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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姆斯基:关心语言,更是关心人类的命运

摘编 应用语言学研习 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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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乔姆斯基,我们都不陌生。他是美国知名语言学家、公共知识分子,被公认为是“目前还健在的最重要的知识分子”。直到近期,94岁的乔姆斯基依旧活跃于公共领域,持续发声,与公众对话。


新书《我们是谁》浓缩了乔姆斯基过去五十年来的跨领域研究进展与思想变化,涵盖包括语言学理论、认知科学、科学哲学、科学史、伦理和政治哲学等领域。他在书中主要探讨四个问题:语言是什么?人类的理解有哪些局限?我们应该争取的共同福祉是什么?大自然的奥秘究竟是怎样的?


与以往相似,乔姆斯基并不急于给出答案,而是深入探索这些基本问题的不同肌理,批判性地回顾了科学史与哲学史上有关语言的新发现是如何挑战并颠覆我们对于自身与社会的概念认知,并借此阐述了他关于语言的起源、语言与思维的密切关系及其生物学基础的最新思考。最后,他将目光转向社会与政治领域,为“自由主义社会主义”(libetarian socialism)立场展开哲学的探索与辩护,重申他对于“世界应该怎样”的理解。


“语言能力不仅是人类思维的工具,而且也很可能是我们思想的重要来源。”乔姆斯基曾在与C.J.波利赫罗纽(C.J.Polychroniou)的访谈中这样说道。也是在此意义上,关心语言,正是为了探究有关人类最为古老而基本的问题——我们是谁(what kind of creatures are we)


下文经出版社授权摘编自《我们是谁:乔姆斯基论语言及其他》“我们能理解什么?”一章。篇幅所限,较原文有较大幅度删减,小标题为摘编者所拟。






原文作者 | [美]诺姆·乔姆斯基

摘编 | 青青子


《我们是谁:乔姆斯基论语言及其他》,[美]诺姆·乔姆斯基著,余东译/郭威校,我思 |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年3月。

 



问题与奥秘:
先天结构决定了认知能力及限度



欧文·弗拉纳根新造了一个名为“新神秘主义”的概念,将它定义为“一种直刺科学主义心脏的后现代主义立场”。该概念主张“我们永远不可能完全诠释意识”。该术语现在使用的范围已经宽泛很多,涉及人类智力可及的诠释范围和属性等诸多问题。我将赋予这个术语更广泛的意义。在我看来,这个术语的意义应该更丰富。


我被认为是引发这种奇特后现代异端邪说的罪魁之一,不过我宁可将它换个名称:公理。四十年前,我在提出问题与奥秘之间的区别时就有如此的想法。前者在我们的认知能力范围之内,后者则不然。借用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对溯因推理一词的论述来说,人类大脑是一个生物系统,为其提供一套有限的“可接受假设”。这些假设是人类科学探究的基础,据此推理,这也是普通意义上的认知能力的基础。从简单的逻辑角度来说,该系统必须排除其他假设和观点,因为我们根本无从理解它们,或者因为层次太高,事实上超出了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结构迥异的大脑也许能理解,但皮尔士可能不会这么认为。普遍生成语法对语言起着类似的作用,其基本观察对所有生物能力的考量也适用。



《推理及万物逻辑》,[美] 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著,张留华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年9月。

皮尔士的溯因推理有时被誉为能获取最佳解释的推理,这一概念虽然还不够成熟,其意义却远远超越了概念本身。至关重要的是,皮尔士坚持“可接受假设”是有局限的,而且局限性很大,这是为“想象正确的理论”而设立的一个先决条件。他在此关注的主要是科学知识的增长,但这一点也适合常识性理解的习得,特别是适合语言的习得。

即便是对我们有能力建构的那些问题来说,这应该也是适当的;先天结构决定了我们能提出丰富多样、可以表述的问题,同时也有无法提出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对于某些不同物种的大脑却可能是可以提出的。我还引用了休谟的一些类似观点。他认识到,与“野兽”一样,“人类的大部分知识”有赖于“源于大自然初始之手”的“一系列自然本能”——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遗传基因的馈赠。因此可以看出,以上几个结论都是相似的。

在我看来,这些都像是不言而喻的公理。那么,如果我们是生物有机体而不是天使,我们的认知机能与平常所说的“身体能力”就应该是相似的,所以也应该完全像研究身体其他系统一样研究认知机能。

让我们以消化系统为例。脊椎动物具有“第二大脑”,即“肠道大脑”,这一肠道神经系统是一个“神经整合和加工的独立场所”。肠道大脑的进化一直是与脑部大脑同步的。它已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的现代数据处理中心,使我们得以无需动脑筋就能完成一些极为重要但不太愉悦的任务”。如果幸运,可以在“意识不到的情况下,高效率地完成”任务。肠道也有可能患上“自己的神经官能症”。现在有研究报告说,肠道也容易患上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氏症以及自闭症等大脑疾病。它有自己的感官传感器和监管装置,用来接受与其有互动的器官所施加的各项具体任务,排斥来自其他器官的任务。



纪录片《天地玄黄》剧照。

毫无疑问,“大自然的初始之手”决定了肠道大脑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也就是说,肠道大脑有其能解决的“问题”,也有超越其能力之外的“奥秘”。范围与局限是互为关联的:提供范围的结构特质同时也设置了限制,对此同样不存在争议。就肠道大脑而言,没有人讨论过有点模糊的“天赋假说”,因为除了对什么是遗传成分存在各种不同看法之外,这个研究领域不存在这样的假说。该假说用于语言问题上时,却往往受到指责,也从来没有人为之辩护。这么多年来,对肠道大脑的基因构成,如同对其他领域的基因构成一样,人们仍不是完全了解,但对此也没有怨言。肠道大脑的研究是基于内在的,消化系统的运作关键在于与它相关的外部物质,在于生物体的其他地方或身体之外,但没有哲学批评以这一事实为基础。人们研究的是内部系统的性质及其与外部的相互作用,在此并未涉及哲学上的困惑。

与肠道大脑问题类似的一些想法对第一大脑及其能力,特别是人类语言的研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在我看来,这一例证反映了一种奇怪的倾向,即将人类有机体的心理方面与所谓身体方面区别对待。这是一种方法论上的二元主义,其危害远甚于笛卡尔形而上学的二元论,后者是值得尊敬的科学假说。牛顿理论说明,笛卡尔的实体之一——身体,并不存在,这至少在笛卡尔式的意义上消解了心—身问题,由此摒弃了现代科学早期的机械论哲学,并证明笛卡尔形而上学的二元论是错误的。这使“身体的”和“物理的”究竟应该指什么,成了一个开放性的问题。相比之下,方法论上的二元主义似乎没有任何值得推崇之处。如果我们摒弃它,就很难看出为什么第一大脑的研究,特别是大脑认知研究,应该与肠道大脑或身体任何部位的研究有根本的不同。如果可以这么说,那么与普遍的看法相反,神秘主义以及内在主义仅仅只是多种形式的公理而已。


用“大自然”来取代“上帝”的做法,为科学探寻开辟了一条路




由于各种不同的原因,许多精英人物都为接受了神秘主义的公理有所内疚。我认为伯特兰·罗素也是其中之一。九十年前,他采纳了休谟“最高等的(确定性),是我自己的感知”这一观点,所以我们可以把心智的各种结构看作为理解感知而付出的努力。无论这是常识理解的反思结构,还是科学上更周密更严谨的努力,都为我们揭示了知觉“所被给予”的是一个来自外部数据和思维结构的构件。这些话题C.I.刘易斯在罗素之后不久又作了有趣的讨论。



《人类理智研究》,[英]大卫·休谟著,吕大吉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8月。

正如休谟所说,我们必须坚持“牛顿哲学”,要“在一定程度上持怀疑态度,对于超越人的能力极限的领域,坦然承认自己的无知”。对休谟来说,牛顿哲学实际上涵盖了事物表象以外的一切。我们必须“避免涉及表象真实本质和操作的长篇大论”。想象是“灵魂的一种神奇能力……是人类竭尽理解的全力也无法解释的”。正是想象使我们相信,我们在感受外在连续的事物,包括心智或自我。这与约翰逊博士、G.E.摩尔以及其他令人尊敬的人物的看法相反,在我看来,休谟的推理似乎是值得尊重的。

当时的人们对此是非常理解的。洛克写道,一方面我们“对渴望了解的物质及其影响十分无奈地依然懵懂无知”,也没有掌握(能提供真实解释的)关于身体的科学,另一方面他在读过“智者牛顿先生无与伦比的著作后深信,在这个问题上,若设想用我偏狭的观念来限制上帝之力,简直太大胆”。尽管物质之间的万有引力“对我来说不可思议”,但是,正如牛顿指出的,我们必须承认,上帝的力量足以“赋予身体以操控的能力以及操控的方式,这种能力和方式超乎我们对观念的理解,也超越我们基于对物质的了解所作的诠释”。感谢牛顿的研究,我们知道,“上帝已经这样做了”。



纪录片《地球之盐》剧照。

如果承认神秘主义的公理,那么就不能以我是否理解来作为判断事物是否存在的标准。排除神学的考虑后,我们可以换个方式来表述洛克的思想,那就是:他认为大自然有些特质对人类而言是无解之谜。牛顿对此并不反对。他不断寻求以某种方式来避免得出物体可以超距相互作用这一“荒谬”结论。他推测,无处不在的上帝有可能是导致万有引力相互作用的“非物质媒介”。但是如果没有实验证明,他就拒绝“虚假推测”,所以他只能走到这一步。牛顿最杰出的批评家莱布尼茨认为,无接触的相互作用是“不可思议的”,牛顿认可这一看法,但不认可莱布尼茨所说的这是一种“不合理的神秘特质”。牛顿认为他的原则不是神秘的,“只有它们的根源才是神秘的”。他希望这些根源能用物理术语来诠释,意思是指机械论哲学或类似的术语。由于没有做到这一点,牛顿主张,要是能从现象中归纳出一般原则来,还“能为我们揭示所有有形事物的行为特质是如何遵从那些明显原则的,那将是哲学跨出的一大步,尽管这些原则的根源还未被发掘”。

安德鲁·贾尼亚克深入研究了作为哲学家的牛顿。他认为,牛顿不承认没有接触就没有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是有其独特缘由的。他提出,牛顿认为他的思维不是通过反思经验,或通过物理科学的发展而能有所调整,他对“上帝在物质世界的位置的理解,使他的思维形成一个形而上学框架,该框架正与他的思维模式相符”。再者,“如果超距作用中有可能存在神性,即神可以在超距状态施加某种作用,那么上帝的全能性则不需要像牛顿以往所解释的那样去按照神性的全能性去解释了”。



Newton, Andrew Janiak, Wiley-Blackwell, 2015.

后来的牛顿学说信奉者们拒绝了形而上学,从而接受了理论结构内的超距行为。关于世界的那些结论中涉及的不可思议性问题不再予以考虑,尽管它们一直困扰着牛顿本人及其同时代的精英们。

因此,科学探究的目标存在隐性的限制:从现代科学早期真正理解的标准是可理解性,到关于世界的理论是否具有可理解性这一范围狭小很多的目标。在我看来,这应该是人类思想和探索史上极为重要的一步,远比人们普遍意识到的更重要,它在广义上直接影响到神秘主义的范围。

洛克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正如上帝赋予了物质万有引力这种不可思议的特性一样,他也有可能给物质“补充”了思维的能力。用“大自然”来取代“上帝”的做法为科学探究带来了话题,也为科学探寻开辟了一条路,而人们在这条路上不断向前,最后得出一个结论 :思维是有组织的物质的某些形态所具备的一种特性。


语言是变化的,
但不是进化的




20世纪的最后十年被称作“大脑的十年”。神经科学家弗农·芒卡斯尔为一部论文集写了序言,评论了文集的研究成果,将文集的主导主题表述为新生物学论题,即“精神上的事物,也就是心智上的事物,是大脑的自然属性,(虽然)这些属性是由……我们尚不明白的……原则导致的”——这再一次重申了18世纪的观点,而且所用的语言也几乎一样。

但是,“我们尚不明白”这一短语应该引起注意。我们不妨想想伯特兰·罗素1927年的评论。他说,化学定律“目前还不能归结为物理定律”。科学精英们根据这一事实,认为化学不过是一种可以预测试验结果的计算模式,并不是真正的科学。罗素的观察虽然正确,但是人们很快就发现,他还是太保守了。按照当时对物理的理解,化学定律其实是不能归结为物理定律的,只是量子理论的革命使物理学发生了急剧变化,物理过程与实际上没有变化的化学过程还是合一了。



《哲学问题》,[英]波特兰·罗素著,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4月。

这里大有神经科学和心灵哲学可以借鉴之处。当代神经科学很难说有一个世纪前的物理学那么完善。其实在我看来,关于其基本假设还是有令人信服的批评的。一般都认为,心智研究是抽象层面的神经科学,如果我们说的是今天的神经科学,那么,这一说法最终很可能与九十年前关于化学的类似说法一样,也具有误导性。

到了现代社会,又有人以种种不同方式将思维与意识等同,例如在奎因的论文中,遵循规则要么归结为“符合”,就像行星符合开普勒定律,要么通过有意识的思维还原至“引导”。或者像塞尔的“连接原则”一样,主张心智的操作一定能以某种方式为有意识的经验所把握。这是很难表述得清晰合理的观点。这些看法,无论是视为试验性的说法,还是作为术语规定,都排除了大部分已发现的语言或感知中的规则遵循。

我们有理由相信,能触及意识的,甚至只是有可能触及意识的,可能不过是一些零散的不可理解的精神过程的反射,这些过程与有时确实触及意识的零散碎片之间产生密切的相互作用。当今就人类如何做决定这一论题进行的著名的利贝特试验,在这方面就提供了很多明显的证据。虽然在我看来,把这一系列试验当作意识自由的证据是错误的。很多问题依然存在,其中包括个人职责的驱使,当然,这是在不考虑意识和思考对做决定的影响的情况下。还有认识能力层面上有可能受到的限制也是问题所在。



利贝特实验图示。

如果触及意识的那些精神过程的碎片,与那些无法触及意识的碎片确实有密切的相互作用,这一点至少在语言运用中是比较明了的,那么将重点局限于自觉意识或者意识的可及性上,就很可能会严重阻碍心智科学的发展。这些都是很有意义的话题,但是在此我们无暇深究。

所以还是回到广义的神秘主义,而不局限于意识问题。正如我认为的,应该将神秘意识视为公理。我们可以考虑各种各样的奥秘。有些具有深远的意义,包括上文提过的:那些对人类也许是永恒的奥秘。但是在回到这些问题之前,有些范围狭窄些的案例还值得考虑:这些案例可能在我们的认知能力之内,原则上有可能存在相关实证性证据,虽然我们无法获得这些证据。还有些案例,有试验或许能回答我们提出的好问题,但出于伦理的考虑却无法进行。

所以,借助以猫和猴子为对象的侵入式实验,我们掌握了大量关于人类视觉神经的知识,但了解语言却不能采取同样的方式。动物世界没有任何已知的与研究语言相关的同源事物,而以人为对象的类似实验是被禁止的,虽然其中有些障碍随着新技术的出现,今后也许能被排除。



纪录片《制造共识:乔姆斯基与媒体》剧照。

认知的演变也许就是一例,特别是所谓的“语言演变”,即语言能力的演变,语言的机能。语言是变化的,但不是进化的。进化生物学家理查德·列万廷多年前就反复主张,关于这些事情我们实际上什么也不了解。他的结论是:“如果有可能知道认知(无论是指什么)是如何产生、传播以及变化的,那会很有趣。可惜我们无法了解,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对此我们没有相关证据。他这些结论发表于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的《认知科学的邀请》,编辑们和我一样认为他的结论颇有说服力,尽管他的分析大多未受重视,也没妨碍被他视为“讲故事类”的文献持续出现,特别是在语言领域。

典型的讲故事模式甚至都不昭示表现型的基本性质。对任何严肃的进化论研究而言,这都是一个先决条件。典型的故事讲述也构建关于交际的故事(一个也许更有吸引力的不同话题),因为进化论概念,即便不说其他问题,至少是有点令人心存疑窦的,但是毕竟符合传统。最近有篇技术论文点评了自从列万廷提出指责以来又有哪些新成果,并在文中再次肯定这些成果,我觉得这篇论文很有道理,而我也是作者之一。


本文内容经出版方授权节选自《我们是谁》一书,摘编有删节,标题为摘编者所起。原文作者 :[美]诺姆·乔姆斯基;摘编:青青子;编辑:张婷;导语校对:卢茜。欢迎转发至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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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语法学的科学性质及哲学基础

原创 生成语法理论 语言学与语言学学习 


我们通常将1957年诺姆·乔姆斯基发表革命性著作《句法结构》(Syntactic Structures)之时看成转换—生成语法学的诞生之时。将近七十年时间,转换—生成语法不仅闻名整个语言学界,而且对其他学科领域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当然,也伴随着很多不理解和批评。我们希望以这本书为跳板,将它作为我们了解和学习生成语法学的开始,从而对这个蔚为大观的领域展开探索。当然,首先要明确的就是,生成语法是什么、不是什么。

 

一、生成语法学的科学性质

 

当前语言学家定义的“语言学”,已经和一般人心目中的“语言学”差距越来越大,甚至不同流派的语言学家定义的“语言学”之间也有不小的差距。总的来说,我们认为“语言学”是科学,它描写一些事实,并提出科学假设或理论来解释这些事实。语言学要研究的是世界上还没有人能解答的问题,或至少是研究者认为还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这是一种学术活动,而不是很多人认为的语言学习本身。

 

我国高等教育中开设“语言学概论”“普通语言学”等课程,讨论的大多是语言哲学(philosophy of language)或语言学哲学(philosophy of linguistics),主要是原则性的大问题。生成语法学的一般作品则主要讨论技术性的细节问题,这是一种具体的语言科学研究,它和语言哲学或语言学哲学又有所不同。一个总的观点是,生成语法学是科学研究,而不是哲学研究。

 

另外,乔姆斯基把语言学看作一种经验科学,它和物理学一样需要使用数学方法进行研究。但语言学本身不是数学,语言学采用了一种特殊的心理实验法来研究语言问题(内省法)。多数生成语法学家认为语言学是经验科学。

 

以上都很自然地表明,生成语法学属于自然科学。我们都认为语言有交际的功能,但除此之外也有形式方面的要求。传统语言学和一些语言学派既研究形式又研究功能或只研究功能不研究形式,这当然可以;生成语法学只研究形式而不研究功能,自然也是说得通的。这样,语言学的研究对象可以很自然地与其他一些领域或系统相区分,这是自然科学研究的一个特征。换言之,生成语法学家研究语法结构形式,不涉及语句反映的内容、交际功能、说话时的环境等。

 

乔姆斯基还进一步认为生成语法学研究语法知识,而语法知识可以看作人的心理状态,人的心理状态以大脑物质为基础,语言学属于心理学,而心理学属于生物学。生成语法学是对人类大脑机能的一种研究,是在抽象的高度对大脑物质进行的一种研究。因此,生成语法学属于经验科学中的自然科学。

 

二、生成语法学的哲学基础

 

生成语法学不是从石头缝里一下子蹦出来的,它的形成和发展都有一定的历史背景,除了五十年代以前的语言学研究外,更重要的是二十世纪中期西方哲学和自然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生成语法之前,以布龙菲尔德为代表的结构主义语言学事实上已经战胜了传统语法学,他们建立了一门真正的科学,一门主张研究形式的科学。但即使如此,乔姆斯基在研究过程中也逐渐对结构主义的方法产生了怀疑,最终决定改弦更张,与结构主义彻底决裂。

 

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研究语言主要坚持归纳法和分类法,他们建立了一套发现程序(discovery procedure),坚持认为对语言的研究必须严格地按照语音—音位—语素—句子的顺序从低层到高层进行描写,层次和顺序都是严格的。

 

在这些方法论上,乔姆斯基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他的意见。第一,归纳法不可能完整地描写语言。这由语言本身的特点所决定,语言注定是不可能被完整地描写的,甚至研究者也无法确定自己描写的材料中还有没有重要的遗漏。与之相对应的,生成语法学的规则系统是通过演绎法建立起来的。第二,发现程序总是由下往上的单项过程,这和一般科学研究的原则背道而驰,这也导致了结构主义语言学的语法理论十分繁琐,有些重复的内容在不同的层次都进行了说明。第三,结构主义所谓的科学研究本质上只有列举语言事实和分类,这不是一般科学研究的根本目的,后者主要是找到“为什么”的问题,即提出理论假设,揭示现象背后的过程和机制。

 

认识论方面,乔姆斯基也对结构主义的哲学基础提出了质疑。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哲学基础是逻辑经验主义(logical empiricism)或逻辑实证主义(logical positivism),其心理学基础是行为主义(behaviorism),最有名的就是布龙菲尔德用公式记录的言语全过程:

 

1 r …… R

 

在这样的哲学和心理学基础指导下,结构主义语言学承认语言学只能研究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可以观察到的物理现象,不能研究没有物理状态的心理智能。

 

五十年代中期,理性主义(rationalism)和心智主义(mentalism)逐渐占据上风,学术界开始探索解释人类和动物行为的抽象认知模式,生成语法学对结构主义语言学的批判正是这一学术思潮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至于理性主义具体是什么,这是一个抽象的哲学问题,不是我们要讨论的重点。我们要了解的是,生成语法学派在这些哲学观念的指导下提出了系统、完整的理论,主要有:(1)语言反映了心理;(2)语言能力中包含天赋成分。

 

乔姆斯基的“心智”(mind,即上面所说的“心理”),不同于布龙菲尔德批判的“心智主义”,与神学无关,与个人的意志、精神等也没有关系。他的这一概念也不同于笛卡尔理性主义的心智观。乔姆斯基认为物质和心理不是互相独立的,这不同于笛卡尔著名的二元论。而且乔姆斯基认为心理依赖物质,它“最终是大脑中的表现”,这本质上还是一种唯物主义的理论。很多人误解乔姆斯基的哲学观念,批评他是二元论者,实际上是没有看到这一点。

 

也有人误解了乔姆斯基“天赋”的概念。乔姆斯基认为人的语言知识中有天生的成分,但不是所有语言知识都是天生的,语言知识中有一部分是后天从经验中获得的。有人认为深层结构是天生的,这极为荒谬,因为深层结构中至少包含词,词自然不可能是天赋的。如果硬要说这一点,那岂不是婴儿生来就知道了每一种语言中的词,这就贻笑大方了。

 

三、生物语言学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乔姆斯基又从新的高度对语言学学科的定位进行了思考,在此基础上将他的语言学研究推向另一个阶段。简单来说,乔姆斯基强调他研究的语言学是心理学,最终是研究大脑的生物学,进而提出语言学应该纳入生物语言学(biolinguistics)。下面简单地看几个方面。

 

内在主义方面。乔姆斯基强调区分“内在性语言”和“外表化语言”的概念,前者现在一般简称“I语言”(internalized languageI-language),后者则被称为“E语言”(externalized languageE-language)。他明确主张自己研究的是“I语言”,也就是个人头脑中掌握的语言知识或语言能力。乔姆斯基认为语言可以看作人脑的一个特殊器官——语言机能(faculty of languageFL),这是人特有的。语言运算系统就是I语言,I语言加上特定语言的词汇系统就使人们能够说这门语言。举例来说,小张头脑中有I语言,再加上汉语词汇,他就能理解任何汉语句子,后者的集合就是E语言。乔姆斯基革命性地提出,语法是第一性的,语言是第二性的;I语言比E语言更具有物质性、更为基本。这是一种内在主义的观念。

 

自然主义方面。乔姆斯基把语言机能看作自然世界的一部分,他提出用自然科学使用的方法来研究作为心智的一个系统的语言,这是方法论上的自然主义(methodological naturalism)。乔姆斯基做的生物语言学研究工作不是像正统生物学家一样在显微镜下做实验,而是建立语法运算的模型,他在模拟大脑语言机制方面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研究,并提出了许多理论假设。

 

完美性方面。乔姆斯基近年来的著作反复坚持语言是完美的,屡有“自然选择的进化过程中接近完美无缺的产品”之类的说法。这充分说明,乔姆斯基不满足于方法论上的完美,进而开始宣扬本体论上的完美。

 

以上是生成语法学的科学性质和哲学基础。在我们正式开始对生成语法学的内容进行学习之前,了解这些内容是必要的。有些问题可能很难在现在得到理解,但是随着对生成语法学具体理论的认识不断深入,我们可以更好地回过头来理解这些哲学基础问题。


生成语法学的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原创 生成语法理论 语言学与语言学学习 

 

一、研究的对象

 

语言学研究的对象是语言,这是任何一个学派的共识。不同的是,不同流派的语言学家通常会对研究语言的哪一方面产生分歧。下面我们谈的是生成语法学下语言、语法和普遍语法的一些特征。

 

语言具有无限性。生成语法学中语言概念的基础是集合论,而语言集合中的元素是句子。句子是无限的,每种语言都必然包含无穷多的句子。不仅如此,句子结构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不断扩展延伸。如:

 

1I believe that John came yesterday.

2I believe that you know that John came yesterday.

3I believe that you know that he thinks that John came yesterday.

 

这种无穷重复的句法手段就是递归性(recursiveness)手段。以上都充分说明,自然语言是一个无限集。在这一结论下,我们不难发现,学习语言不可能是一句句学会的,因为句子的数量是无限的;研究语言也不可能先把语料收集全再研究,因为我们根本收集不全。另外,既然句子是无穷的,那么定义和描写一种语言时就不能只考虑已经说出来的或写下来的句子,还要考虑那些没有说过、没有写过的但是可能的句子。

 

语言具有离散性(discreteness)。尽管我们听到的语流大多是连续的,但是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句子是可以分割的,它是由一个个不连续的成分组合成的,而且同一个成分可以反复出现。关于这一点,Chomsky曾提出过著名的论断:语言是用有限的字母表构成的长度有限的句子的集合。

 

语言具有结构层次性。句子由可分割的单位构成,这些单位之间有两种关系。线性(linearity)关系和结构层次(hierarchy)关系。我们在之前已经看到,句子中的成分并不严格地按照线性关系表义,语言的结构层次关系是其非常重要的特性之一。生成语法学家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的大单位称为结构体(construction),把组成结构体的小单位称为结构成分(constituent),后者还可以分出名词词组(noun phrase)、动词词组(verb phrase)、限定词(determiner)、副词(adverb)等,包括句子(sentence)在内,这些概念被统称为语类(category)。语类结构很好地体现了语言的层次性。

 

我们指出,无限性、离散性和结构层次性是自然语言的重要特点,这些特点使自然语言有别于其他交际系统。

 

生成语法学研究语言,还要研究语法,但这里的语法和传统语言学中的语法略有不同。我们设想有一种机械装置可以识别句子,这样的用于产生句子的装置的规则就是生成语法(generative grammar)。凡是通过这一语法装置生成的句子都是合乎语法的句子(grammaticalsentence),凡不能用这一语法装置生成的句子都是不合乎语法的句子(ungrammatical sentence)。每个人头脑中都有一部他本族语的生成语法,每个人头脑中都有I语言,只要他会说话,能听懂别人的话,能够凭借直接分辨正确句子和不正确句子的区别,能够分辨出句子的内在构成单位,那这就说明他具有内在的语法知识(tacit knowledge)。

 

语法学家的任务,就是把人们头脑中内在的语感,或者说内在的语法知识,提供过某种方式表达出来,构拟出生成语法学。对此,生成语法学家选择建立明确的(explicit)、形式的(formal)模型来表达这种内在的语法知识。

 

以上说的是语法的内涵。事实上,广义的语法还应包括其他部分,只要是让人们读起来不舒服的句子,都应认为是不合乎语法的。生成语法学认为,人脑中的内在语法知识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句法部分、音系部分、语义部分。这三个部分组合成完整的语法系统(system),每个部分都是一个子系统(subsystem)。生成语法学的三个分支,句法学、音系学、语义学,既有联系又有分工,合起来成为了一个整体,分开来又各司其职。

 

以上充分说明,每个人头脑中都掌握了I语言,在必要的时候,他有能力创造出E语言中的任何句子。因此,I语言就是E语言的基础,语言学研究的重点应该是I语言,也就是语法。

 

在研究语法的过程中,生成语法学家发现有一些规则只适用于个别语言,有一些规则则具有普遍性(universal)或共性。如:

 

4The boy will visit the girl.

5Will the boy visit the girl?

 

我们考察这两个句子的语类,发现其语类顺序发生了变化。即:

 

6NPIVNP

7INPVNP

 

显然,这里NPI互换了位置。在这个问题上,似乎所有语言都不约而同地规定:凡要变动语序就必须考虑句子的结构,要把语类作为单位移动,没有任何一种语言是以词为单位进行移动的,这就是以结构为本的原则(Structure-Dependent Principle),这就是一种语言共性。

 

经过多年的研究,生成语法学派总结出了一套比较具体的有关语言共性的理论。他们认为,人的语法知识包括两部分,一是全人类语言共有的,即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UG),一是各民族语言特有的,即个别语法(particular grammarPG)。前者是人类通过生物进化和遗传先天获得的,后者是人出生以后在一定的环境下通过学习掌握的。人出生时大脑构造就决定了人具有一定的语言能力,这部分能力是每个人都具有的,而且人人都一样,这就是普遍语法。

 

需要注意的是,普遍语法不是语法大全,更不是通用语法或万能语法,也不是什么实用语法,它没有办法代替具体的个别语法,也根本不包括具体的词形变化、句法分析等。普遍语法的作用是用更为概括的原则(principle)来确定语法的范围。普遍语法原则排除不合格的语法,从这个角度看,可以说普遍语法就是语法的语法。

 

要使得普遍语法的内容丰富且恰当,就必须符合两条标准,一是所假设的普遍原则必须符合事实,适用于一切语言,二是所假设的普遍原则必须具体、明确,这两个方向也正是当前生成语法学家们正在努力的方向。

 

Chomsky曾提到当代语言学研究经历的两次转折。第一次发生在二十世纪中期生成语法初展宏图的时代,由重点研究物质化了的句子转向研究大脑中内在的语法,由研究E语言转向研究I语言。第二次转折从八十年代开始,由重点研究个别语法的规则转向研究普遍语法的原则。普遍语法成为生成语法学研究的重点对象。

 

二、研究的范围

 

生成语法学家认为语言不仅包括已知的句子,而且包括一切可能的句子;语法不仅指已知语言的语法,而且指一切可能存在的语法。为此,Chomsky区别了两个概念:语言能力(competence)和语言运用/使用(performance)。人头脑中内在的语法知识是语言能力,说话、写文章等使用语言的具体行为是语言运用。每个人都有语言能力,但并不是每次运用语言都不会出错。生成语法学将句子在语言运用上的性质称为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将句子在语言能力上的性质称为合乎语法性(grammaticality)。结构主义语言学研究语言运用,而生成语法学只研究语言能力。

 

但是,每个人的语感都是不一样的。为了研究这一问题,我们必须设想每种语言都是统一的,没有地方方言、社会方言和个人方言的差异,设想一个精通语言的理想的人,并以他的语感为标准。生成语法研究理想的说话者—听话者的语感,并不研究所有具体的说话者—听话者的语感,更进一步说,语法学研究的是说话者—听话者的语法能力(grammatical competence),而不是语用能力或其他。

 

三、研究的目标

 

观察充分性。语法最低的目标就是正确地观察语言现象,例如正确地指出哪些序列是合格的,哪些序列是不合格的。语法如果能对原始材料做正确的观察,那么就达到了观察充分性(observational adequacy)的目标,这是语法最起码的目标。

 

描写充分性。生成语法学研究的对象是说话者—听话者的语言知识,就应当正确地描写语感,并概括出规律,这是一种描写意义上的规律,本质上来源于概括和归类。如果语法能正确地反映出语感,那么就达到了描写充分性(descriptive adequacy)的目标。

 

解释充分性。科学研究中比描写更高的目标就是解释,现代科学都把解释作为研究目标。如果语言学理论要以解释充分性(explanatory adequacy)为目标,那么就要和语言获得机制打交道,研究和试图说明语言获得机制的功效。

 

另外,任何科学知识都能够验证,语言科学也不应例外。验证语言学结论的正确性有两个方法,一是推导,也就是将要证明的规则看作定理,并设法从公设或其他定理中推导出来,推导过程中的每条规则都要符合实际情况,也就是符合人们头脑中的语感。

 

语法学还有另一种方法,这是一种特殊的心理实验法——内省法(introspection)。也就是取一些有关的句子,要求任何人——语言学家本人或者没有受过语言学训练的人都可以——凭他们对本族语的语感来判断这些句子是否合乎语法。

 

Chomsky认为,目前语言学之所以被看作一门独立的学科,主要是因为它用一套独特的内省心理实验法。将来生理学、神经科学发展到更高的程度时,也应该采用其他实验方法来测试人脑的语言知识。到那个时候,也许语言学就不必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存在了。




原文标题:


Production of Supra-regular Spatial Sequences by Macaque Monkeys


中国科学院神经科学研究所、脑科学与智能技术卓越创新中心、灵长类神经生物学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发表了题为“Production of Supra-regular Spatial Sequences by Macaque Monkeys”的文章,通过训练猕猴执行延时序列生成任务(delayed-sequence reproduction task),首次证明了猕猴也具有处理包含中央对称嵌套结构序列的能力;通过与学龄前儿童执行相同任务时的行为学表现对比,发现人与猕猴在加工处理该类型序列时的异同之处。该研究填补了语言进化和起源领域内的空白,并对“嵌套结构为人类所独有”这一领域内的主流假说提出挑战。


这一研究成果公布在2018年6月18日Current Biology杂志上,由中国科学院神经科学研究所王立平研究组完成。


长久以来,学术界认为,人类可以具有序列学习、工具使用、音乐和数学知识理解等行为,正是由于人类具备理解并生成具有嵌套结构的序列的能力。人类之外的动物则缺乏该种能力,这可能是人类所独有的高级认知功能。尽管最近一些研究者的结果暗示了鸣禽和狒狒能够编码中央对称嵌套结构,但是这些结果尚存在较大争议:一方面,这些研究没有引入足够充分的抽象泛化刺激来证明动物的规则泛化能力;另一方面,这些行为学结果也能用转换概率和配对关系等简单的非递归编码方式来解释。


王立平研究员2015年发表在《Current Biology》上的研究论文表明,从功能磁成像(fMRI)的结果上看,未经训练的非人灵长类动物大脑也能编码抽象的数字概念及代数规则,但是人和动物的大脑对于这种抽象规则的编码方式不同,并推测人类大脑的语言相关脑区拥有一种更高级的能力,能够将抽象的序列信息组合成统一格式的语言表达方式,而猕猴或许只能分别理解序列中的数字与属性。


为了进一步检测动物对嵌套结构的理解能力,团队成员设计了一个新的实验范式——延时序列生成任务,被试(猕猴及学龄前儿童)需要根据指定的规则完成特定空间坐标下的序列操作(图1)。研究者着重研究了被试在学习符合镜像(mirror)规则这一具有中央对称嵌套结构的序列时——如ABC|CBA——的行为学表现,同时也对比了学习重复(repeat)规则下的反应,如ABC|ABC序列。形式语言理论(图2)认为,完成这两种规则的操作需要使用到超正则语法(supra-regular grammar),而迄今为止尚没有证据表明人类之外的动物能够理解超正则语法。

图1:(A)延时序列生成任务(delayed-sequence reproduction task)流程示意图,包含对重复(右上)和镜像(右下)两种规则的测试。(B)猕猴执行任务时的示意图。


图2:语言可以依据不同的复杂程度进行分级,并可大致分为正则下(左向箭头)和超正则(右向箭头)两种系统。


借助于延时序列生成任务,研究组首次证明猕猴可以生成超正则语法构成的序列。关键的是,猕猴可以将习得的镜像语法规则泛化到不同的形状(如学会六角坐标系下的规则,并可运用到金字塔型或直线型下等)以及不同长度的序列中(从长度为2或3泛化到长度为4或5)。此外,猕猴还可以将两种不同的规则组合在一起,处理具有两层等级结构的复杂序列。


尽管大鼠、鸟类和少数非人灵长类动物可以识别模式声音串中的统计关系和代数规则,但它们的自发生成能力(例如发声或身体运动)并没有表现出相同的抽象规律。研究人员使用这种新颖的空间序列生成范式,第一次证明猕猴拥有生成复杂语法结构的能力。本研究结果质疑了乔姆斯基层级结构中人类和非人类动物对于正则和超正则(上下文无关)语法之间理解能力不同的观点。人类与非人类动物之间在规则学习能力上的界限需要更加严谨的思考,并不像目前假设的那样清晰。


与猕猴相比,学龄前儿童在一些测试中很快就习得了相同的语法。这一发现与其他研究团队的神经网络模拟实验相似:传统神经网络虽然在序列学习中最终可以习得递归语法,但这个过程需要庞大而复杂的训练集;而采用嵌套树状结构的神经网络却能很快的习得复杂的语法。即使在经过大量的强化训练后,猕猴在操作长度为4的序列时仍然依赖于简单的有序记忆进行编码,而学龄前儿童则会自发的利用组块策略和几何结构特征来压缩信息。这些结果表明,人类大脑中可能拥有动物不具备的计算系统,该系统能让人类在归纳学习中通过压缩信息而高效的进行序列表征。


综上,基于现有的实验数据,研究组提出了新的语言演化假说:猕猴的大脑可能并不存在阻碍其学习超正则语法结构的先天结构缺陷,甚至可能不存在影响其掌握包括语言在内的高级认知能力的缺陷,习得超正则结构的能力上并非人类所独有。换言之,人类在学习此类结构时的快速性,以及在结构操作过程中使用到的某些特有的结构敏感算法,则更有可能是人类之所以为人的独到而关键之处。


同期杂志还邀请了著名的进化生物学家、认知学家、维也纳大学教授W. Tecumseh Fitch为本研究撰写了题为《生物语言学:猴类打破了语法壁垒》的评述文章。文章高度评价了王立平研究组的该项工作,认为“……在超过十余年的努力探寻之后,研究者终于发现了能使得非人类物种打破“语法壁垒”的范式。尽管完全的人类语言还需要更多的工作机制共同参与(包括复杂的语义及说话所必须的神经操控机制),但现如今已经可以(借助该范式)对语法上的核心成分之一开展神经活动层面的探究。让我们拭目以待!”


该项工作主要由中科院神经科学研究所博士生龙腾海和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博士生姜新剑在王立平研究员指导下共同完成,研究组李俊汝、曹魏聪等人员积极参与,并得到了远东宏信教育集团总校长任国芳女士、中科院神经所动物房及研究组其它成员的大力协助。研究工作得到了中科院百人计划、中科院前沿科学重点研究项目及上海市重点基础研究项目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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