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提高市民安全文明意识,提升“户外胜地、百花兴义”城市形象,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2018年6月10日起,将对兴义辖区内的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学习进行调整:交通违法者学习分为理论学习与现场劝导体验,违法当事人需两项合格后才可进行交通违法处理。
需接受理论学习与劝道体验的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如下:
1,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头盔、未靠右行驶或随意穿插行为。
2,驾驶机动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或其他涉牌涉证。
3,驾驶机动车非法营运、超员超载、非法改装或拼装、报废车辆上路。
4,驾驶车辆违法入城、违反禁令标识,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5,驾驶车辆未投保险、超期未审验、未粘贴各类标识、酒驾、醉驾行为。
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