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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理事会发布《电子隐私条例2021》

闪涛律师团队 LEGAL EYE 看法见法 2024-01-09



关键词: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合约;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律师


本期关键词:电子隐私条例;电子通信;个人信息;保护;同意;Cookies



欧盟理事会于2021年2月10日公布了最新版本的《关于电子通信中尊重私人生活和保护个人数据的条例》提案(以下简称“《电子隐私条例2021》”,ePrivacy Regulation 2021),该法规旨在对欧盟境内的个人在公共服务和网络上的所有电子通信进行规范。


欧盟的数据隐私制度目前由通用数据保护条例(the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简称GDPR)和2002年的《电子隐私指令》组成。新版《电子隐私条例》将取代第2002/58/EC号指令(也称为欧盟Cookie法)。




适用对象



《电子隐私法规2021》草案涵盖的范围将扩展到通过公共网络传输的机器对机器数据(machine-to-machine data transmitted over a public network),目的是保护欧盟内部的个人在使用物联网应用程序(Internet of Things (IoT) applications)时,在未经其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其隐私数据不被泄露,使用户免受第三方的干扰。


新规将适用于电子通信服务提供商和网络对用户个人数据的处理(the processing of personal data of users by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service providers and networks),具体包括:

  • 处理欧盟居民的电子通信内容和元数据(process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content and metadata of EU residents);

  • 欧盟公民处理终端设备信息(process terminal equipment information of  EU citizens);

  • 提供公开的电子通信服务最终用户名录(provide a publicly available directory of end-users of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services);

  • 向欧盟居民发送直接营销信息(send direct marketing communications to EU residents)。


下列个人信息数据将受到新规的保护:

  • 个人经历(personal experiences);

  • 医疗数据(medical data);

  • 性取向(sexual preference);

  • 政治观点(political views);

  • 浏览历史(browsing history);

  • 通话记录(call logs);

  • 地理位置(geographical location);

  • 电子通信元数据,如呼叫持续时间、通信量、呼叫时间或位置(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metadata such as call duration, traffic movements, time of call, or location)。




与现行规定的区别



如果《电子隐私条例2021》提案草案获得通过,它将扩大第2002/58/EC号指令的适用范围以涵盖新兴技术,如:即时消息应用程序(instant messaging apps)、VoIP(互联网语音协议)平台(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 platforms)、机器对机器的通信如物联网(Machine-to-machine communications such as the IoT)。


2月10日公布的《电子隐私条例2021》草案是由葡萄牙总统府提出的,与之前的提案版本相比较,此次变化包括:

  • 扩大该条例的范围,以适用于欧洲经济区(EEA)以外的企业处理电子通信数据;

  • 定义位置数据(defining location data),即“通过电子通信网络或服务处理的数据,表明公开提供的电子通信服务用户的终端设备的地理位置”;

  • 重新引入允许为与收集电子通信数据的最初目的一致的处理电子通信数据的规定;

  • 增加了一项要求,要求企业与第三方共享来自电子通信的匿名统计个人数据,以进行数据保护影响评估,并告知用户其预期的数据处理活动;

  • 允许服务提供商访问用户设备上的个人数据以履行合同,以前的版本只允许“在技术上”有必要的情况下这样做。




Consent 与 Cookies



新规要求,Cookies的使用前提必须是在终端用户知情的情况下获得终端用户具体的、可撤销的同意,除非Cookies对网站是“绝对必要的”,即,获得终端用户的同意后,终端设备方可收集、存储或处理用户数据。






陆续更新,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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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合约;涉外法


团队介绍



闪涛律师团队专注于提供涉外法律服务、“一带一路”海外投资、跨境争议解决、公司法务、并购、解散、破产、清算、金融、证券、私募、区块链、人工智能、智能合约、大数据等领域




闪涛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闪涛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事务领军人才库人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录”,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首批成员,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一带一路”项目沙特阿拉伯国别协调人,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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