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声音 | 院士观点:直面疫情防控问题,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创新和治理能力提升
文/
陈晓红 中国工程院院士
徐选华 中南大学教授
周志方 中南大学副教授
应急管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是一项全员参与的重大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此次武汉市突发公共卫生疫情,暴露了城市应对重大疫情的脆弱性和应急管理功能的严重不足。
其次,疫情应急技术应用与实际需求脱节,政府治理模式滞后。目前危机治理技术应用还是简单化、碎片化的应用,数据、决策、指挥、应急、智能反应等环节间缺乏互动,难以为重大突发危机应急决策提供支撑,而且政府治理模式相对滞后,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使智慧理念落地、使智慧技术运转,在公共安全治理中缺少系统性、整体性的规划。
第三,疫情应急多元主体协调机制缺失,社会参与水平较低。我国政府部门相对独立,协同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壁垒现象严重,数据传递及共享效率低,存在着多头指挥、救援力量调用过度、各自为战等现象,造成重复建设、资源错配;社会公众对公共安全治理的主动参与不足,缺乏互动机制,制约智慧治理的自主性、创新性的发挥。
最后,疫情应急人员专业能力较弱,救援需求难以满足。我国缺乏专业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人才,部分应急管理人员难以承担指挥职责;复合型救援队伍非常欠缺,专业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匮乏,志愿者队伍流动性比较大、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专业应急救援经费不足,救援人员待遇较低,人才流失严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各方面工作。通过对这次疫情防控过程的深入反思,我们认为急需推动和实现我国突发危机下公共安全应急体系以及治理模式的创新,并有效构筑长效机制。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依托智慧城市建设,“目标明确、分层清晰、系统优化”地推进我国重大疫情下应急管理新模式。
01
完善重大疫情预警机制,提升应急治理能力
完善大数据驱动的重大疫情预警机制
第一,完善市域层面的重大疫情应急管理数据库建设,借助云采集、云存储、云计算等新兴技术支撑重大疫情的大数据运行,全方位描述重大疫情的性质、处置方法并进行及时动态更新;
第二,研发和部署重大疫情监测设备设施和后台配套软件,利用智慧城市大脑系统平台,对海量信息进行快速分析,驱动应急决策;
第三,创新应急响应机制,采用风险专业化识别、专家综合研判与评估技术、智能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技术、城市安全运行监测预测预警技术等,形成重大疫情监测与快速预警,次生衍生风险预测预警,共同创建面向新型智慧城市的交互式公共安全预报预警服务系统;
第四,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公共卫生、市场监管、物资储备等实时联动的市域综合治理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工作优势。
优化重大疫情应急资源区域协同配置能力体系
完善重大疫情网格化管理机制
第一,针对重大疫情呈现“人传人”等特点,构建“大联动+中循环+微治理”市域智慧治理新模式,划分市、县、乡、村四级城市管辖单元,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整合网点单元医院救治能力和物资调配能力,依托互联网打造综合社区应急联动救治平台;
第二,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效能,最大限度阻断新型冠状肺炎传播途径。建设专兼职结合的硬核宣教工作队伍,加强舆论引导,监测社区群众体温及行动路线,报送排查情况,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辖区纳入网格管理小组,厘清责任清单,夯实主体责任,实行包干责任制。
02
对接智慧城市信息化平台,完善疫情应急管理体系
加强智慧城市重大疫情信息化平台建设
完善重大疫情应急管理多层次预案体系
03加快疫情应急管理顶层设计,推进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加快以智慧城市为依托的应急管理顶层设计
加快推进重大疫情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第一,启动重大疫情综合立法研究,整合一般性法律规范中与应急管理有关的规定,纳入新应急管理法范畴,并建立应急管理立法储备库,加快运行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立法保障;
第二,尽快研究出台重大疫情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行业定额、标准规范、技术规程,推进各类应急管理计划具体化建设;
陈晓红院士,中国工程院重大咨询项目“面向新型智慧城市的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研究”负责人。
明日推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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