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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六枝特区创新考核机制激发村居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六枝特区改革办 贵州改革 2022-03-30


六枝特区创新考核机制激发村(居)干部
干事创业活力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村(居)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六枝特区创新“基本报酬+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考核机制,全面提高村(居)干部报酬,进一步激发村(居)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积累。
一是基本报酬保障干事定力。明确村(居)干部报酬由基本报酬、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组成。核定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每月基本报酬标准为4000元/人;开展“一肩挑”的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每月基本报酬标准为5000元/人;村(居)党支部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文书、团支部书记、民兵连长、妇联主席(妇女主任)、纪检员(民生监督员)每月基本报酬标准为3000元/人。基本报酬每月按70%发放,其余部分根据工作实绩按季度考核发放。
二是增长机制卯足干事动力。创新出台村(居)干部报酬和村(居)级组织办公经费增长机制。村(居)干部在任职期间,报酬标准在现行省级规定发放标准基础上,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每年达20万元及以上的,按任职年限长短予以增长,连续任职满一届,在第二届任职时每人每月增长不低于300元;连续任职满二届,在第三届任职时每人每月增长不低于500元。村(居)级组织办公经费在每村保持原有的基础上,在现行省级规定标准基础上每3年调整一次,每次按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递增。
三是创收奖励增添干事活力。严格“村级申报—镇级审批—区级备案”程序,按年度考核发放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以上年度末村级集体经济积累总额为基数,村级集体经济积累总额在10万元以上,且当年度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加10%及以上的,按不高于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新增部分30%的比例提取奖励资金,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分别占提取奖励资金的20%,开展“一肩挑”的占30%,其他村(居)干部占提取奖励资金的60%或70%,由村(居)按工作贡献大小考核分配。村(居)干部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原则上不得超过村(居)干部每月核定报酬标准的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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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改革工作动态》2021年44期

供稿:六枝特区党委改革办

统筹:张烈烈

编审:代芹涟

微编:黄   勇“贵州改革”微信2021年第255期(总第1729期)

▌202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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