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肢、矫形器类、矫形鞋类辅助器具和护理用品类如何申请?一起了解~
上期我们了解了
上海市残疾人辅具适配政策问答(2024年修订版)
今天我们继续来看
假肢、矫形器类、矫形鞋类辅助器具和护理用品类篇
辅助器具申请与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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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请假肢、矫形器类辅具?
答:本市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持证肢体残疾人;
2.持阳光宝宝卡(肢体)儿童;
3.持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伤残民兵民工证者。
02申请假肢、矫形器类辅具可以享受多少补贴?答:按适配产品价格或补贴限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给予90%补贴(产品补贴限价详见《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指导目录》)。
1.适配产品价格在补贴限价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按适配产品价格的90%给予补贴,超过补贴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2.适配产品价格超过补贴限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按补贴限价的90%给予补贴,超过补贴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答: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肢体残疾人假肢、矫形器适配申请表》。
04申请假肢、矫形器类辅具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阳光宝宝卡原件和复印件;
3.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申请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原件和复印件。
05申请适配假肢、矫形器类辅具需要评估吗?答:视申请辅助器具情况而定。
1.各类产品首次申请须经专业机构评估,同部位同类别产品非首次申请无须评估。
2.评估相关工作由区残联统一安排。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估,逾期未完成者,视为自动放弃。
06申请审核通过后,如何适配假肢、矫形器类辅具?答: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应在3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上海市肢体残疾人假肢、矫形器适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自行到残联采购的辅具产品供应商适配。逾期需重新申请。
07假肢、矫形器类辅具制作完成后,可以直接领取吗?答:1.假肢制作完成,供应商联系适配对象进行装配、使用指导后方可领取;
2.矫形器制作完成,由区残联进行产品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领取,审核未通过的退回供应商重新制作。
08假肢、矫形器类辅具申请审核通过后,如何付费?答:辅具产品供应商确定假肢、矫形器类辅具型号后,当场收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在3个月内缴付的,视为自动放弃适配申请。
矫形鞋类辅助器具适配
答:本市户籍下肢残疾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持证肢体残疾人;
2.持阳光宝宝卡(肢体)儿童;
3.持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者。
02申请矫形鞋类辅具可以享受多少补贴?答:按适配产品价格,对18周岁以下、全日制在校生、持阳光宝宝卡、低保、重残无业申请对象给予90%补贴;其他申请对象给予70%补贴。
03如何申请矫形鞋类辅具?答: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肢体残疾人矫形鞋适配申请表》。
04申请矫形鞋类辅具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阳光宝宝卡原件和复印件;
3.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申请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市城镇重残无业生活困难补助的残疾人、本市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全日制在校学生,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05申请适配矫形鞋类辅具需要评估吗?答:需要。评估相关工作由区残联统一安排。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估,逾期未完成者,视为自动放弃。
06申请审核通过后,如何适配矫形鞋类辅具?答: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应在3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上海市肢体残疾人矫形鞋适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自行到残联采购的辅具产品供应商进行适配。逾期需重新申请。
07矫形鞋类辅具制作完成后,可以直接领取吗?答:不能。矫形鞋制作完成,由区残联进行产品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领取,审核未通过的退回供应商重新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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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矫形鞋类辅具有数量限制吗?
答:有的。成人适配周期内(2年)可申请3双矫形鞋,儿童在适配周期内(1年)可申请2双矫形鞋。
09
矫形鞋类辅具申请审核通过后,如何付费?
答:辅具产品供应商确定矫形鞋类辅具型号后,当场收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在3个月内缴付的,视为自动放弃适配申请。
答:本市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因脊髓损伤致失禁的持证肢体残疾人;
2.重残无业人员中的持证肢体残疾人失禁者;
3.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持证肢体残疾人失禁者;
4.持阳光宝宝卡(脑瘫)失禁者。
02可以申请哪些护理用品?答:纸尿裤、纸尿片、护理垫、护理替换巾。
03申请护理用品可以享受多少补贴?答:每人每月实物配发不超过补贴限价(补贴限价详见《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指导目录》)。
04如何申请护理用品?答: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残疾人失禁者护理用品配发申请审核表》。
05申请护理用品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阳光宝宝卡原件和复印件;
3.脊髓损伤者需提供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报告(一年内)。所有申请对象均需提供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失禁证明(一年内)。
4.享受本市城镇重残无业生活困难补助的残疾人、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在申请对应补贴标准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06申请护理用品需要评估吗?答:需要。评估相关工作由区残联统一安排,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估,逾期未完成者,视为自动放弃。
07申请审核通过后,如何领取护理用品?答:申请审核通过后,供应商会将护理用品送至申请人指定地点。
残疾人辅助器具的产品类别、使用对象、适配周期和补贴限价等规定,可具体查询市残联官网公布的《2023年度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指导目录》。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查询。
每类辅具的具体适配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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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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