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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昌龙 2018-06-07

根据春季全市农村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部署,3月5日下午,毕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小分队深入纳雍县乐治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行动,严查农村面包车、摩托车、农用车等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当日,执法民警在纳雍县乐治镇S307省道开展专项整治中,就查获一起使用假牌假证的违法行为。当天下午16时左右,一辆号牌为湘11  62532的机动车从乐治往纳雍方向驶来,民警在对该车进行检查核对后发现,该车的存在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

据驾驶人彭某交代:该车是一个来当地做工程的湖南人马某卖给他的,因为车辆卖得便宜,当时和马某只签了买卖协议,并没有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因为车辆上路需要行驶证,自己便请别人帮忙办了一本行驶证,没想被查到了。

随后,执法民警对驾驶人彭某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处以彭某持有的C1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3000元,并暂扣机动车的处罚。


温馨提示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在购买机动车时,一定要确保车辆相关牌证手续齐全,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不得购买证件不齐全、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未报废的机动车,不要只贪图便宜,或自认为都是在农村驾驶能避开交警检查,购买存在交通违法或安全隐患的车辆,这是对自身安全和家人不负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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