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应用
提交文章
关于我们
问卷:你怎么看自由微信?
🔥 热搜 🔥
1
百度
2
今日热点
3
微信公众平台
4
贴吧
5
opgg
6
dnf私服
7
百度贴吧
8
知乎
9
dnf公益服
10
百度傻逼
分类
社会
娱乐
国际
人权
科技
经济
其它
首页
下载应用
提交文章
关于我们
问卷:你怎么看自由微信?
🔥
热搜
🔥
1
百度
2
今日热点
3
微信公众平台
4
贴吧
5
opgg
6
dnf私服
7
百度贴吧
8
知乎
9
dnf公益服
10
百度傻逼
分类
社会
娱乐
国际
人权
科技
经济
其它
陈佩斯,这次真悬了!
不能返税、不能补贴,招商局长们怎么办?
大,无需多言,事实胜于雄辩
2024年最佳公众号排行,不用瞎忙,关注它们你就成功了一半
英美所谓联合声明无端指责中国,干涉中国内政,中方强烈不满、坚决反对!
生成图片,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2023年9月30日
2023年10月1日
2023年10月1日
2023年10月2日
2023年10月2日
2023年10月3日
2023年10月3日
2023年10月4日
2023年10月4日
2023年10月5日
2023年10月5日
2023年10月6日
2023年10月6日
2023年10月7日
查看原文
其他
储能补贴0.5元/千瓦时、最高100万!天津市首个新能源产业专项政策发布!
国际能源网团队
储能头条
2023-09-30
编辑 | 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 团队
微信公众号 | 储能头条
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微信号:chuneng365)获悉,3月17日,天津滨海高新区举办2023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
发布《天津滨海高新区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悉,《办法》是天津市首个针对新能源产业出台的专项政策,分别从企业引育、企业成长、技术创新、人才引进、应用示范、生态营造等6个维度,对高新区内从事动力电池、太阳能、风能、氢燃料电池、双碳等新能源产业研发、生产、应用的企业进行真金白银支持。
《办法》中提到的
对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年供货量首次达到
1GWh、5GWh、10GWh
的电池生产企业,给予一次性
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
奖励。
对在高新区实际投运的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项目投资方资金补贴,
补贴时间不超过24个月,补贴标准为
0.5元/千瓦时
,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
100万元
。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政策申请截止到2026年6月30日。
原文如下:
天津滨海高新区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促进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产业链要素支撑,切实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无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且从事动力电池、风能、太阳能、氢燃料电池等相关新能源产业研发、生产、应用的独立法人企业(以下简称“新能源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非盈利性组织等。
本办法中所指“新引进企业”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高新区注册(含迁入)的新能源企业。
第一条 【企业引育奖励】对自注册或迁入起12个月内新增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且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的新引进企业,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2‰予以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对在高新区内租赁生产、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新引进企业,按照当年实际足额支付房租金额给予每年不超过50万元的房租补贴;补贴比例为:华苑科技园50%、海洋科技园60%、渤龙湖科技园70%。
第二条 【企业成长奖励】对生产制造型的新引进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成长奖励。
第三条 【技术创新奖励】新引进企业采购生产研发设备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生产研发设备采购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新进入工信部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公告名单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异质结(HJT)、钙钛矿等下一代光伏电池、预锂化、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风电叶片轻量化、风电数字化等技术研发项目,成功获批市级及以上“揭榜挂帅”类项目的,每成功获批一次,给予申报企业技术创新奖励20万元,累计不超过60万元。
第四条【人才引进奖励】对当年成功引进不少于10名研究生学历及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职称)人才(其中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10%)的新引进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第五条【应用示范奖励】对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年供货量首次达到1GWh、5GWh、10GWh的电池生产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奖励。对纳入国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光伏+5G”、 “光伏+充电”等“光伏+”类创新应用项目,给予投资方0.1元/瓦的一次性补贴,同一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六条【储能建设补贴】对在高新区实际投运的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项目投资方资金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24个月,补贴标准为 0.5元/千瓦时,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第七条【产业链协同奖励】对高新区内规上企业采购新能源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单笔采购订单金额超过50万元(含)的,给予实际支付金额2%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八条【生态营造奖励】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及各类社会组织引荐制造业新能源企业落户高新区,每引进一家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新引进企业,给予引荐单位一次性20万元奖励,累计不超过200万元。对社会组织、企业联合高新区管委会共同举办的新能源产业领域的招商推介活动(含论坛、会议等),按活动实际费用的50%给予奖励。同一单位享受奖励金额根据举办地位于天津市内及市外,每年累计奖励金额分别不超过20万元、30万元。
第九条【附则】 本办法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政策申请截止到2026年6月30日。
来源: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
推荐阅读
最高补贴1000万元!河南驻马店促进锂电产业链发展
补贴0.3元/kWh!江苏苏州工业园区2023年第一批光伏储能项目开启申报!
300元/千瓦!又一地明确储能补贴标准!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title}}}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