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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新生调档等相关事项通知

学术之路 2021-09-16

武汉大学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初录结果已经公布,按学校有关要求,凡初录的考生,应按其不同录取类别分别办理调档、签培养合同等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调档函等材料

1、初录新生应按不同录取类别,分别领取以下资料:

 

调档函

定向培养合同

非定向

(本校应届生无须调档)


定向

2、领取方式

自取:通讯地址为武汉市的新生(含推免生),请于64-66到法学院238办公室领取材料。本人无法前来领取的,代领人须持被代领人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方可代为领取。

邮寄:通讯地址为外地的新生(含推免生),我院将按照考生报考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以快递方式,于6月10日统一寄出。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

如需更改领取方式和地址,请于6月6日前打电话办理。学术型硕士联系电话68752912;法律硕士联系电话68753628。

二、办理程序

1、调档

初录新生须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其中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可以在原学校档案整理齐全后再寄出;非应届生必须按规定将档案寄到武汉大学法学院,审查合格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非应届生在报考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要提供与原工作单位的解约证明,未提供将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2、定向培养合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类。须填写定向类硕士研究生培养合同,并加盖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原件)。

3、档案及培养合同的接收

(1)定向培养合同接收地址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8室蔡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3628。

(2)档案接收地址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0室王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3629

外校应届毕业生可先将档案缓寄证明寄到我院,待毕业生档案整理齐全后,由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将档案寄至我院。档案缓寄证明须加盖学院(系)党委公章。

武汉大学本校应届生的档案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统一办理,不需档案缓寄证明。

需要修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考生,需提交书面申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本人录取专业及申请更改后的新的邮寄地址。

三、录取通知书

考生完成以上各项手续,经法学院审查合格报学校批准后,将按考生预留地址发放录取通知书,有关事宜另行通知(预计6月下旬至7月上旬)。请考生关注本网站及QQ群通知(加群方式见本通知第五项)。

四、户口和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1、新生户口迁入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或武汉大学。(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2、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格式

(1)省外

从省外单位转来我校的,需持纸质介绍信和打印盖章的党员信息采集表转移,介绍信抬头填“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往单位填实际转往学院党委全称,如“中共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省内

从省内单位转来我校的,一般要通过全国党员管理系统转移,实现无纸化办理,原党组织直接在系统里选择转往的学院党委全称,如“中共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少数不在系统里的省内单位,办理方法同从省外单位转入。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有不明处请咨询张老师,电话027-68753619;档案、户口相关问题请咨询王老师,电话027-68753629。户口迁移证和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大家开好后妥善保管,开学后会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

五、新生QQ

为方便信息的沟通,请初录硕士新生尽快加入“WHU19级法学院硕士”,群号471273963,申请加群时注明“专业-姓名”,入群后及时按上述格式更改自己的群名片。

六、新生住宿申请

有关2019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住宿相关事宜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新生住宿申请”的相关通知要求办理。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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