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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百科技|我没有欺诈上市!

南方 格隆汇探雷区 2021-01-26
作者 | 南方
数据支持 | 勾股大数据
2019年11月19日,容百科技收到了宁波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成为了科创板上市企业中首家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企业。
 
当时也给大家留下了个疑问,容百科技是不是欺诈上市第一股?而关于容百科技是否构成欺诈上市的认定,关键就是突然暴雷的应收账款是到期才知晓还是上市前就已经知道但是没披露。
 
2020年4月10日,容百科技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 1 年内不接受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的决定》:限制1年内不允许募资。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如果公司被认定欺诈发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存在老股配售的,实施配售的股东还应当承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根据《证券法》173条的规定,如果保荐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并进而导致其出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机构应当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次容百科技很显然没有被认定为欺诈上市,而且中信证券也只是被约谈。
 

1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科创板

 
科创板是注册制的试验田,注册制的关键环节就是“发行上市”,而受理、审核、注册、发行、交易等各个环节都会更加注重信息披露,除了公司本身,相关中介机构更需要对信息披露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真实。
 
2019年5月21日,证监会对中金两名保代“违规改动科创板注册文件”开出了科创板首张罚单,强调了发行上市审核文件的重要性。
 
4月10日,上交所不仅对目前2家已发行上市的科创板企业进行了处罚、也点名批评了4家已撤回发行申请的科创板企业。并对中介机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分通报。涉及12名保代、3名律师、6名注册会计师。即下图标红部分机构及相关责任人。
对于2家已发行上市的“宁波容百”和“杭可科技”,给予的处罚是1年内不允许公开发行证券,而二者刚在19年融完资,1年的限制影响不大。
 
对于4家已撤回发行申请的“连山科技”、“金达莱”、“光通天下”、“诺康达”,考虑到审核程序已经终止,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负面影响,监管部门只对相关责任人给出了监管警示。
 
不谈处罚轻重,就处罚原因来看,全部重点就是“信批”!
 
已经撤回申请的4家公司,在财务上的痛点更多一点,信披水分更大。探雷哥就不讲了,昨天点评了杭可科技,今天就点评另外一家发行上市的容百科技。

 
2
喜忧参半的财报

 
容百科技是2014年9月成立,2019年7月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主营业务是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是三元正极材料,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设备及电子产品等领域。
 
上游是镍、钴、锰、锂等原材料采购,生产是以销定产,销售是采取直销模式卖给包括宁德时代、比亚迪、天津力神、比克动力、孚能科技等国内外锂电池厂商。其财报特点如下:
 
一、无偿债风险,业绩增长较快

容百科技的资产负债率并不高,才30%左右,没有什么偿债风险,而且公司的收入及利润基本上是翻倍增长,盈利质量也比较高。
但同时,公司也存在一些弱点。

二、议价权较弱

预付高于预收,应收远高于应付。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对公司的资金占用要远远高于公司对供应商和客户的资金占用,最近几年的资金缺口在5亿左右。

三、客户集中度高

公司的前五大客户占比在50%-60%之间,虽然是行业特性,但很有可能因为某一个客户导致公司业绩出现较大波动。

四、流动性差

因为公司较弱的上下游议价权导致公司的资金占用较高:
1、占比70%的流动资产结构中,应收账款就占据25%-40%,意味着公司4成的资产是白条;
2、现金收入比只在50%左右,意味着卖出去的货只能收回一半的资金。

五、现金流不好、净利润现金含量低

公司各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净流出的状态,净利润现金含量各年均低于0,赚来的利润全是纸面富贵。
虽然公司利润、现金流不佳,但是想上科创板,7条路都可以走,业绩不是硬性标准。
 
根据上述财报特点,公司采用了只考虑收入规模和市值规模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公司近年来30亿的营收,如果没有其他硬伤,公司上市无疑。
 
但对于此次容百科技应收账款暴雷,公司显然是存在信披的问题的,而且监管部门也早有提醒,并问询了两轮,但都被容百科技给糊弄过去了。


3
忽悠式回答
 
 
探雷哥对容百科技关于比克电池的信息披露进行了梳理。
 
2019年11月7日,容百科技自爆“比克动力应收票据到期未能兑付”,公告提到,公司对比克动力大约有2.06亿的逾期账款和汇票,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其中,应收票据已无法全额兑付,公司将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根据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如果全额计提,可能导致公司2019年净利润大幅下降,甚至亏损。
在2月底,公司披露了2019年业绩快报,净利润下滑55%,扣非净利润下滑65%。主要原因就是对部分客户应收账款计提了较大金额的坏账准备,对当期业绩产生了不利影响。
而上述说的部分客户,也就是公司在2017年、2018年的第2大和第3大客户“比克动力”。就因为这一大客户,公司的业绩2019年三季报的1.58亿变为0.95亿,较去年同期缩水一半。
 
显然,客户集中度高,大客户的雷在容百身上引爆。
 
但此事距离公司挂牌上市才过去3个多月,在当时的招股说明书和公告披露中,却是看不出这项风险。
 
在2019年3月22日的申报稿中,公司只披露了比克动力作为公司前五大客户和第一大欠款客户的信息,没有其他文字描述。
但是公司应收票据变动金额较大的情况被监管部门注意到了,在第一次问询函中,监管部门询问公司是否存在到期无法兑付汇票的情形?对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充分?
2019年5月1日,天健事务所回应了问询,称比克动力是存在商业承兑汇票,但是我们转为了应收账款,计提了相应坏账,对于没兑付的部分也已经兑付;退回给比克动力的商业汇票后面调整为银行承兑汇票及现汇方式结算。
并且补充了公司截至2018年年末对比克动力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达到了45%。
后面,监管部门展开了第二轮问询,询问容百科技主要客户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以及客户的经营情况。
公司给出的答复是,包括比克动力在内的合作客户是行业排名靠前的锂电池厂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低,而在比克动力经营状况一栏中,比克动力业绩出现大幅下滑85%的情况。但公司仍然称经营正常
而且第二轮问询中,监管部门特意提到比克动力年末欠款存在无法兑付汇票的情形,以及另外一家长信科技对该公司的股权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请容百科技说明比克电池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减值风险,是否应列为单项重大事项计提坏账?
 
而公司给出的回答是不用!2018年比克动力收入增长,保持持续盈利能力,而且仍在继续还款,公司不对其计提重大单项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合理。
2019年7月2日,公司的保荐机构和审计事务所对监管部门问询的反馈意见披露了落实情况。

回复比克动力通过电汇和票据的方式已经回款1.05亿,截至2019年6月,公司的回款比例达到了50%,而且比克动力仍然经营正常,不用单项计提坏账。
而且券商和审计师关于比克动力的经营状况,还进行过实地走访,多处了解,证据详实,继续强调不用单独计提坏账。
公司在2019年7月1日起将比克动力信用额度调整为0,等于是比克动力履约情况出现了变化。但7月16日签署的招股说明书却未披露该事项并充分提示风险。
而且在上市后,8月16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报,和10月30日披露的三季报中,公司只字未提比克动力的相关情况。
 
最后就是2019年11月7日,公司最终通过披露《关于对比克动力应收票据到期未能兑付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告诉投资者比克动力的应收票据无法到期兑付。
 
回过头来看容百事件,其实监管部门已经多次问询过,但怪就怪在公司闪烁其辞,遮遮掩掩,给投资者造成了误导。
 
而且2019年9月30日,公司公告负责公司信披业务和投资者关系处理的董秘陈兆华辞职,而且任职合同日期是2021年3月底,等于陈总是提前辞职,而且他还持有公司0.33%的股份。
不知他离职是否与此次信披事件有关,但天健和中信,以及公司却难辞其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两名注会只说明了回款金额,没说明主要回款的实质是比克动力自身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也没在招股说明书中准确披露;
 
中信证券的两名保代对容百科技的客户信用风险、应收账款回收等情况核查不充分;
 
公司自身在下调比克动力信用额度时,未能充分披露比克动力信用风险大幅增加情况。
 
综上,探雷哥总结了几条要点:
1、虽然盈利指标对于科创板企业不是关键,但我们仍然需要关注重要财务指标恶化的风险;
2、除了结合招股说明书自行判断公司的信披真实性,监管部门的问询函必须得看;
3、警惕客户集中度较高,现金流不好的企业,需要关注客户经营情况;
4、不仅需要关注客户的回款情况,还需要关注回款方式(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结束语
 
不管此前媒体质疑过的安翰科技、华兴源创、金达莱等,还是此次被行政处罚的容百科技、杭可科技。科创板注册制的推行,提高了投资者的投资难度,相比于本金和投资经验的门槛,如何辨别真话、假话,反倒是成了科创板的投资第一道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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