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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景行 师恩难忘——记我的老师种明钊先生

应飞虎 学术之路 2021-09-17

本文应飞虎教授为2011年7月10日召开的“经济法学理论与法学教育研讨会暨种明钊教授80华诞庆典大会”而作。

都说成年以后,性格再难改变,这一点在我身上不能印证。自1999年9月我考入西南政法大学,师从种老师学习学术研究和为人处事,至今12年了,这期间,我的人生彻底改变。除了学术上的长进,为人处事的方式及个性的改变都极其显然。2008年10月,我的专著《信息、权利与交易安全:消费者保护研究》出版前,我在后记中写了如下文字:“特别感谢我的导师种明钊教授。……在人生学术之路上碰到种老师,我很荣幸。”我用“荣幸”一词,并不是局外人所能深刻体会的。我之所以走上学术之路、我今天在学术上取得的一点成绩以及我为人处事走向成熟,都缘于老师的教导和鼓励。

一、走上学术之路

这几年,我一直认为学术研究是最适合我的职业了,我也很爱这个职业。但自1993年我硕士开始至毕业以至工作以来好多年,我一直不认为我可以做学术。我当时对学术做得好的前辈、老师、师兄,怀着无比的敬佩之情,但在学术研究面前我很自卑,以至于毕业前一年还不知写什么论文,幸亏有鲁篱师兄帮助,才得以确定论题并厘清思路。1995年,西南政法大学的校友夏勇教授和顾培东研究员被评为第一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学校对他们的事迹进行了宣传。我当时想,这是一种很大的荣誉,需要有很强的学术创新能力才能获取。类似这种荣誉和成绩对我来说是想都不敢想。1994年9月、10月我先后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CPA)资格考试,大家都说我最好去大公司工作,我也这样认为,以至于1995年找工作时,根本没有联系高校。

1996年我研究生毕业后到深圳大学工作,当时并不是为了学术,而仅仅只是应急,因为在深圳几个月的求职期间,很不幸,没有我喜欢的大型企业看上我,眼看着毕业临近,没有单位是不行的了,正好法律系缺经济法和税法的老师,我就补了缺。1996年7月到深圳大学报到后的两三年间,主要的工作就是上上课,没干过其它事。期间,我没看过一本学术专著,更没写过一篇学术论文,当然这主要是我对学术研究没有感觉。“我怎么会有能力做学术研究呢?”这是我当时的真实想法。1999年我到西南政法大学攻读博士,也并不是为了学术研究,当时这么做,一方面是追随拿博士学位的潮流;另一方面我是想博士毕业后找到更喜欢的工作。当时的这种想法与我现在以学术为乐形成鲜明对比。这种改变缘于老师。

2003年教师节前我写过一篇《我深深地爱着我的职业》的短文,记下了那几年老师对我的引导和鼓励:“当然这要感谢种明钊、李昌麒等教授的指引,特别要感谢种明钊教授,没有他的引导和鼓励,我肯定不会把进行学术研究作为我的终身职业和毕生追求。1999年底,我写了一篇论文,老师看了以后,提出了一些意见,同时,他发现我有做学问的基础。2000年春节,在深圳景蜜村,老师专门就我的发展与我长谈了一次,后又多次谈及,老师的很多原话我现在仍记忆犹新。‘你应该做学问,否则可惜了。’‘坚持十年,肯定能成功。’在与老师的多次交流后,我开始变得自信,也更加勤奋,并且坚定了毕生进行学术研究的信念。”2004年我在《信息失灵的制度克服研究》一书的后记中,也记录了这种感受:“几年过去了,我要特别感谢我的导师种明钊教授。这篇论文以及这本书稿的最终形成得益于种老师的悉心指点和对我的严格要求。还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没有种老师的引导和鼓励,我不会把进行学术研究作为我的毕生追求。

都说自己是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断者。这不一定全对。因为“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情形也较为常见。十多年前,我不知道我的优势,我也看不到我自己初步具备的一点学术基础。老师不仅作为旁观者发现了我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的潜力,作为老师,他把这样的信息告诉了我,这种信息使我开始变得自信,并重新审视我的职业。更使我荣幸的是,与“师父领进门,修行靠个人”不同,老师不仅把我领进了学术的大门,更是陪伴着我的修行,在最近的十年中塑造了我的学术和人生。正是这种塑造,使我的学术取得了一点成绩,人也变得较为成熟。

现在再往回看,我对人生的太多偶然有深切感受。我现在认为学术研究的路最适合我,如果让我重新选择职业,我会义无反顾地选择它。但十多年前,我却认为学术研究不合适我,我也没有从事学术研究的意愿。当时对自己的人生完全是迷茫的。当一个人处于迷茫的十字路口之时,有高人指点出路是一种幸福。老师不仅给我指点了这种出路,更是陪着我走到现在。这种幸福非言语所能表达。

二、一些学术长进

十多年来,老师在学术上对我产生的影响首先在于学术创新的立场上。记得1993年9月经济法学硕士的师生见面会上,老师就说了写硕士论文要注重创新。只是我当时才到学校并且做学术研究的意愿也不强,所以对他的这种要求基本没有感觉。读博士阶段时,老师在经济法学的课堂上针对国内学术垃圾过多的情形,多次告诫我们:“大家都说流芳百世,那是很难的。如果你们写出来的东西,能够做到留芳一世,甚至留芳半世,也就很有价值了。大家要多努力,出精品。”在以后多年,以及我博士毕业后,老师也很多次地跟我强调学术创新的重要性。“不要人云亦云”。“做出来的研究要有价值”。这些年,我对我学术研究的创新有极高要求,力求不断地超越自己,出精品。这都缘于他老人家的不断教诲。

我较为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形成更是深受老师的影响和指点。2002年初我们合作完成《经济人与国家干预法》一文的初稿。之后就进入了漫长的论文修改期,文章从初稿形成到最终发表经历了一年半,从我博士在校,到博士毕业后一年,文章一直修改。期间至少大幅度修改了近20次。这些修改意见都是老师提出的。当时每次修改完,都感觉就可以投搞了,没什么可以改进的了,但没多久,老师又提出新的修改意见。这种精益求精的精神和举措从那时就开始影响着我。我现在还保存了至少15个版本的修改稿,我经常会拿出来读读,以深刻地体会修改是出学术精品的必由之路。

老师法学出身,兼学经济学,这样的一种知识结构使老师成为国内较早展开跨学科研究的学者。1983年发表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论基础与法经济学的建立》是中国大陆第一篇阐述法经济学的论文。“法经济学”这一学科名称也最早出现在该文中。自从成为老师的学生后,我听到老师强调最多的就是对法律要进行跨学科的研究。如果说我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了一点点小的成绩的话,也主要表现为我的跨学科研究以及因跨学科研究而得出的较为科学的结论。

2004年8月,我的博士论文《信息失灵的制度克服研究》出版前,在后记中,有如下的文字:“(老师)还无数次地向我强调,在法学的学习和研究中,宽广的学术视野对学术创新的重要性,并告诫我绝对不能就法律而研究法律,时常向我推介法学、经济学、中国传统文化甚至西方文学名著等方面的书籍。他的这种学术观念已经对我的知识结构、研究方法、学术视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近些年,我对我国产品质量免检制度、权利倾斜性配置、公共规制中的信息工具、软文广告的规制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其结论之所以得到较多人的认可,我认为其原因就在于这些文章进行了跨学科的、多角度的研究。前几年,我利用空闲时间通读二十四史等,颇有些感受。这缘于老师对我的多次提醒:“你从事法学研究还应该有深厚的传统文化素养”。

老师退休后,每年有一半时间住在深圳,这大大增加了我与老师见面的时间。最近几年,我与老师经常探讨当下各种社会问题。这其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一位80岁法学家的忧国忧民,这也感染了我。这种品格,对一个法学研究者而言是多么重要!

三、我的为人处事

我与老师的联系并没有随着我2002年博士毕业而减少,反而保持着更加密切的交流。这些年,他对我关爱有加,期望更甚,时刻不忘对我的教育。他常指出我为人、修养、学术等方面的不足,并告诉我如何改进,这是我倍感幸福的事情。

大概在2003年前后,有一次谈话中老师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你对自己估计过高。”老师这个话的意思,我马上就理解了。老师是在告诉我不要骄傲,不能骄傲。在2003年前后有一小段时间,因为取得了一点点成绩,我确实有点骄傲。作为长者的老师不仅在我有这个苗头的时候及时发现了我的问题,并且指出了我的错误,这使我能够在错误的方向上及时刹车并回归正道。类似的指正不止一次。后来我常常想,一个人在而立之年以后,如果还有人能够指出他的错误和不足,这真是一种幸福!

当然,老师对我的为人方面的教育更多的是以一些他所熟知的具有优秀品质的大家的行为举止为楷模来影响我,算来应该有十多位。如他曾多次跟我谈到他的朋友王家福教授如何低调为人的事例。我很清楚,老师多次跟我谈到这些事,并不是我们之间随意的交谈,而是希望我向他们学习。几年前,老师多次跟我谈到他的学生即我的师兄盛学军如何与人为善,谈到很多很多细节,最后他这样总结:“现在要做到与人为善也不容易。学军是时时处处都做到了与人为善。”我知道,老师也是希望我们大家都能很好地做到。除了现实生活中的楷模,老师还很多次地跟我讲授《论语》《礼记》等中的一些行为规范。他跟我讲得最多的应该是《礼记·中庸》中的这句话:“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这也是他要求我们做到的。

虽然如此,十多年来,老师很少跟我谈到他自己的处事原则,更多地是用他的行为告诉我。我之所以在近些年开始变得较为成熟,就是受到了老师为人处事方面潜移默化的影响。正直、谦和、真诚、感恩、宽容等,都是我多年来从老师行为中读到的为人原则,并且也都成为了我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老师运用各种方式在为人处事方面教育我,现在我也是这样教育我的学生的。

在2004年《信息失灵的制度克服研究》的后记中,我这样写道:“多年来,种老师既是我的老师,也是我的朋友。他不仅不遗余力地指导我进行学术研究,还非常注重教育我如何做人。种老师自己是一位十分注重道德修养的学者,他正直严谨、朴实无华、淡泊名利、清正廉洁。正因如此,他对我的道德修养的要求非常之高。除传授专业知识外,他对我讲得最多的就是做人。他多次告诫我既要做好学问,又要做好人,而惟有人做好,学问才能真正做好。他在道德修养方面对我的教诲和薰陶对我产生了深远影响,并将使我受用终身。

我1993年毕业于浙江财经学院财政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当时能考到西南政法学院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因此与西政结缘,实属偶然。偶然中荣幸地碰到了我的硕士导师沈永松教授、刘俊教授,他们对我也是谆谆教诲,关爱有加。硕士之后,才有1999年开始的博士,期间也是偶然地遇见了种明钊教授。有这样的导师、长者教育我,栽培我,我很幸福!


西南政法大学原校长种明钊逝世,享年8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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