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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重大科技计划的验收与评估机制研究
科情智库
刘克佳(中国科学技术部,北京 100086)
摘 要: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估为代表的科技计划事后管理对于确保项目成效和改进管理体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析了美国对重大科技计划进行结题验收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认为美国重在事前评议和过程管理,而对结题环节管理相对宽松。但同时为了加强管理和提升效率,美国联邦政府对重大科技计划开展定期绩效评估,从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审查和提出整改措施,起到了监督作用。
关键词:美国;科技计划;结题验收;评估
美国科技计划管理体系
美国科技计划体系庞大、种类繁杂、规模不一,科技计划的定义、体系和管理与我国均有较大差别。从组织管理和项目规模上,美国科技计划可大致分为以下两类:
一是通过国会立法或总统行政令设立的跨部门计划,往往聚焦热点领域,旨在重点推进该领域研发突破,具有长期性、综合性、战略性的特点。典型的计划有:国家纳米技术计划、网络与信息技术研发计划、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计划、材料基因组计划、脑研究计划、国家量子倡议、美国人工智能计划等。此类计划一般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NSTC)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相关联邦涉科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负责对应领域研发活动的实施和监督。此类计划的资金来源多样,有国会专门立法提供预算支持,有通过现有计划筹措或追加预算,有公私合作民营企业提供部分资金等。
二是无需通过国会立法,由单个政府部门结合自身领域设立的科技计划。此类计划数量众多,如能源部支持太阳能研发的射日计划、国立卫生研究院的药物滥用与成瘾研究计划、国家海洋大气局的气候和大气研究计划等。此类计划由该部门自行设计、实施和监督,在提交国会的年度预算申请中明确计划目的、方案和预算,得到批准后实施。
上述科技计划中,第一类一般可以理解为重大科技计划,具有更高的显示度和战略意义。在重大科技计划管理中,由于美国科技管理体制的分散性特点,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建立的跨部门协调机制主要在战略规划、确定研究领域、部门间合作、绩效评估等方面发挥作用,在具体实施上仍以各联邦部门为主。重大科技计划下设的众多子项目按照各联邦部门已有规则进行项目申报、过程管理、结题和监督,一般不会为重大科技计划搭建新的项目管理体系和制度,也不做计划的整体验收。联邦政府为了监督公共资金利用效率,会定期对重大科技计划进行绩效评估,以发现计划执行中的技术、资金和管理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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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科技计划的验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