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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18年面向港澳台招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2-15 学术之路
学术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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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学术现状,探究学术真知,圆梦学术。

一、重庆大学概况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准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学校地处国家西南工商业重镇、长江上游经济中心——重庆市,坐落在人文荟萃的文化名区——沙坪坝区。


重庆大学创办於1929年,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成为拥有文、理、工、商、法、医6个学院的国立综合性大学。马寅初、李四光、何鲁、冯简、柯召、吴宓、吴冠中等大批着名学者曾在学校执教。经过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学校成为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大力发展人文、经管、艺术、教育等学科专业,促进了多学科协调发展。2000年5月,原重庆大学、重庆建筑大学、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三校合并组建成新的重庆大学,使得一直以机电、能源、材料、资讯、生物、经管等学科优势而着称的重庆大学,在建筑、土木、环保等学科方面也处於全国较高水准。


重庆大学现设有人文学部、社会科学学部、理学部、工程学部、建筑学部、资讯学部,共35个学院,以及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网路教育学院和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设有本科专业97个,覆盖理、工、经、管、法、文、史、哲、教育、艺术10个学科门类。现设有博士後流动站2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覆盖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0个),另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3个(覆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1个),另有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学位授权19种。一级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国家重点学科19个(含培育2个),重庆市“十三五”重点学科38个。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1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国家级虚拟模拟教学实验中心3个,国家基础课程教学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及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共4个;国家“2011计画”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7个,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1个,其他省部级及各类研究基地180余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画基地(“111计画”)4个。


热忱欢迎香港、澳门、台湾的青年报考我校!


二、考生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三、报考类别


我校招收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即为专业学位专业;其它专业代码,为学术学位专业。


四、    学费标准和奖学金


(一)执行大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人民币—15000元人民币/学年


非全日制(兼读制)硕士研究生学费:谘询各报考学院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民币/学年


(二)在学期间如需申请入住校内学生公寓,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与大陆研究生收费标准一致(800元人民币-1200元人民币/每年)。


(三)在学期间与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加我校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


五、报考点


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连络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递区号: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连络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递区号: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连络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连络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 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 28701076


六、招生办法及程式


(一)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查询


重庆大学在“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资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招生资讯网”)公布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招生资讯及相关要求。


(二)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资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资讯谘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资讯网”流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资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资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资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资讯、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资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资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资讯经考生确认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列印《考生报名资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後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凡报考重庆大学130400美术学、130500设计学、135107美术和135108艺术设计等四个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到重庆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谘询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5105286)。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 初试 


(1)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注:130400美术学、130500设计学、135107美术和135108艺术设计等四个艺术类专业的考试由我校安排。


(2)初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至15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5日9:00-15:00进行。


(3)初试科目


报考125300会计、125100工商管理、125600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至少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个别科目如“501建筑设计”、“502城市规划设计”和“503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为6小时)。


(4)初试成绩


初试成绩由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


2. 复试


在考生的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以後,我校将通知考生进行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身份资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递交我校。


复试具体内容:请谘询相关学院(或中心)。


复试地点:重庆大学各招生学院(或中心)。


复试时间:2018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体检工作由重庆大学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於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专案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四)录取和入学


1.重庆大学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及导师意见等,综合审查後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录取通知书於2018年6月中下旬发出。


2.新生应于2018年9月上旬报到入学。具体时间我校将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兼读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六)毕业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八、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一)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位址:中国·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坪坝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校区重庆大学研究生院416室


邮递区号:400044


联系电话:(023)65111374  65105286


图文传真:(023)65111624


E-mail地址: cquyzb@126.com


重庆大学主页:http://www.cqu.edu.cn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资讯网网址:http://yz.cqu.edu.cn/


(二)重庆大学各研究生二级招生单位联系电话    


    详细参见:http://yz.cqu.edu.cn/about_3.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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