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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妻子坐副驾碎碎念,丈夫称受不了一脚将她踢下车,谁是家暴?

2018-03-14 学术之路

妻子坐副驾碎碎念,丈夫称受不了一脚将她踢下车

谁家暴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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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重庆江津一收费站出口,一名女子在一辆车旁哭泣,经过询问,女子称自己被丈夫踢下了车。丈夫吐槽妻子一路都在旁边唠叨,受不了才动的手。这事儿谁更冤,你咋看?


  试答:我国有句古话“一个巴掌拍不响”,显然这样一起事件的发生是由于双方的原因造成的。可能本事件中最需要考虑的是谁的责任更大。因此我们的基本结论是双方都有过错,男方不应该将妻子踢下车,妻子不应该一路唠叨。


  当然我们可以从家庭伦理关系,夫妻和睦等角度进行解答。但是我们想从以下两个法律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


  一是本事件中存在家暴问题。现在网友存在两种观点“你说谁是家暴,喋喋不休也算家暴的一种方式吧!有些人就喜欢喋喋不休。”“这个不是赶下去,是踢下去,想想一脚踹下去……男女换位这也算家暴,无关性别”。这里面我们就需要普及一下家暴的基本常识了。2017年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规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于家庭暴力。这是对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另外我们看到除了家庭成员,在附则中特别指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根据实施家庭暴力的不同,施暴者需要承担民事、行政与刑事责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嘛!这里必须普及的一条法律常识是,《反家庭暴力法》的主要作用绝非是惩罚犯罪分子,而是保护受害人,这主要是通过其规定的人身保护令做到的。也就是说,受害方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寻求保护,能够有效的避免由于举报、报案而造成再次更严重的伤害。同时该法律也做到了与行政法、刑法的衔接,让更多预防与保护措施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解除了受害方的后顾之忧!


  二是本事件的交通规则问题。我们坐过公交车的都知道,在司机那里都贴有禁止与司机攀谈的字样,这就是一条重要的交通规则,而本事件中显然女方是违反这个规定的。不过仔细想想如果一句话也不交流也不正常,所以类似情况的处理还真是问题。


  最后,我们希望本事件中夫妻好好沟通,争取一个双方都满意的交流方式,不要再发生此类事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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