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公安局长:只要认定开枪合法,我就给民警记功、奖励,甚至......

2018-03-07 警察说警事

来源:瓜尔佳


3月5日,在广东省陆丰市公安局召开的“陆丰市公安机关2017年度总结表彰暨2018年工作部署会议”上,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林奕志说,民警依法开枪,是法律的职责。只要认定开枪合法,我给你记功、奖励甚至得到重用或者提拨。


资料显示,1977年出生的林奕志曾经任汕尾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他指挥过捣毁广东第一毒村的行动,具有丰富的公安实战工作经验和爱民爱警情怀,是广东警界知名的公安基层指挥员。


林奕志在汕尾任职时指挥围剿广东第一毒村时的情景


林奕志的话语让许多当地民警深受鼓舞,他们纷纷给微信公众号瓜尔佳平台留言,希望能够把这一消息传递出去,让瓜哥夸奖一下“我们家的局长”。


其实,民警在应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时,依法开枪是一个重要的选项,但开枪要受到多方因素的制约。


其一,心理因素。一个公安民警依法击伤或者剥夺另外一个人的生命,使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行为具有正当性,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需要有一种强大的心理定力。对心理强大的人还好,对心理状况一般的人来说,需要心理辅导甚至治疗,这是一道难关。

其二,法律因素。法律较为笼统地规定了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什么情况不可以开枪,但法律不可能把准许开枪的情况都考虑周全,真正开枪的时候,决定的时间很短暂,甚至是转念之间。对法律因素的考虑,只能由开枪者平时法律意识支撑。事后,检察机关还要对民警开枪的合法性问题进行回放和探究。因此,法律关是开枪者必须要经历的。


第三,组织因素。民警开枪是否具有合法性,不是民警所在的公安机关确定,而是由承担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不知道此项业务现在是否属于监察委)依法确认。很多时候,虽然民警开枪被确定为合法,但由于被击毙或者被击伤者家属的事后纠缠,一些公安机关的个别领导不希望这种情况发生,束缚了民警的思想和行为,有的民警甚至为此献出了生命。因此,能否取得领导支持,也是一道关口。



林奕志的话,受到了当地民警热评,消除了民警心中的疑虑,让他们心潮澎湃,热血沸腾。其实,他的话浓缩了法律惩恶扬善的基本精神和尺度,他是一位具有法治思维,勇于担当的基层带兵人!


当然,开枪不是公安民警的唯一选项。枪声,只有在你死我活的情况下才能响起。无论是谁,生命只有一次!民警开枪要慎之,不到万不得已,不能为,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边界随意开枪,同样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对犯罪嫌疑人而言,现场服从警察,束手就擒,才能保住生命,避免枪声。


为年轻的警界英才林奕志点赞!


一周要览    


1、郭某某、李某某因进京越级上访被依法行政拘留!不但影响自己!还可能影响到自己的子女!

2、这些“关键少数”感动着无数民警,看看敢于担当的局长都是谁?

3、5万悬赏!谁认识这个在北京的辽宁女子,请辨认转发!

4“马云被警察抓走了”?真的假的?和警察合影有讲究!

5、辱警、黑警、袭警,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6、公安部文件明确32种上访行为属违法犯罪!

7、没见过这么嚣张的!在派出所办公楼烧纸、扔鞭炮... 影响恶劣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