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这家公安局局长:辱警袭警,一律依法拘留!

2018-02-25 警察说警事

来源:网络

2018年2月16日晚,一名醉酒男子在厦岗社区某科技园附近将保安员打伤,长安公安分局厦岗派出所民警接到警情后,于当晚23时许将涉嫌殴打他人的张某发(男,27岁,四川人)控制,并带至厦边医院醒酒。在医院,张大吵大闹,不停对民警进行言语辱骂,并用矿泉水泼洒民警及辅警队员,后民警将其强制传唤至派出所。



经审查,张某发对殴打他人和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分局依法以殴打他人对张某发处行政拘留十日,以阻碍执行职务处行政拘留十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处罚




或许有人觉得,违法人员酒后耍一耍威风,泼了一下水,最后也没有动手,算不得什么大事。真是这样吗?


当然不!


警察可以为履职放下家庭,

却不可以丁点放下职业尊严!


警察可以被公正批评指正,

却不可以白白蒙受下流侮辱!


警察可以为百姓赴汤蹈火,

却不可以接受歹人肆意胁迫!


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向阳就保障民警执法权威,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在东莞,凡属用言语辱骂民警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凡属用肢体和动作攻击民警的,一律依法刑事拘留!

跨入2018,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也纷纷力挺保障警察执法权威:

保障警察执法权威,需对破坏执法行为依法严惩。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条文明确赋予人民警察以正当的执法权,并且针对辱警、袭警等侵犯执法权威的行为明文规定了法律责任。这为惩治辱警、袭警等违法行为,维护警察执法权威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公安机关应坚决运用法律的“铁齿钢牙”切实捍卫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近期,公安部也派出慰问组赴各地慰问受辱受伤民警,明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加大对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力度,坚决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警察执法权威,依法打击暴力袭警、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严肃追究袭警辱警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于执法不规范的,应当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不留余地;对于依法履职的,应当坚决保护,不能含糊!对恶意抹黑民警执法的,要旗帜鲜明、依法处置!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n0534nsge5e&width=500&height=375&auto=0


一周要览    


1、人民日报:转发致敬,我们的英雄,一路走好!

2、是警察,请转发,请把基层民警的建议顶到两会去!

3、辽宁第一家!葫芦岛民警“岗位津贴”和“加班补贴”已落实

4、女子公然袭击派出所警察!你以为这是在大陆?

5、颂扬杀戮,请停止!

6、重庆杀警案:街头血案的起因和处警民警、吸烟看客以及南坪东路鱼鳅猫

7、戊戌年全国袭警第一案告破!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