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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绝交事件的本质以及法大该不该沉默?

余是以言之 律新观察 2022-05-16


大家好,我是言之。

周末的舆论场,仍然波涛汹涌、暗潮澎湃。一边是槽点满满的沪上疫情,一边是姐疯弟泣的江湖倾轧,人间真实与人间魔幻交替往复,让人无语,更复觉无聊。

经过两天的发酵,教授绝交这件事,昨天彻底引爆了舆论。但除了当事人开始躲猫猫外,涉事的两家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均非常有默契地保持了沉默。

尤其刘、汪两位大牌教授所在的中国政法大学,这次跟着丢人丢到太姥姥家去了,尴尬之余竟然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记者打电话相询,憋半天憋出来个“暂不方便回应”。

丢人都丢完了,仍旧不敢面对,还能更有担当一点吗?


不要说这是两个教授的私事,单从刘的声明的内容来看,已经有多处涉嫌教师招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等过程存在人情票、私相授受等违纪违规行为了。又是“凭一己之力”,又是“力排众议”,又是“大力举荐”的,如此大力提携,若果真出于公心也就罢了,但似乎并不是。

从学术履历来看,刘和汪疑似都是某大佬的门生,算是同门师姐弟,为了拉拔汪这个同门小师弟,刘自认是出了全力立了大功,但这算什么?那些让人辣眼的“姐弟情谊”,难道不是小团体内部的抱团取暖和以私害公?

刘自己把这一桩桩一件件给曝了出来,我们不禁要问,汪有没有给过刘“回报”,什么形式的,金钱还是其他?而刘在提携汪的过程中到底是怎样利用自身影响力来“凭一己之力”或者“力排众议”的?过程中有没有违纪违规的操作?

所有这些,当事人自己都认了,白字黑字跑不掉,那难道不应该由学校有关部门来仔细调查并给社会公众一个交代吗?

昨天,法大教授绝交事件登上了热搜榜,排名一度还非常靠前。不夸张地说,这一事件已经成了中国学术界的年度丑闻,甚至还将载入史册。

更有自媒体同行以辛辣的文笔对此事大加挞伐,逐行逐句拆解绝交声明,并呼吁进行一场之于中国知识分子的集体审丑。


我倒觉得,倒也不必如此“友邦惊诧”,何故?

说到底,这学界,这江湖,几十年来都是这么过来的。中国是个人情社会,象牙塔更是个熟人社会,学术圈很小很小,很多事大家虽然面上不说,但都心照不宣,很多龌龊的交易都彼此心领神会,是所谓潜规则耳。

如果你注意观察,就会发现针对绝交事件,学界中人和学界以外的人的反应可谓截然不同。

学界外的人多表示“惊诧”,直呼不可思议,学界中人则要淡定许多,甚至见怪不怪了——毕竟,刘教授的声明中所陈述的许多操作甚至刘与汪的斗法,在偌大一个学术江湖里,实在算不上稀有,而是“日常操作”。

在大部分学界中人眼中,如果一定要说有错,刘教授大概是错在把潜规则和私下的许多小动作直接晒了出来,把不足为外人道的秘辛抖了出来,揭开了龌龊学术江湖的遮羞布——这当然是犯忌讳的,毕竟,很多事情,说到做不到,做得说不得——学者尤其法学者,虽然日日口喊法理,笔下正义,但真正在法学界这个名利场中厮混并且混出了名堂的人,多数都是心口不一的撕裂症患者,真正把良法内化为良知并且为之坚守的人,太少了。


就此而言,刘汪绝交事件,不过是法学江湖那许多的倾轧中的一个,它的曝光,只是在你争我夺中失利的人的一次歇斯底里的“脱轨”而已。

任你外界再如何挞伐,如何“友邦惊诧”,其实都没用,风波过后,一切照旧,山头继续,分赃继续,“马照跑,舞照跳,酒照喝,肉照吃”。

当然,虽然一切最终都会回到老样子,这学界这江湖也不会因此而变得更好或更坏(已经不能更坏了),但我还是期待刘、汪两位教授的所在单位——中国政法大学能够打破沉默,也应该有个态度(哪怕是假惺惺的也好啊!),站出来危机公关一下,调查一番,处罚当事人每人喝三杯小酒,这样大家都有台阶下,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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