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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刑交叉:理论上的伪命题,现实中的大问题

2017-12-30 吕良彪 阿呆继续曰

【阿呆按】2017年12月23日,阿呆应邀赴武大法学院主持“民刑交叉案件实务问题研讨会”第二环节并发表专题演讲。近年来,阿呆承办了不少所谓“民刑交叉”案件;在阿呆看来:所谓“民刑交叉”问题,“理论上肯定是个伪命题,现实当中又绝对是个大问题”。


第一,所谓“刑民交叉”问题何以产生?


其一,同一个法律行为,究竟是民商事问题,还是刑事问题,应该是可以明确区分的。

诸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领域的问题,肯定是刑事问题所引发的赔偿问题而不是我们特定意义上的“刑民交叉”问题,例如人身伤害、商业欺诈等既可能是刑事犯罪又肯定是民事侵权,但肯定不是所谓刑民交叉案件;

诸如转让地产公司股权引发的非法倒卖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说到底是刑事司法领域的同志对民商事法律不掌握、不了解,此类问题属于应当从民商事角度对相关问题进行合法性判断的问题,需要司法人员对刑事、商事法律的融会贯通;

而诸如非法集资案件中,单笔的借贷可能都是合法的但整个行为却是非法甚至犯罪的,乃是基于法律对该等行为社会危害性的惩治。

......

这些问题的性质应该是清楚的,只是司法者或理论者知识狭隘而缺乏应有之决断力。刑事法律中的牵连、竞合理念,似乎不应该适用在这个问题上,不宜认为一项行为同时在刑事和民事性质上产生牵连或竞合。在这个问题上,武大的余延满教授与阿呆意见高度一致。


其二,“刑民交叉”在现实生活中成为一个大问题,主要是以下原因:

1、司法传统。当民事方式不足以、不方便解决问题,一抓人很多民事问题便迎刃而解——无论从当年解放之初陈云治理上海打赢同资本家的经济战,还是当下地方政府解决投资纠纷,甚至前段应对股市的不正常情况......

2、领导意志。近来网络流传的某大都市区委书记在谈到如何清理外来不宜人员时,就明确指出:要公检法一起上,用刑事的手段收拾不听话的顽固分子。于是,很多民事问题,也就升格成了刑事案件。而相当多的地方政府在“收拾”不听话的投资人时往往有“三板斧”:第一便是刑事立案,从早期的税务、贿赂,到此后的虚假注册、抽逃出资以及非法集资等等;其次是民事捆绑,发动相关合作方起诉投资人企业然后大面积进行查封、冻结;三是追赃诛连,即以所谓追赃为由对投资人所有关联企业进行各种方式的限制。而一旦投资纠纷解决,刑事案件也随之迎刃而解。

3、权力滥用。如一方当事人动用公共权力抢夺公司,郭文鬼与张越们的合作即是典型;类似的情况,全国各地都有。近来最高院提审的顾雏军案,以及当年太子奶李途纯案甚至武汉兰世立案等等,都有权力滥用、无端陷人入罪的因素在内。另一种形式的权力滥用,则是将刑事犯罪问题以“刑民交叉”之名民事化处理。——而律师基于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策略性考量,也不排除刻意以“刑民交叉”之名以需要的方式促成“灵活”处理相关问题。


第二,“刑民交叉”问题如何处理?


其一,从司法角度而言,张素华教授所称:处理“刑民交叉”案件,核心是处理的程序问题或技术问题,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合理区分何时“先刑后民、何时“先民后刑”、何时“刑民并进”。如来自实务界的同志所提到:“刑事必要性、刑事谦抑性、民事前置性”的原则很值得关注。如武大法学院副院长何荣功教授所言:刑事法官不仅要懂刑法,也要懂民商法,更要有宪法修养。理论与实务,理当相互学习。而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刘之雄教授所称不能机械套用刑法规定,而要对社会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乃至社会危害性有一个合理性评判。——如马克斯韦伯所称:当我们从制度层面无从判断之时,不妨从价值层面予以考量。许多难以理解的问题,或许很容易因此迎刃而解。


其二,从律师维权角度而言,需要掌握好“一个中心(以法律正当性与道德正义性为中心)、两个基本点(即媒体关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帮助,领导支持)”的基本策略,与学者、记者结成“职业同盟军”,需要很好地借助“外脑”与“外嘴”,形成制约权力错用、滥用的有效力量。


其三,从多元方式解决纠纷角度而言,要注重刑事手段与民事方式的相互促进,彼此协调。例如我们在处理两起地方政府与投资人的纠纷过程中,面对地方政府的刑事追究,我们找准了问题的根源与关键,通过上市公司破产重组、引进战略投资人的方式,盘活了两家上市公司,也免除了投资人的刑事风险或是有效地降低了企业家的刑事责任。另一方面,我们通过诉讼甚至刑事举报的方式,也促成了很多并购、重组项目的顺利推进。当然,这是术的层面的问题。


社会生活纷繁复杂,法律问题、商业问题、社会问题重合交织,许多问题常常由多个性质多元的问题组成。但对于任何一项具体的法律行为,其性质究竟是刑事犯罪,还是民商事纠纷,应该是可以准确界定的。尤其在认定一项复杂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应该从行为的社会属性方面进行考量,需要从民商事法律层面进行专业评估,必须要从宪政层面进行自我审视。



附:在武大法学院的研讨会上半场视频

第一环节:

主持人:张里安教授

与谈人:陈本寒教授、赵慧检察官、杨尚文法官

点评人:孟勤国教授、何荣功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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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环节:

主持人:吕良彪律师

与谈人:张素华教授、罗昆副教授、刘之雄教授

点评人:张里安教授、赵慧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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