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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反对发行特区货币:一个国家不宜搞两种货币

衲曰 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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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5月24日,中共广东省委建议发行特区货币
图为外汇兑换券
图文无关


原载:2006年1月12日《南方周末》

作者:梁宗华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之初,与创办“出口特区”直接相关的是货币问题。深港两地货币相互流动久已有之,1979年以前,由于两地物质生活的巨大差距,香港商品走私已经出现。1979年始,商品走私逐渐活跃,再加上外资企业主要以港币支付工资,港币流入因此增多。1980年4月外汇券发行后,深圳进口商品多用港币标价,有些商品虽用三种货币同时标价,但港币价格比外汇券低,外汇券比人民币低。一件尼龙裤,人民币售价8.5元,外汇券5.8元,港币8元(按外汇牌价折人民币2.43元)。自此,人民币、港币、外汇券三种货币同时流通,人民币地位低下,港币备受青睐。


港币挤压和驱逐人民币的形势又促进了走私和黑市外汇买卖的猖獗。外汇黑市开始活跃,100元港币最高可兑55元人民币,高出外汇牌价19.6元,用人民币买外汇券要加价30%。特区的货币流通情况引起了中央和特区政府的忧虑。

吴南生提出发行“特区货币”


1981年春,鉴于深圳货币现状,兼任中共深圳市委第一书记的广东省副省长吴南生提出发行特区货币的意见。5月24日,中共广东省委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从长远着想,发行使用专用的特区货币,可能是个好的选择,从深圳、珠海特区的现实考虑,为了方便群众,又能多吸收外币,可先按照沙头角的办法,允许特区在指定范围内和一些经批准的商店、单位直接使用外币。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指出:特区货币目前以人民币为主,外币限制在指定范围流通使用,同时由人民银行负责研究,提出首先在深圳发行特区货币的方案。同时提出:允许我在港澳的银行到特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有步骤、有选择地批准外资银行来特区设立分支机构。


11月20日,深圳特区政府向广东省政府和国务院进出口委递交《关于尽快研究发行特区货币及批准外资银行来深圳经济特区设置分支机构的请示报告》,指出港币虽然限定在一定范围内流通,实际流通范围正在扩大,据推算,全市7.5万户居民户均拥有港币600元,即有4500万港币可能进入市场流通,随着特区建设发展,这一数字还会增加,如不及早采取措施,对特区经济将影响极大。当年,港币流通量800多万元,约占货币流通总量10%。

经济金融界持谨慎态度


国内经济界、金融界对深圳特区货币问题广为关注,学者讲学,研讨会探索,刊物研究,一时成为理论热点,赞成者有之,反对者有之,主张用外汇券替代人民币流通者亦有之。经济学权威薛暮桥、许涤新态度极为审慎。薛指出:即使发行特区货币,它也会跟着港币跑,此事因涉及面广,需要认真研究。许指出:发行一种专门货币未尝不可考虑,这是十分复杂的问题,要谨慎从事。


1982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尚明带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进出口委、中国银行联合调查组来深调研特区货币问题,回京后提出近期不发行特区货币的意见。


4月,人总行向国务院报告:发行货币问题比较重大,涉及方面也较多,不宜仓促定论。因为发行不发行特区货币,决定的因素不是货币的具体政策,而是特区经济的性质和中央对特区的总政策,包括特区究竟“特”到什么程度,以及我国对港九的政策。这些重大问题,在中央没有正式决策之前,还有待于在实践中解决。因此,特区货币问题还可继续研究。报告说,国内外的经验都证明,在经济特区不发行特区货币,并不会成为大量引进外资的障碍,因为外商最关心的是获得减免关税等优惠条件。


年末,根据国务院副总理谷牧指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专家两次开会研究特区货币问题,多数人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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