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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山东 | 北海银行档案



北海银行档案


抗战时期,山东抗日根据地经济受到严重破坏,商品匮乏,物价飞涨,敌人运用货币对根据地进行经济掠夺。当时,山东流通的货币有法币、军阀商号的杂钞以及日伪的伪钞等,金融秩序十分混乱。1938年秋,胶东民主政权为调整市场金融、适应环境需要,在胶东掖县成立了北海银行,主要任务是发行货币,是所谓“一担子担走的银行”。


▲北海银行代办所简章


1940年秋,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在鲁中区正式成立山东北海银行总行,原北海银行改为胶东分行,银行的任务由初期的发行货币、贷款扩大至存款、汇兑等业务。北海银行为农民发放农业贷款,先是在春季发放种子贷款、肥料贷款和耕牛贷款,后来又逐步进行副业贷款,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和支持。1948年,北海银行货币发行量增长至5200多亿元,北海币作为山东解放区主位币牢牢控制着金融流通,并实现了与华中、华北、西北等解放区的跨区流通,以强大的金融功能,成为解放区经济建设和军事斗争的有力支撑。


▲北海币


此外,北海银行还负责代理政府金库事宜、管理金融外汇事项、管理国营金融机构事项、管理民营金融机构及其他有关金融事业的事项。随着战争的深入,北海银行的职工通过华东区分散到全国,帮助新解放区稳定金融,建立新经济秩序,对山东乃至全国都有巨大的贡献。


1948年12月,北海银行总行、华北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1949年4月,北海银行总行兼中国人民银行山东分行之职能,但对外债权、债务仍沿用北海银行总行名称。1949年1月,北海银行总行正式改称中国人民银行山东分行,并承担原北海银行总行所订立的一切契约、合同、债权、债务。北海银行总行设济南分行、胶东分行、渤海分行、鲁中分行及徐州、昌潍等直属支行。


山东省档案馆馆藏的北海币、北海银行代办所简章及济南解放后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布的北海币为统一货币的布告,见证了北海银行的发展历史,是研究战时金融货币政策的宝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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