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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回眸(一):检察官任上

何平 石庄大茶坊 2024-02-29
我是一九八六年二月转业回地方报到的,单位为如皋县人民检察院。军转办薛志远主任开出行政介绍信,我则兴冲冲地去县检察院报到了。当时检察院大楼位于如城望月桥河东、新生路北,路南为县公安局,东邻如皋看守所,河西为如城木工机械厂。检察院与司法局、政法委合署办公,一楼为司法局,四楼西首为县政法委;东边为院的大会议室和档案室。那时临近春节,各单位都在忙"年货"。一把手检察长刘桂江和时锦荣政治协理员接待我并进行了简短的谈话,无非是"欢迎、好好干、接受组织考验"之类的客套话而已。当时检察院的领导有:副检察长沈忠明、许松乔(坦克十师副团职转业干部)、夏泽云(兼任经济检察科科长,海军东海舰队转业干部)、贾永柏(同期团职转业干部,其为某军事检察院的)。我工作岗位(职位)为"秘书",助理检察员,隶属于院办公室。和我同期转业的如皋黄市籍杜松华,六五年入伍,正营职职务,原为南京军区浙江舟嵊要塞区军事检察院干部,分配任院办公室主任。其时办公室人员有:副主任潘庆华、秘书卢益明、人事干事缪武权、档案管理员袁慧,工作人员范存龙、会计丛桂兰、后勤总务刘善良、法警曹青、吴伟),驾驶员薛汝疆、沈明哲,门卫秦保祥等。


当时还是计划经济时代,供给票证制是一大特色。办公室负有兼管全院后勤服务保障之任务。临近春节,釆购年货成为办公室的重要工作。我积极参与院里年货釆购、搬运和"瓜分"等事务性工作,年货有些是年终福利性质的。我新来乍到,也比较知趣和识相,索性开诚布公表态:"不参与院里年货分配",落得个高姿态(其实,我也知道没有咱的"藕"和份儿)。约摸个把星期后,刘检察长和时协理员找我谈话,布置我一项光荣任务,要我起草春节后向县人代会提交的检察院年度工作报告。说句心里话,初来乍到,情况不熟,要立即上手难度不小。我谈了一些想法,表示如果想考验我则难以接受;如确实要帮忙则可以试试看。二位领导讲了一通情况,希望我不要有其他想法,就算帮帮忙,救个急,并表示所需各种资料由院办全力提供。就这样,我临时接受了入院后第一次实实在在的"大考"。


我首先调阅了近两年来向县人代会所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收集了八五年度全院各方面的资料、总结等素材,进行了起草报告的前期"批货"工作。我认真学习借鉴和分析研究了"官方报告"的文本格式与组织架构,做到了然于胸。在此基础上,我开始了"厨师配菜"工作,反复推敲报告的大纲小目,并将典型事例、数据等素材摘抄成卡片,编上号码,分配到位。这是我多年养成的写作习惯,准备越充分,纲目越严谨,"配料"越精细,下笔便能一气呵成,而且能保证文章不会出现结构性问题。经过前期精心准备,我加班加点一鼓作气,三天便向院领导提交了报告初稿(为誊写工整的稿件)。经有关同志稍事修改和刘检察长审定后,便报送县人大办公室核稿(记得为副主任黄裕龙受理审稿),除少量修改和提出个别补充意见外,报告一次过审。我高效率的写作,有质量地出手,令全院上下刮目相看,由此打响了入院后工作的"第一炮"。


一九八六年三月份,我参加了在南通唐闸举办的全省检察系统军转干部培训班。如皋共有三人参训,我和韩友生(南京军区后勤分部副营职转业干部,如皋常青人,分在院经济检察科)、薛明亮(教师改行入院,顶替杜松华名额参训)。我们系统地学习了宪法、刑诉法、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每门课都要组织考试、考查,所以大家学得都比较认真。和我们同宿舍的有如东县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潘有富和科长老蒋。前后三个月时间,确实受到一次深刻的普法学习教育。"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分别取得了优异成绩,圆满地完成了法律专业学习培训任务。


回院在办公室,我主要从事文秘工作,有时参加检察委员会通案记录,经过一些疑难复杂案件的会审研究和法律适用,也使我的业务水平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那时,院里刚刚招聘了一批年人,刘检非常重视通讯报道和宣传工作,以办公室为核心,控申科季淼、刑检科赵建高、法纪科王富强、经检科段国胜、肖勤等青年才俊为主力的如皋检察院宣传报道组非常活跃,隔三叉五就有文章见诸报端,以《南通日报》、《江苏法制报》等新闻媒体为主阵地,我亦在其中显露身手,全院成绩斐然。办公室及时统计上榜公布,院领导非常高兴。那时打牌、下棋等娱乐的人非常少,年轻人都很用功,有的在攻读自学考试,有的在上党校,更多的人在自学业务。各科室加班加点工作学习是家带便饭,人们的思想单纯朴实,社会风气也比较好。


当时,检察院只有四十多人,但一帮中层干部能力都很强,绝大多数是部队转业干部过来的。如刑检科长孙国余为团副参谋长、经检科副科长孙开富部队营教导员(后任科长)、控申科长唐可志、法纪科长葛坤明等也是转业干部。其时,检察院干警都有制服着装,春夏秋冬四季俱全,还是蛮威武神气的。全院上下团结,士气旺盛,各项工作均有特色,社会美誉度好。


我在检察院真正露脸的有两件事,且都与写文章有关。一件是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申请材料(总结),刘检察长和时老找我,讲明了该材料的重要性,嘱咐我一定认真筹划,精心撰写,准确反映,以达到检阅成果,提高全院美誉度之目的。刘检还要求时协理员通知全院配合,及时提供各类素材。此次任务与年初"大考"不同,毕竟入院大半年了,各方面的情况耳熟能详,加之前两年的"闪光点"都有材料参考,我表示努力完成任务。


我想,作为检察院的事迹材料,应该要"有血有肉有筋骨",通俗一点讲就是要体现"五个有",即:有认识,有做法,有成果,有经验体会与不足,有打算(目标)。思路甫定,我则认真选料,精心备“菜〞,反复推敲,谋篇布局。同时,还召开座谈会收集各类典型事例。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我通宵达旦一举拿出了材料。刘检察长审阅后,写了重要批语:


"这是一篇好文章,主题突出,内容翔实,全面而又精准地反映和检阅我院近年来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值得大家一读,建议印发全院各科室学习参照,以期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再上新台阶……"


为此,我受到刘检等院领导和同仁们的赞誉。同年,如皋市人民检察院亦被评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受到表彰。


第二件事是参加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的"蜻蜓杯"正面教育征文比赛活动,我撰写的论文题目是:《论无产阶级专政须叟不可离开》,荣获征文比赛一等奖,同时获奖的有朱霁云(后调县委研究室,先后任主任、县人事局长)、黄玉良(县矿山机械厂干部,后调县委宣传部,市党史办主任退休)、郭炳洋(县染织厂干部,后任如皋记者站站长)等同志。县委宣传部组织获奖作者在县人民剧场,对全县机关干部作了大会演讲,我身着检察服,操一口如皋普通话演讲,获得了大家的好评,提升了在下的美誉度。此项工作由时任县委宣传部长陈照煌亲自操刀,我记得是在他部长室试讲的,我一次通过。


鉴于我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经检察院党组研究推荐并经组织考察,于一九八七年二月二十八日,经如皋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如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县人大副主任张鹏志找我谈话并颁发任命书。


那时,检察院办公室可谓兵强马壮,人才济济。我建议调韩友生来管后勤。不久,县委书记潘宝才的爱人申淑兰从县百货公司调院任政工。办公室工作有声有色,相当活跃。尤其是我们经常搞些小活动,会计丛桂兰是活跃分子,又唱又跳,大家齐声唱和喝彩,十分热潮。


图为刘检察长与检办同志合影。前排左四为作者

大约是在该年三四月份,刘桂江检察长荣升南通市院副检察长,全院干警在如师附小操场合影留念,当时已有五十多人。这是如皋检察院最好的历史时期。稍后,如皋检察长由时县政法委副书记范广有接任。(其是磨头机场政委转业,老家新民人,曾在空政干部部工作多年)。其后不久,刘检推荐调我去南通市院办公室工作,市院政工科吴科长曾来院考察并找我谈话征求意见,从家庭实际情况考虑,我婉言谢绝则罢事。


一九八七年十月,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郭珍余率有关同志来院会商,借调我到组织部帮助工作。当时,范检察长在大连参加新任检察长学习培训,在家主持工作的是许松乔副检察长。院领导真心留我用我(其时,院党组已研究决定拟提拔我任办公室副主任,已报县委组织部审批)。范检得知消息后还专程打长途电话挽留,劝我不要去。说实在的,来院才一年多,情况、人员刚熟悉,工作环境也蛮好的,人际关系融洽,我也并不想走。但是,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党员干部,常说的口头禅:“革命战士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对此,我能说什么呢?服从组织安排吧!


本文节选自作者著作《足迹》

来源:西乡情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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