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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射木板到射猪眼,枪支标准是怎么玩坏的

杨卫华 一贯刑辩 2023-08-26


1.

2007年3月13日,《金陵晚报》:

“凌晨时分,一名警察潜入臭气熏天的宰猪场,就见他举起手中的枪,‘砰’一声枪响过后,大肥猪轰然倒下。他是谁?”

二师兄很想知道! 


   但为保护好人民警察,我们打死也不说。

   因为这涉及到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什么是枪?



2.

   什么是枪?

   这不是一道CCTV《智力快车》里的测试题。

   这是一道关系到千千万万热血青年身家性命的问题。

   很多热血青年因为不知道这道题的答案,已经蹲了号子,或者正在去蹲号子的路上了。

   还有的看了《战狼2》、《红海行动》,实在按耐不住“虽远必诛”的豪情,立马网购同款玩具过瘾,结果落了个“虽远必猪”的下场。



3.

   什么是枪?

   如果有人问你,你也许马上想到是这个:

  OR这个:

但其实呢,你想多了,忘了我们是有特色的国家。

它更可能是这个:


OR这个:

What?什么鬼?




4.

    我坦白:真没骗你。

    骗你,出门就让司法局吊我的照!

    为哈这还木骗你呢?

    这得从我们国家的枪支标准说起。

    话说,我们有一部法律,叫《枪支管理法》。这部法律的第四十六条给枪支下了个定义:“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眼尖的小盆友,看到问题木有啊?

    法律说“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东东才是枪,可啥叫“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呢? 

    这个法律木讲!



5.

   讲这个的是公安部红头文件。

   2001年,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公通字[2001]68号)。它把枪支分为三类:

这里涉及到一个专门术语:比动能(specifickinetic energy)。比动能是指弹丸所具有的动能与其最大横截面积之比值。公式为:

 怎么来判断枪口比动能数据呢?该文件第3条规定:“对于不能发射制式(含军用、民用)枪支子弹的非制式枪支,按下列标准鉴定:将枪口置于距厚度为25.4mm的干燥松木板1米处射击,当弹头穿透该松木板时,即可认为足以致人死亡;弹头或弹片卡在松木板上的,即可认为足以致人伤害。具有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为枪支。”根据射击干燥松木板法,经过实验测定,具有致伤力的临界点就是16 J/cm²。

客观讲,这个认定标准还是比较符合公众常识的,一般人体部位大概也就一块干松木板的强度,毕竟广大人民群众中没几个真练过金钟罩铁布衫的。



6.

    到这里为止,枪跟二师兄毛关系都木有。他们的关系是从下面开始的:

    2008年,没错,就是开奥运会的那年,就在开奥运会的前几个月,公安部实施了一个新的公安行业标准:《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GA/T 718—2007):

       这个行业标准文件继承了公通字[2001]68号文件的枪支分类法,但其第3条将非制式枪支的认定标准界定为枪口比动能≥1.8 J/cm²,仅相当于原有标准的1/9 。

    1.8 J/cm²到底有多大威力?我搜了下百度:


   看到麼?竟然说比射精的动能都低,怪不得天下男人没一个好货!



7.

   这个公安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是南京警界精英季峻先生。他的一篇专业论文《钢珠气枪及其发射弹丸的检验和鉴定》(《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介绍了1.8 J/cm²的来源。他在论文中写道:“犯罪分子大都凶残、歇斯底里的特点,他们往往手持枪械,直抵要害(如心脏、颞骨、眼睛等),近距离和贴近距离射击。因此,衡量杀伤力时要把眼睛作为基本条件。”

   于是,季警官设计了一个完美的实验:在室内无风的屠宰场,用11头重200斤左右的健康长白猪做试验,用直径0.6厘米、重0.9克的钢珠弹,距离10到20厘米射击猪的眼睛,随后又突然把射距改成1米再射;如此反复,最终得出结论,1米内阈值钢珠气枪致伤下限值可定为1.8 J/cm²。

  为了做好这个实验,季警官当年可是吃了不少苦头。据当年的《金陵晚报》报道:


    这些个事就不要告诉二师兄了,以防老猪拿着气枪来寻仇。我就是有点好奇,11头大肥猪后来怎么处理了,那可是2200斤猪肉啊!



8.

    事实上,这个数据可能在实验前就已经有了。因为据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教授吕晓森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回忆:2006年7月,公安部组织多地公安技术专家在南京共同研究持枪杀人问题,有的同志提出要把枪支认定标准定在1.8焦耳/平方厘米。这一提议得到北京、天津、上海等很多大城市的支持,于是定了下来。

   季警官在论文中、吕教授在接受采访中都强调采用这个标准的目的是“最大限度保护人民不受伤害”。


    你看,他们这样做也都是为人民服务。在人民利益面前,二师兄的个猪恩怨又算得了神马呢?

    只是,近年来,“假枪真罪”的案件爆表,警官们的崇高目的可能有点落空了。这个低到脑洞都不知咋开的枪支标准不但没有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反而正在大量伤害人民。

   为救民于倒悬,“两高”最新公布实施了《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法释〔2018〕8号)。 那些死于季警官枪下的大肥猪们也总算等到了拨乱反正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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