中密藏物所害也。若中下者,必好此破家矣。金陵一名家子,过目成诵,年十三,博通经史。一日偷看西厢曲本,忘餐废寝,七日夜而元阳一走,随即颓败。医云,心肾绝矣,遂死。


四、多恶疾


  好此种书,必多夭,必多异疾。杭州宋司马,人极丰伟,年甫五十,即乞归。谓家人曰,我幼时喜小说,风痰入肾,不久矣。未几死。看淫书之害如此,呜呼,真可为痛哭者也。再详十法,普告同人。



焚毁淫书十法


第一法


  奉劝执政名公,院会议士,疏陈其害。请令申明,禁于天下,永远杜绝,著为条例。此斩草除根法也。淫书陷溺人心,大伤风化,显与治道相违,以致每年添出无数奸情命案,毒流天下。著此等书,售此等书,蓄此等书者,当服上刑。绝此等书,禁此等书,焚此等书者,必受上赏。

  张君孟球,任河南按察司,居官廉洁,恩威并施。最喜刻印善书,广行善事。最恶淫书淫画春方,及堕胎赌具等物,必严禁之,首获有厚赏。夫人闻公钞传善书,亦典衣饰相助。生五子,学庠,应造,绍贤,企龄,景祈,俱擢高科,登显仕。公无疾而终。


第二法


  奉劝各直省守土官长,下车伊始,即严行禁止。翻刻淫书者必究,禁人家毋许收藏淫板,禁画师毋许描绘春宫,禁奸徒毋许售卖春药,禁书贾毋许发兑淫书,禁匪流毋许制造淫具,禁钞胥毋许传播春方,编造淫集。有不遵者,酌置典刑,无稍姑息。

  堕胎之恶,全由药术。每见郡邑乡镇,辄有匪人,于通衢狭巷,遍布招帖,煽惑男女。服之者无不伤胎,兼且害母。且奸民恃此,私奔苟合,愈长淫风。能禁止者,一可救婴儿之命,一可杜邪淫之心,功莫大焉。伏愿地方官长,经过所属街巷等处,一见市肆淫书小说,及春方媚药,墙壁招帖,实心认真。迅即飞饬妥役,根究著落,惩其店主伙党,毁其卷帙方药,责令改业。再行密访,有私行货卖者,科以重罪。必一一尽毁其书,焚其板而后已。此真居官第一快心事,亦真居官第一阴德事。更有奸民制造淫具,或角或铅,丑名不一。较之杀人,厥罪维均,不可不严为惩禁。


第三法


  奉劝胶庠吉士,不谈闺阃,不制艳曲。严戒生徒,毋许购藏淫书淫画。凡笔墨有伤风化者,必投诸火。朋友有犯戒者,务须苦口良言,婉转劝止。

  一生好撰艳曲,闻者无不动情,彼抚掌称快。一日他出,遗稿于案上。其妻妾颇解字义,窥见之,从此遂有外交。生闻知,詈其妻妾。妻妾反唇曰,君好撰艳曲,谆谆以淫乐教人。今日之事,乃谨遵台命也,何足深怪。生无言可答,长叹一声,遇疾而死。


第四法


  奉劝富家大族,广收淫籍,随买随焚。有巨力者,尽劈其板。力稍逊者,多毁其书。每一举步,一出外时,必买归而焚化焉。日积月累,功德无涯。倘贫穷亲友,不幸业此,务须出资劝其改业,买其所藏之书,尽付丙丁。凡一切弹唱小说,不许进门。

  石琢堂殿撰,为诸生时,以扶翼名教为己任。家置一纸库,名曰孽海。凡见淫词艳曲,坏人心术,及得罪名教之书,悉纳其中烧之,不徒惜字而已。


第五法


  奉劝寒素人家,无力买烧淫书及板,当手钞烧毁淫书果报,各处分送。倘无暇钞写,尽可逢人劝戒,以口代书。随缘指点,功亦不小。

  手德口德,均是功德。


第六法


  奉劝刻书店铺,议定行规。凡遇淫秽册籍,概不受镌。有私刻者,公同议罚。如此,则淫书不绝而自绝。阴功浩大,更不待言。

  赚钱有限,造福靡涯。


第七法


  奉劝各省书坊,概不发兑淫书。免使天下识字之人,同趋孽海。

  江南书贾嵇留,积本三千金,每刻小说,及春宫图像,人劝不听。以为卖古书,不如卖时文,印时文,不如印小说春宫。以售多而利速也,其家财由此颇厚。不数年,目双瞽。所刻诸板,一火而烬。及死,棺敛无措,妻子有不忍言者。


第八法


  奉劝画家不画春宫,照相馆不许代印。免使天下不识字之人,共沉孽海。

  福建诸葛润,善画彩色春宫,浪游都下,名重而价亦高。诸贵人子弟,日昵近之,家遂富。一夜盗入旅邸,润大呼,盗先砍落其手,连挥数刃而绝,财帛席卷去。后广东李孝廉得其遗稿,叹曰,是物流传,害人子弟不少,偿其值而悉火之。李于是年中式,子亦先后联捷南宫。

  世间造恶,未有甚于画春宫者。无论识字不识字之人,一概心醉神驰,同驱入禽兽之域。吾见擅此技者,人人斩后。盖其画幅艳传,不知害了多少子弟,坏了多少闺门,恐绝嗣不足蔽其辜也。至其妻其女其媳,鲜不淫乱者,由其朝夕见闻,无非淫状。即有贞洁之性,亦化而为邪。且其人亦必早夭而不寿。盖其执笔摹拟,刻刻淫心摇荡,真精浮散,梦遗滑精,脱阳等症,相继而作也。呜呼惨矣。夫百工技艺,何事不可为而乃为此。山水花鸟,何物不可画而乃画此。处心积虑,将使天下无人不好淫而后快。吾恐技愈精而孽愈重,孽愈重而报愈酷矣。


第九法


  奉劝医家不传春方,力辨其谬,免使淫徒矫揉造作,枉送性命。

  医书中,间有附载春方者,最为害事。愿医者弗传与人,并削去书中此一条,可也。其余旁门外道诸书,坏人心术,丧人廉耻,最邪妄,最淫恶,罪入无间地狱,学道者决不可看。能烧其书,毁其板,功莫大焉。

  

第十法


  奉劝宾僚宴会,弗点淫戏,免使年少士女,荡心失魂,变生仓猝。且免暗中斫丧,痨瘵夭亡,庶共跻仁寿云。

  戏馆之中,少长咸集。彼优伶身为贱役,不惜丑态,以戏媚于人,固无足怪。而阅戏者,率皆良家子弟。年高者虽不为之动,而年少者视之,则心神俱荡。或斫丧其真元,或驰骛乎花柳,钻穴逾墙之行无不为,偷期密约之事无不干。病从此生,身从此殒。伤风败俗,可胜言哉。故为高明者劝,嗣后凡入戏馆,切勿点及淫戏。酬愿敬神,尤宜痛戒,天下断未有聪明正直之神,而喜观淫戏者,亦未有聪明正直之神,而不恶淫戏者。盖敬神本欲求福,而淫戏适足贾祸。况庙中不能禁妇女不来,而蚩蚩者尤易蛊惑。甚或闺女看之而动情,孀妇看之而失节。人何苦以一时之意兴,造此无穷罪孽哉。愿与诸同志共戒之。


  以上十法,法法相通。遵而行之,便是天堂捷径,而种种福报在其中矣。逆而返之,便是地狱孽缘,而种种祸报在其中矣,人其知所自警哉。

(辑自《格言联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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