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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何才能不油腻?(上)——理性职业心态论

2017-12-18 吕良彪 阿呆继续曰


【律师职业心态论】


律师职业之高贵,乃在于集政治使命、法律智慧、商业才能与文化品味与一身。

律师作为“独立而不孤立”的法律骑士而非孤独斗士,当具勇士之果敢、谋士之韬略、绅士之优雅、隐士之淡定。光明、理性、智慧,乃“法律骑士”所应当具备之三项基本“内功”。

法治的追求再伟大也不应该是生活的全部。而且,多一份情趣也就多一份人性的涵养多一些人文关怀对生命对社会多一些通透,也更容易去掉一些戾气,反过来对于一个人追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事业,也是大有帮助的。

——吕良彪


  

    律师理性的职业心态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三个关键词。 


一、关键词:光明


来之前我在家里看材料。午后的阳光照在书桌上,房间里弥漫着李云迪带来的萧邦的音乐,何等之美妙!

一位同行在我的微博上留言说:“再牛×的萧邦也弹奏不出我内心的忧伤和对法治的绝望!”我回复“法治的追求再伟大也不应该是生活的全部。而且,多一份情趣也就多一份人性的涵养多一些人文关怀对生命对社会多一些通透,也更容易去掉一些戾气,反过来对于一个人追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事业,也是大有帮助的。”一句话:我们是为享受生命而非为斗争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我们做律师是为了快乐而不是为了自寻烦恼。

其实,在那样美妙的时刻,我阅读的是一些令人发指的恶行的材料。我想说的是,律师职业不可避免地与人的劣根性相伴、不可避免地面对贪婪与谎言,我们要时时保持生命的愉悦与阳光,方不至深受“内伤”。正如诗人所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我们要内心充满光明与力量,才能传递给客户一种坚定的信念、传递给公众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才能使我们的事业充满可持续的希望与毅力。


二、关键词:责任


年初我在海南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期间听到牛根生先生大谈比尔盖兹如何崇拜自己做慈善,如何为那封“承认、撇清、威胁”式的《律师函》而得意,同时对媒体对蒙牛和他本人的苛刻大感委屈。我当时只想请教牛先生三个问题:

其一,在蒙牛与伊利那场毫无操守可言的对决中,牛先生作为独董如何避免企业和企业家犯下那种低级错误;

其二,在乳品行业出现三聚氢氨这样的事件后,牛先生显然首先是应该反思企业对于社会应有的责任,而绝不是自得于对社会公众的高明恐吓与发泄对媒体的不满;

其三,去年年底的中国企业家年会上,马云在最后的演讲中说:支付宝是很好,不过只要政府要,我一定马上给它。然后又说:政府要,我能不给吗?——这份责任与率真赢得了全场热烈的掌声与由衷的尊重。马云先生的演讲生动地说明:没有民主法治的保障,一切财富的神马都不过是浮云。(当然,事后发现马云或许是在为其将支付宝股权从合资公司阿里巴巴集团转至由其控股的杭州阿里巴巴集团寻找某种理由与借口。——阿呆注)

律师也是一样,要考虑自身的利益,考虑对前人、对亲人、对后人的责任;也要考虑对律所、对行业的责任,要考虑对客户、对公众的责任;还要考虑对时代、对历史的责任。只有强烈意识到我们的责任,才可能真正有所作为。 


三、关键词:智慧


做好律师一定要有智慧。这种智慧是没有止境的,我仅就刚刚听到学员们的意见谈几点认识:

 

其一,做好律师要有良好的品德与心态。

 

大家对我的几句话印象深刻我很欣慰:心态决定状态,定位决定地位,思路决定出路。我特别强调,律师一定要有批判精神,但一定要秉持建设性的态度。

当前,社会丑恶现象层出不穷,社会规则被严重践踏。比如,北京汽车限行确实可能涉及到限制公民财产权利问题。但若是你违规把车开出来,你完全可以攻击这个规定的不合理乃至违法违宪性,但你还是先应该把违反规定应交的一百块钱先交上。只要法律法规有效,我们首先应该遵守,而不是自己先行认定这是恶法还是良法,然后再决定是否遵守。这与一个法律人应有的法律修养与操守是相违背的。

我不主张裸奔,更不主张集体裸奔。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主张放弃斗争。我只是希望我们这个民族去一些戾气,也能够看到马丁路德金、圣雄甘地式的斗争,而不仅仅是报复式的、反社会规则式的所谓抗争。我主张修复型正义,而非报复型正义。每个人都可自行认定规则不公于是超越规则追求心中正义,是可悲的,也是可怕的。——以阴谋和暴力反对旧恶,只能使旧恶升级。律师是一个社会理性不同声音的代言人,是理性的批评者与抗争者。在此,我尤其请求大家多关注马丁路德金与圣雄甘地式的努力。

任何一个职业都不可避免地对从事这个行业的人打下一定的甚至强烈的心理烙印,律师也一样。所以,我一再强调做律师一定要防止律师病:斗争心态、受害人心态、敌对心态等,要更具建设性与全局性。(参见:律师的十大油腻


此外,做好律师还要有宽广的胸怀律师是“法律骑士”,但绝不应该是“孤独斗士”。无论诉讼还是非诉讼业务,都需要律师的团队合作。同行不是冤家,律师当相互辉映。当年李庄蒙难时,我在某地听得一律师唾沫星子横飞地大叹北京律师本来就没有什么真本事就只会仗着北京忽悠人赚钱,这下总算出事了吧!——问到我,我很不给面子地说:这不应该是一个心地光明的人说出来的话;这不应该是一个律师同行说出来的话;这更不应该是一个担任人大代表的律师说出来的话。大家的事业在同一条船上,因为船漏在他人脚下而幸灾乐祸是愚蠢的。这是我这辈子到目前为止唯一一次这样不给面子地跟一个同行说话。

我一直认为,做律师专业技能是基础,人生智慧要高于专业技能,胸怀宽广要高于人生智慧,而优良品德则是一切的基础。

 

其二,做好律师要有过硬的业务。

 

刚刚听到一些律师谈业务,都是倾心于如何拿到客户,即使在今天这样的场合也不忘自我宣传与营销。对此,我深表佩服,也深感悲哀。律师具有政治属性、法律属性、文化属性,也具有商业属性。

我曾对当下时代特色律师营销做过一些概括(详见拙文《牛×律师装×大全》):

    一、营销十模式:乞讨模式;分赃模式;广告模式;讲课模式;出书模式;产品模式;媒体模式;权威模式;事件模式;业绩模式。

    二、营销六姿态:正义凛然型;手眼通天型;专业装×型;玩世不恭型;芙蓉裸奔型;相互吹捧式。

    三、营销八工具:地区;律所;团队;名头;行头;形象;著作;圈子,其他。

互联网时代,律师如何拓展市场(我一直认为律师其实面临所内市场、业内市场、传统市场三个市场——作者注)是律师生存发展、有效发挥社会影响力的重要环节。时间原因、主题原因这个问题今天不多讲。我想说的是:律师的营销必不可少,但务必要掌握好度,否则很容易适得其反。——律师营销要有尊严,要学会“勾引人家来勾引你”。律师赢得市场,赢得客户,关键是看你的服务,看你的产品,看你的业务能力与业务能量,看你的人品能不能赢得客户信赖。这是律师安身立命的根本。

 

律师学习业务的途径有很多,感谢点睛学堂给我们提供这样一个平台,但大家一定要记住:最重要的是在业务实践中多用心。大家不要觉得证券业务就很了不起,就很强。其实,真正把法律弄明白了,就知道法律其实不过是利益分配与再分配的规则。我给大家讲的是借壳上市,其实无非是针对上市公司的一种并购而已。从PE、VC到IPO、M&A等等,资本市场上的所有业务,从本质而言都是相通的,只是各自有一些特殊的规则需要大家了解。不仅资本市场的业务可以触类旁通,诉讼业务、非诉业务之间其实也是完全可以也绝对应该融汇贯通的。(参见:什么,才是律师的“高端业务”?

 

其三,做好律师要善于整合资源。

说到底,律师要以自身的社会资源为客户提供服务,在提升客户价值的同时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大家学习证券业务技能,只是努力提升自己的人力资源。在提升个体人力资源的同时,还要注重团队人力资源的提升,或者使自己进入到一个更合适的律师团队之中。

大家要注重自己在某些专业领域的社会认同度与人脉资源积累。我刚刚给大家讲那个非常生动的案例是想告诉大家,人是一切资源的载体,大家一定要积累有价值的人脉资源,以互利共赢的出发点和广阔的视野发现机会和配置资源。积累人脉资源不能太急功近利,否则谁也不敢跟你交往了。做律师一定要保持平静和尊严,一定是以非功利之心交往,以互助的本能相处。要提升自身的品味,才可能交到高层次的朋友。与客户、与朋友共同成长,你肯定会越来越强。朋友决定了你的实力,对手决定了你的高度。

 

成长不能超越过程——无论是律师个体的成长还是律师事业的成长。学习既是一个加速成长的过程,也是使人保持内心平和与谦抑的有效方式。我很欣慰地看到大家都在路上,我很幸运能够与各位同行。 


延伸阅读:

律师的十大油腻

什么,才是律师的“高端业务”?

商事争端中有效化解刑事风险的多元方式

经典 || 商战的秘诀——公司控制权之争的核心问题



[1]注:本文根据作者在点睛网络学堂首期“证券律师培训班”结业典礼上的演讲整理,收入《中国律师论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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