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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媒体是这样评价学术明星张明楷教授的

2016-08-13 法制日报 学术之路

        此文原载于《法制日报》2003年1月2日第12版,原题目《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记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张明楷教授 》。

       来源:法制日报、公号法律之旋转门、悄悄法律人



近几年来,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明楷极力倡导刑法学界学派之争,勇于批评别人的观点,期待和赞赏别人的批评。他说,此举旨在营造学术活跃气氛,推进学术研究的繁荣 景象。 

  
张明楷教授1959年7月生于湖北省仙桃市,自幼立志求学。虽生活环境艰苦,其间又 遭疾病困扰,仍不改其志。恢复高考后,他考入原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后,开始了法律 人的追求。 


大学毕业后,他以优异成绩考上了研究生,他的导师是民国时即已名满天下的曾昭琼 先生以及当时已卓有成就的江任天教授和曾宪信教授。三位教授于苏联法学“一边倒” 之大势中仍然坚持研究欧陆、英美刑法,开时代风气,诲后起新秀,功莫大焉。张明楷 教授前承名师之传统,博采众家之长,后续个人之见解,自成体系于一家。 



(青年时代的张明楷,文艺青年)


作为知识分子,张明楷教授以学术为己任。他自学日语,几次赴日研修;近年来又自 学德语,赴德访问。多年来,他一直不遗余力地搜集第一手资料,不仅将其介绍到国内 ,而且借鉴于刑法研究中。因为贡献突出,他曾被评为“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十几年来,张明楷教授一直致力于两件大事:

一是以法益保护为核心,构筑刑法体系 ,采取实质的犯罪论、结果无价值论与相对报应刑论。努力纠正中国司法实践中的主观 主义倾向、重刑主义误区。与此同时,极力促进中国刑法学界学派之争的形成。


二是推动中国的法制建设,期待通过司法改革,推动社会的整体发展,谋求全民平等观念的树 立和规范意识的增强。为此,他做了很多工作:积极参与推动司法统一考试的改革;兼 任许多司法机关的顾问;2000年9月以来,兼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协助处理各种疑难案件;采取各种方式帮助司法人员提高素质,还被中宣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聘为“四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


 

张明楷教授是法学界学术成果高产者。《犯罪论原理》是他的处女作,出版十多年后 仍是很多人爱读的著作;《刑事责任论》是相关研究者经常引用的新中国第一部该领域 的著作;《刑法的基本观念》是对刑法本身进行法理学研究的力作;《市场经济下的经济犯罪与对策》是他独立承担的教育部资助优秀年轻教师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刑法学》是在短期内多次重印,自成体系且深受读者喜爱的权威教材;《刑法格言的展开》是一部随笔性却又有相当理论深度的著作;《外国刑法纲要》是研究外国刑法的必读书 ;《法益初论》是他的得意之作;《刑法的基本立场》是他学术思想臻于成熟的代表之作。他潜心翻译的《日本刑法典》受到好评。


另外,他独自承担了多项科研课题,参加过联合国预防犯罪委员会的科研项目;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了一百二十余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的论文。2000年,清华大学的最高奖项“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授予张明楷教授。   

张明楷教授在1985年研究生毕业后,终于得遂前愿,留校任教。“先生诲我,我诲天 下人”。他对学生一视同仁,耐心细致而又要求严格。他教的第一批学生是三百余名参 加全国自学考试的人员,他们年龄大小不一,水平参差不齐,最差的只有小学四年级水平,但张老师的讲课鞭辟入里,深入浅出,班上居然近80%的学生通过了刑法学考试。

 

张明楷教授特别注重激发学生的兴趣,因为他善于“存惑”,所以也习惯于给学生留 下难题。他经常要求学生进行“换位思考”;这种方式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积极性,很好地训练了学生的思维方式和论辩能力。他注重教学方式的改革,善于将国外的先进教学经验应用于自己的日常教学实践。因为取得了显著效果,他曾被评为司法部部级优秀教师。



1998年2月调入清华大学法学院后,他很快就获得“清华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清华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成果奖”。他认为法学教育应该更注重两方面:一方面是培养高度的正义感;另一方面是掌握科学的方法论。而前者是备受他极力推崇的,他本人也以强烈的正义感为学生树立了良好的典范。他经常对学生讲:法学是伸张正义的学问, 而刑法学是其中之尤为正义者。 

  

张明楷教授秉持正义,性情淡泊,勤于读书,勤于动笔,敢于怀疑,又能大胆求证。 “刑法是正义的文字表述”是他常说的一句话。他目光远大,心胸开阔,在与人为善的同时,不忘保持自己的学术个性。多年来喜欢一个人作研究,哪怕是极小的注释,也要亲自查阅。学术观点上,从不人云亦云。正所谓“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他的这份学术清高并非固执己见,而是因为社会科学自身的特点,决定了个人的慎思、审问 、明辩、笃行更易于达到真理。 


张明楷教授还特别欢迎学术批评,从不偏爱自己的观点更甚于别人的智慧。他相信: 一种学说只有能够被推翻,才有其存在的价值,刑法学必须不断创新,不停追求正义, 才能让正义的河流奔腾不息。 
《法制日报》,2003年1月2日,第12版 

个人简历:张明楷,男,1959年7月生,湖北仙桃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原湖北财经学院(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同年攻读本校法学硕士学位,1985年留校任教,1989年到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研修,1995年任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员,1996年任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教授,曾任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1998年2月调入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多次获得各种社会奖励,多次被评为司法部优秀教师,被评为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02年被评为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其科研成果也曾获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研究成果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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